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4日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

  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式參與競買,並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第四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 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後,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並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後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專案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2《建設用地批准書》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4《設計要點批文》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後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後,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並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並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土地使用權抵押”指乙方為籌集資金開發全部或部分出讓地塊向抵押權人即貸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利益作為還款保證的一種物權擔保行為。

  3.“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4.“成片開發規劃”指由開發企業依據總體規劃編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的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5.“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土地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訊等設施。

  6.“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以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洪水、颱風、爆炸、戰爭。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年,自頒發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對資企業主為的工業區綜合區開辦和經營重化工工業專案建設專案,亦准許開辦一些與工業專案建設專案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徵得甲方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和國家規定的有關土地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港元。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日內,依照規劃向當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費用。

  美元港元與人民幣的比價,以付款前一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更變,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負責。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並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築物,或投資額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轉讓方即喪失被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分別辦理轉讓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擔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應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鑑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的真實、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辦理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要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後應在____日內糾正該違約。如____日後,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應向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產生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土地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認定上述延期由無法成立並不批准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專案,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安排建設專案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任何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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