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用遠光燈的危害
千萬不要濫用遠光燈,這無異於是一種"謀殺"行為。濫用遠光燈不僅會對自身產生不可預計的危害,也可能對相對駛來的車輛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亂用遠光燈有哪些危害
例項:***只摘抄了部分***08年7月24日晚9點,張先生開車從雲龍山門前經過,車到南側下坡路段,前面的一輛轎車突然急剎車,張先生雖然立即剎車,但是兩車還是親密接觸了。張先生下車責備另一司機為何突然停車,後挺另一司機敘述,乃新手駕駛,在對面來車時由於光線過強使得一片黑暗,自己緊張才不得以剎車。
從這篇報道不難看出,不少司機在夜間行駛時,喜歡開車遠光燈駕駛,如果對面來的車司機是個新手,難道那些開大燈的司機就不怕新手司機一緊張迎面而來造成兩車相撞嗎?如果除了事故,是由於司機是新手,還是應該是你開遠光燈造成對面車輛光線過強,眼花應急情況造成事故呢?
其實,濫用遠光燈不但損人,也不利己。在道路照明正常的城市中開遠光燈容易造成交通隱患,是對面車輛判斷失誤從而造成車禍發生。再者說,低速行駛時使用遠光燈,會加大車輛油耗,同時也會影響蓄電池的使用壽命。可謂是真的損人不利己!
據統計,車禍資料中夜間車禍佔60%以上,而在導致夜間車禍的非人為因素中,遠光燈眩目成為夜間車禍高發因素,令駕駛者頭疼不已。然而很大一部分駕駛者為了方便,一直打著遠光燈,而一些深受遠光燈危害的駕車者,為了賭氣,乾脆也開著遠光燈橫衝直撞。以下是一些有夜晚大燈經歷駕車者的真實感受:
“一束遠光燈突然迎面射來,照得我眼前白花花一片,慌亂間,車子差點撞倒一位騎摩托車的人。”說起這驚險的一幕,已有14個月駕齡的廖先生仍心有餘悸。他說,在鬧市區街燈那麼明亮,可許多汽車駕駛員仍喜歡把遠光燈開得賊亮賊亮。我現在一到晚上,就害怕開車上街……”
“雖然時間已過去近一年了,永安市陳師傅提起去年那起交通事故還餘怒未息:他駕駛摩托車在省道307線平直水泥路面行駛時,一輛大貨車相向駛來,車大燈把他的眼照得眼花繚亂,他微閉眼睛繼續往前開,未發現站在路面右側的老人,摩托車右手把將老人撞倒在地,“如果不是被貨車大燈照得眼前一片漆黑,我怎麼可能撞傷人?”……”
某市交警支隊一位交警在分析遠光燈造成車禍的原因時打了形象的比方——人的生理角度有一個明、暗適應的問題。人的眼睛就好像一架照相機,眼球就是鏡頭,瞳孔就是光圈,我們的視網膜就是底片。人眼的瞳孔在非常亮的環境中要縮小,以減少進光量,防止燒穿眼底。當到了一個暗的地方,瞳孔要擴大增加進光量,以便能夠看清楚周圍的情況。可瞳孔放大的速度最快的也需要10秒鐘左右,如果夜間行駛每小時36公里,每秒鐘就行駛10米,10秒鐘恢復視力等於10秒鐘開出了100米,基於此,夜間濫開遠光燈交通安全就難以保證了。
他還說,其實,司機違規打遠光燈,害人也會害己——如果對方司機眼睛出現瞬間盲區時一旦擔心自己車子的右側可能有危險***如深溝、大石頭、行人、懸崖等***,就會本能地將車往裡打,這時極有可能發生撞車事故,造成兩敗俱傷。
遠光燈的使用及操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三***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大燈是近光燈還是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