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火電廠的電力環境保護工作,公司制定了技術監督的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環境保護技術監督規定如下
1 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工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和《電力工業技術監督工作規定》 等有關法律和規定製訂本規定。
1.2 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是全過程環保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火電廠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和保證, 必須納入火電廠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
1.3 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以燃料及原材料、 環保設施和汙染特排放為物件, 以環境保護標準為依據, 以環境監測為手段, 監督環保設施的正常投運和汙染物的達標排放。
1.4 本規定適用於各電力集團公司、 各省 ***市 、 自治區***電力公司及所轄各火力發電廠。 上述各單位可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2 監督機構與職責分工
2.1 國家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是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
2.1.1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 法規和標準。
2.1.2 制定和修訂國家電力公司系統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的有關規定。
2.1.3 監督與指導各電力集團公司、 各省 ***市 、 自治區***電力公司的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重大的環境保護問題。
2.2 國家電力公司環境監測總站是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的技術指導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
2.2.1 協助國家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制定和修訂國家電力公司系統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的有關規定。
2.2.2 掌握國家電力公司系統各火電廠環保設施的主要技術和管理狀況, 並定期向國家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提出工作報告。
2.2.3 受國家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委託, 組織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的技術交流、業務培訓和考核。
2.2.4 負責建立各級電力環境監測站的質量保證體系。
2.3 各電力集團公司、各省 ***市、自治區*** 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和所轄火電廠的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其職責是:
2.3.1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和法規及國家電力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的實施細則。
2.3.2 開展本公司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協調解決本公司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3.3 組織有關單位對火電廠環保設施及汙染排放進行監督管理。
2.3.4 制訂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的考核制度。
2.3.5 接受本公司以外火電廠委託的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2.4 各電力試驗研究院 ***所*** 是各級電力公司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實施部門, 受同級電力公司環境職能部門的領導。其職責為:
2.4.1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和規定。
2.4.2 組織實施本公司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2.4.3 掌握本公司火電廠主要環保設施的技術和管理狀況, 並向同級電力公司環保職能部門提出工作報告。
2.4.4 對火電廠環保設施及汙染排放進行監督。
2.4.5 參加火電廠環境汙染事故的調查並向主管部門彙報。
2.4.6 組織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情報交流、 監測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2.5 各火電廠應配備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專責人員, 並建立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網, 開展火電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各火電廠的職責是:
2.5.1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和規定, 制定本廠的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實施細則。
2.5.2 組織實施本廠的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
2.5.3 對本廠的汙染排放及環保設施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2.5.4 將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及具體任務、 指標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崗位, 並做好協調工作。
2.5.5 建立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的檢查和考核制度, 並與經濟利益掛鉤。
2.5.6 按有關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檢測手段, 加強環境保護技術監督人員的業務培訓。
3 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的範圍
3.1 火電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內容
3.1.1 燃料等原材料
3.1.2 各種廢水泊處理設施及排放情況。
3.1.3 煙氣處理設施及排放情況。
3.1.4 各種噪聲治理裝置。
3.1.5 貯灰***渣*** 場及粉煤灰 ***渣*** 綜合利用現場。
4 對燃料及原材料的監督
4.1 對燃料 ***煤等*** 的硫份、 灰份、揮發份、 發熱量等進行定期監督。
4.2 對用水中的汙染物與電廠排放有關的汙染因子進行監督。
5 環保設施的監督
5.1 靜電除塵器的技術監督
5.1.1 靜電除塵器考核指標為: 電場投用率、 除塵效率、阻力、 漏風率、 一次電壓、 一次電流、 二次電壓和二次電流。
5.1.2 靜電除塵器新建或改造工程完工及機組大修後, 應進行靜電除塵器的效能驗收試驗, 效能試驗沒有達到標準要求的, 不能投入執行。
5.1.3 靜電除塵器應有管理制度、 裝置臺賬、 執行檢修規程及記錄。
5.2 溼式除塵器的技術監督
5.2.1 溼式除塵器的考核指標為: 除塵效率、 阻力、 漏風率、 水壓、 水量。
5.2.2 溼式除塵器新建或改造工程完工及機組大修後, 應進行溼式除塵器的效能驗收試驗, 效能試驗沒有達到標準要求的, 不能投入執行。
5.2.3 溼式除塵器應有管理制度、裝置臺賬、 執行檢修規程及記錄。
5.3 脫硫設施的技術監督
5.3.1 脫硫設施的考核指標為: 脫硫效率、 煙氣處理率、耗電率、裝置投用率及其他根據不同脫硫方式確定的考核指標。
5.3.2 應定期對脫硫設施的脫硫效率進行監測。
5.3.3 脫硫設施應有管理制度、裝置臺賬、執行檢修規程及記錄。
5.4 廢水處理設施的技術監督
5.4.1 廢水處理設施的考核指標為: 廢水排放口汙染物濃度、 廢水處理率、 裝置投用率、 處理水量。
5.4.2 廢水處理設施應保證排水達標排放。
5.4.3 廢水處理設施應有管理制度、 裝置臺賬、 執行檢修規程及記錄。
5.5 噪聲治理設施的監督
5.5.1 火電廠廠區產生噪聲的主要汙染源均要設定噪聲治理設施並符合有關規定。
5.5.2 定期對裝置的消音隔聲裝置使用狀況進行檢查, 保證其正常投用。
5.6 貯灰 ***渣*** 場及綜合利用設施的技術監督
5.6.1 貯灰 ***渣*** 場應有使用、 維護規程制度, 防止二次汙染。
5.6.2 綜合利用設施及現場粉塵及現場粉塵汙染的監督。
5.7 各類環保線上自動監測儀器的監督各類環保線上自動監測儀器應正常投運, 考核指標為: 線上自動監測儀器的投運率。
6 汙染排放的監督
6.1 煙氣排放的監督
6.1.1 煙氣排放監督的主要專案: 煙氣量、 煙塵濃度、 煙塵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濃度、 二氧化硫排放量、 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和除塵器出口空氣過剩係數等。
6.2 廢水排放的監督
6.2.1 對各類廢水排放的汙染因子按有關規定進行監督。
6.3 噪聲監測的監督
6.3.1 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廠界和重點噪聲源的噪聲監測工作。
*** 灰渣排放的監督
***.1 對灰渣排放量進行監督。
***.2 對灰場管理 ***碾壓、 噴水、 覆土、 綠化、 揚塵等***進行監督。
***.3 對灰渣的綜合利用量和綜合利用率進行監督。
7 附則
7.1 各級環保職能部門應制定與火電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相關的技術管理制度、 考核指標及獎懲辦法。
7.2 各級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應建立火電廠環境保護技術監督統計報表。
7.3 本規定由國家電力公司環境保護職能部門負責解釋。
7.4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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