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真的很可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原來,!即使她已經去世了,依舊能讓活著的人生不如死!生活裡永遠有多出一個看不到摸不到卻影響無處不在的女人。我瘮的慌,也嫉妒的慌。

  我這裡要說的“前女友”是我先生曾經的至愛。

  我這裡也沒責怪她本人的意思,我聽我先生說過她是個很好很聰明的女孩子。我這裡要計較的,只是她留在世上的親友,他們以她的死和道德的名義,來捆綁我先生,更妄圖來強迫我言聽計從,答應他們無理的要求。

  在我之前,我先生有個他很愛很愛的前女友。

  他們是中學同學,高中考取了同一所,高二確認了戀愛關係,應該可以說是很有緣分的青梅竹馬吧。大學時候,兩人雖不在同一所,但他們的感情依舊非常好。直到0X年,他們大三寒暑,很不幸的意外降臨。

  大三寒假,他們高中同學組織同學聚會。會餐結束了,一些關係較鐵的同學,又結伴去K歌打牌玩到夜裡10點。先生老家是小城市,公交車只到晚上7點。有計程車,但是車少人多。於是,除了離家遠的、沒順路和想請家長來接的同學外,其他人都選擇了三三兩兩的結伴步行回家了。我先生前女友是離家比較近的,但她卻想要送家稍遠些的先生回家。

  夜深人靜,路上沒什麼車。我先生、他前女友還有和他們順路的3人,便沒有約束的在路上排成一字行走。結果,被一輛私家車從背後撞了過來,最左側和最右側的同學都沒有事情,左二的先生和右二的同學輕傷,偏偏只有最中間的前女友被撞飛了出去。擎事司機車都沒停直接逃逸了。先生他們自己打電話求救120,把前女友送到了醫院搶救。

  很不幸,前女友撐了兩天,還是去世了。我先生痛不欲生,更把導致她出車禍的原因歸咎給了自己,直到現在提起前女友,他都說,如果他當時不貪圖兩個人可以多處一會兒,能夠拒絕她送自己回家,她就不會有什麼事。

  前女友去世後,先生沒有再談女朋友。在研究生畢業,他來到了我們現在居住的城市,入職在我堂哥岳父的公司。後來,他父母退休,從老家搬過來跟他團聚,一家人現在都在這邊定居了。然而,逢年過節,先生還是會回老家,去給前女友掃墓,去探望前女友父母。前女友是獨生女。

  我和先生的相識和交往從最簡了說吧。

  12年,在我堂嫂介紹,我們認識了。我先動的情。對於一個剛入社會的女孩子,一個成熟、精幹、外表還不賴的異性真的充滿了不可抵擋的魅力。13年,也就是去年春天,我們確立了戀愛關係,他很疼愛我很照顧我。

  中秋節,我們正式見過了家長。我父親雖介意他大我5歲以上,擔心他可能比我先辭世,留我在世上孤獨,但最終還是同意了我們的交往。因為他媽媽的請求,我們改變了交往2年再結婚的計劃。

  今年3月,我們領證了,準備五一辦婚禮。我家親友、我們同事朋友,大都在我們現在的城市,所以兩家人商量後,準備辦兩個婚禮。1號,在這邊辦個大些的,主要邀請我家親友、我們同事朋友,還有他家比較重要的親戚。3號,回他老家辦個小的,主要宴請他老家的親友和他在老家的老師朋友同學。

  我們現在的矛盾是,他前女友父母從他同學那裡得知他結婚了,他們打電話要求參加我們3號的婚禮。他們還想在儀式上,跟我們父母坐一起,接受我們敬茶。他們說,他們女兒死了,他們再沒機會了,看女兒出嫁,喝女兒女婿敬的茶了。我先生和他們女兒交往過,算他們半個女婿半個兒了,所以想借我們的婚禮滿足下自己的心願。

  我先生最初不同意,並承諾我們婚禮過後,會去看望他們的。奈何,他們堅持要來參加,還發動了親友和先生同學來遊說先生和公公婆婆。

  我先生現在被他們說的有些鬆動了,問我和我父母,可不可以同意前女友父母的請求?我和我父母都不同意。

  我可以接受陪他去看望前女友父母,但這只是出於先生的想法和可憐老人家孤苦。我不可能把他們當父母或公婆的,情感上理智上都無法接受。

  我父母則認為,他們和我公婆都活的好好的,腳能站的住手也能端的動茶杯,幹嗎要讓陌生人以自己孩子父母的身份來參加婚禮儀式?不知情的,還以為他們四個老人中有離異再婚的呢。知內情的,估計私下也會嘲笑我們這樣荒唐。

