招待所承包合同
招待所許多公私立單位為配合其龐大組織人員的出差住宿,常在各主要地點設定招待所,其規模及管理形式與旅館相同,但在住宿使用資格上則有所限制,非一般旅客可以使用。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昭通銀監分局
乙方:昆明紫荊花裝飾工程公司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工程具體情況決定委託乙方承擔 的裝飾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期保質量完成施工任務,特籤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裝飾工程
二、工程地點:昭通市海樓路銀監局職工宿舍樓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室內裝飾和水電安裝工程***以方案圖為準***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六、開竣工日期:
自2009年2009年月日竣工,總工期天。若遇停水停電,設計專案變更,發生不可抗拒力和建設單位甲方原因等工期應順延。
七、付款方式:
1、簽定合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的80%預付款 元;
2、待工程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決算後,七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下的17%工程尾款。
3、扣留總價的3%為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八、本工程內容若出現增減,增減部分按相應專案比例,經雙方協商後,據實決算。
九、保修期限:
本工程保修期為12個月,以建設單位驗收簽字之日起計。在保修期間內,若因乙方裝修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全部免費無償修復,若因建設單位使用不當原因,費用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進行修復。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撕毀合同。若有違約現象發生,應向對方賠償本工程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2、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異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法律程式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式圖紙、預算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付清之日終止。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出現專案,內容變更,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單位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單位內部招待所。
第二條 招待所的坐落,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招待所位於***單位辦公樓後院內。
2.該招待所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招待所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招待所承包期限共1年。自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招待所,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招待所2010年至2011年承包金為 元***大寫 ***。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分二次付款,第一次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承包金 元;第二次到 年 月 日前,需交付承包金 元。
整體裝修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