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權的主體有什麼權利
我國是倡導義務教育的國家,全民教育,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受教育權的主體以及權利的內容,歡迎閱讀。
受教育權的主體
權利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國家、國際組織等。
公民 在中國,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公民個人與自然人同義。公民是多種法律關係中的權利主體。承認公民都是權利主體,是保證公民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中一律平等的法律手段。在社會主義法律關係的體系中,公民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體現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一致性。公民的權利能力以人的存在為前提,始於出生,止於死亡。某些權利能力,如選舉權,只能達到法定年齡才能享有。公民的權利能力是行為能力的前提,但並不是一切有權利能力的人都能以自己的行為去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公民如要親自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還必須具有法律上所認可的行為能力。是否具有行為能力,決定於公民的年齡大小和精神是否健全。各國法律規定:成年人有行為能力,兒童沒有行為能力,未成年人行為能力要受限制***見自然人***,但未成年人的年齡各國具體規定不同。精神病患者或其他精神失常不能獨立處理自己事務的人,也得依法宣告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見司法精神病學***。有權利能力而沒有行為能力的人,需要依法由他們的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他們去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見監護***。
受教育權的主體權利
作為法律關係的主體,應該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權利能力指依法得以參加某種法律關係、並在該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行為能力指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行為能力需要有法律所認可的權利能力的存在為前提。
權利主體的範圍 由於法的階級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奴隸制法規定只有奴隸主、自由民才是權利主體,奴隸不具有任何權利能力,只是權利客體。封建制法規定封建主享有廣泛的權利,農民不僅在經濟上,而且在法律上也依附於地主階級,只具有極為有限的權利能力。封建制法承認等級特權,對各種不同的等級、不同身份的人規定不同的權利能力。資本主義法確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形式上一切公民都被承認為平等的權利主體。但是由於經濟地位不平等,資本家與勞動者之間,沒有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權利。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的社會主義法,才使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平等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受教育權的概念
受教育權,是中國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就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二是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如某一個人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法上學,他就喪失了受教育權;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質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也可能落空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受教育權是中國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就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雖然從憲法方面看,受教育權只是20世紀才出現的憲法權利,但是,隨著世界範圍內人們溫飽問題的逐步解決,它越來越受到關注。
我國法律對於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