  我公婆的意見跟他們差不多,只是考慮到前女友的死和先生有間接關係,以及可憐前女友父母,就提議讓前女友父母以他們家長輩身份參加,不要求和我們父母一起坐一起接受我們敬茶,但希望我們私下可以暫且當回他們的孩子,給他們敬茶成全他們的心願。

  對此,我和父母還是無法接受,我父親更是要求我先生以後不再去拜祭前女友,並減少去探望和聯絡前女友的次數,如果兩位老人晚年困窘,可以給他們筆錢養老。我先生認為這樣太無情了,無法答應我父親的要求。

  現在,兩家這樣僵持著,我和先生也在冷戰。我很生氣也很難過,不想再那麼親密的稱他老公了,所以才在這裡稱他先生。如果不是看他這些天確實很痛苦很糾結,我也想幹脆點叫他渣男了。

  樓主繼續,我怎麼覺得說老公會親切多了,我是一個人麼?

  我就是認為說老公太親切了,不符合我現在悲憤的心情,才特意用比較客氣有距離感的“先生”來稱呼他。

  樓主看甄嬛傳了吧?宜修皇后藉著純元得到了多少好處?樓主可以活學活用。

  只劇照,因為皇帝太老相了,無法接受一群年輕女人為一個又老又花又渣的男人爭風吃醋。

  樓主我要是你就換個男人了,心裡賊難受一輩子。

  如果他堅持要前女友的父母出席我們的婚禮,我寧願選擇和他離婚。我不可能只圖他心裡舒服了,然後讓自己憋屈一輩子。我沒有那麼偉大。

  為什麼如果兩位老人晚年困窘,可以給他們筆錢養老?你們中的任何人都對他們沒有贍養義務吧?

  是沒有義務,還不是因為看我老公愧疚,放心不下他們兩個老人。如果用物質能填補他的愧疚,讓他能安心,從而把他的注意力都轉移到我和我們的婚姻上,那也是可以的。

  有病啊,這茶絕壁不能敬啊,你又不是小老婆!

  我不會敬的。

  我堂嫂父母離異後,各自重組了新家庭。堂哥堂嫂結婚那天,繼母、繼父雖也有出席,但只限於吃酒席,致詞、敬茶還有照全家福等環節,堂嫂親生父母還是臨時結伴參加的。老公前女友父母,連我們的遠方親戚都不是。不要敬茶了,他們連來參加我們婚禮的必要都沒有。

  不如這樣,讓你先生捧著前女友靈位先結個婚算了,辦完了,再辦你和他的婚禮。

  報紙上那種,丈夫病了,妻子帶著丈夫改嫁的,雖然也有感動,但還是接受不了三人行的生活。現在,我老公給我一種帶著前女友父母去再婚的感覺。我接受不了,情感理智尊嚴上都接受不了。我真寧願和他離婚,讓他1號和3號抱著他前女友骨灰盒舉行婚禮算了。

  感覺你先生很沒有擔當!既然都打算結婚了,不管怎樣都該尊重你對你負責,他又有什麼資格以他前女友的死來要求你接受這種荒唐的事情。這種心裡有別人,不管是愛或是愧疚的人最好不要惹啊!痛苦的只會是自己,要是你忍得下去,我在這裡默默為你點蠟燭。不大會說話,不要介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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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先喜歡的他,但是他先表白的。他表白後,我故作矜持也是出於慎重問他,能不能把他前女友放在老家的墳墓裡,只在他清明和過年回家祭拜自己先人的時候,順帶給她燒把紙錢香燭?平時不再特意去祭拜前女友?免得影響我們的感情和婚姻。我還給了他一晚上的時間考慮。第二天,他告訴我,他可以做到。靠,真知道還有前女友父母出來作怪,我當初就應該讓他答應我,斷絕和前女友有關的一切人和事情。

  你怎麼可能比得過一個死人呢?

  看你這話,真感覺臉被打的啪啪的。當初,我哪能預料到一個死人的影響力還能有這麼大?我當初還僥倖呢,幸好她已經去世了,她要是還活著,那我不是要天天擔心老公出軌?不過,要是她真還活著,估計現在也沒我什麼事兒了。

  你知道嗎?我老公同學跟我說,他前女友在醫院那兩天,我老公寸步不離的守著,一直叫著她的名字,重複的說著“我愛你。”他們很多同學都感動哭了。傳到他們學校,同樣感動了一片學妹學弟。

  其實,我也感動。可是,人都死了,都過去了。活著的人不應該翻篇嗎?我真的以為,人都死了,生前再好,也比不上一個活蹦亂跳的人重要;生前給人印象再好,也不能比一個活著人更有機會去贏取一個人的心。

  我公婆和前女友父母,在我老公高中就見過了。老公和前女友因為早戀被老師請過家長去學校。前女友車禍入院,婆婆也去看望了。前女友去世後,老公去看望她父母,婆婆還會幫著準備禮品。

  現在,前女友父母為了能達成心願,沒少給公婆打電話。為了能讓我安心,我婆婆一直跟我說,我們才是一家人,委屈誰也不能委屈了我。後來,看我家和我老公僵持的厲害,才想出那個讓讓前女友父母以他家長輩身份參加婚禮的主意。我公公還說可以取消老家的婚禮,已經通知的親友他負責賠禮道歉。

  只是,取消老家的婚禮,我也還是覺得委屈,為什麼因為個外人,我要取消婚禮?我不理解。你說的對,關鍵還是在我老公。發生這事前,喊聲老公,羞答答的,滿是甜蜜。現在只感覺煩心。我當他是老公,他未必當我是他唯一的妻子。弄不好,真如前面有人說的那樣,在他心裡,還有個前妻,而不是前女友。

  荒唐,這兩位老人很不妥啊,是不是借次來拆散你們的。

  我說心裡話,我現在真的這麼猜測,他們想替女兒留住我老公,來我們參加婚禮是假,想膈應我們引起我們吵架離婚是真。我甚至還認為,老公不需要那麼愧疚,既然選擇違法交通規則,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

  不是因為她是老公前女友,我才這樣認為,我工作中也有接觸因為自己違規,最終釀成苦果的人。確實很慘,但屬於自作孽。我也是自作孽不可活。還不如找個前女友還活著的男人呢,最起碼想罵想打想發洩也有個實體物件。

  敬茶神馬的不就是一個形式麼?那前女友的父母也夠奇葩的,何必執著於這個玩意兒。

  我們這的敬茶形式很簡單,也就是婚禮上,父母坐著,我們端著茶,鞠個躬,喊聲爸爸\媽媽請用茶。父母喝了茶,給我們個紅包或首飾。司儀再說些吉利話。比起我朋友老家百色需要新人跪著,除了敬茶給父母,還有敬茶給很多長輩,真的特別簡化了好多。可是,那句“爸爸\媽媽請用茶”還保留著。我在婚禮上,給和我沒有關係的陌生人敬茶說“叔叔\阿姨請用茶”,那一直疼我的伯父伯母和姨媽姨父怎麼想?

  見過前女友照片嗎?跟你像不像?你老公玩什麼菀菀類卿啊,搞笑呢?雖然我看小說的時候沒節操的愛看替身梗,但最討厭一句話,活人永遠比不過死人,我覺得恰恰相反,死人永遠也爭不過活人!

  老公沒主動給我看過,我也沒有主動要求過。性格應該也不像,因為老公有個同學,曾打過個比喻,前女友像燕子,我像剛出殼的鳥兒。不過,我感覺我現在更像只公雞,有滿腹化悲憤為力量的鬥志,但沒有實體的對手啊。敗給美豔性感的活人就算了,敗給一個早已去世的人,真的很窩囊。如果離婚了,別人問起原因,我要說是因為他死去的前女友的父母要來參加我們的婚禮?這種恥辱,貌似不比在婚禮上新郎和人私奔要輕減多少。

  以前,我母親我外婆還有很多女性長輩,告誡我婚前要睜大眼睛要保護好自己,不要找吃喝嫖賭、遊手好閒和喜歡暴力的男人,也不要輕易的和人家同居。要是懷孕了,遇見負責的是雙喜臨門,遇見沒責任的人,那就是傷心傷身還傷面子的悲劇了。

  現在,我以我的經驗衷心的告誡帖子裡還沒有結婚的女生,不要找心裡面有難以忘懷的前女友的男人。別跟自己過不去,試圖用自己的愛和努力去擠走他前女友,佔據他全部的心。如果他不能給你全部的愛,那你就多愛自己點,掉過頭走人。如果你父母對你的男朋友有意見,也一定要慎重考慮。另外,為了以防萬一,有必要考慮下舉行完婚禮再去領證。

  其實,我曾在一個帖子裡看到有好幾人提過,最好婚禮後再領證,因為婚禮什麼的很容易鬧分歧。我當時一眼掠過,沒想過自己有這麼一天。

  我真的不想離婚。但又害怕妥協一時,一世妥協。我在我同學朋友中,算是結婚早的,很多還沒有急著找物件。我還以為我比較幸運比較順利。哪知道,我很可能成為最先悲劇的。現在,唯一不悔的就是萬幸沒有追生馬寶寶。幸好,今年工作多,加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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