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購銷合同_砂石料購銷合同範本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砂石的市場需求會逐步增長,那麼砂石料購銷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砂石料購銷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砂石料購銷合同範文一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
電話: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
電話: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建築用河沙及石子,並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
1,,河沙中沙。2,石子大三
二、交貨期:自賣方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內。
三、數量:1,河沙5000噸 2,石子5000噸
四、交貨地點:成武縣紫荊花園工地老農行家屬院。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單價:1,河沙人民幣65元/噸,共計人民幣325000 元。
2,石子人民幣45元/噸,共計人民幣
六、付款和結算:
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總貨款的60%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貨物全部到達交貨地點後買方一次清支付總貨款的35%,剩餘總貨款的5%作為賣方的質保金,買方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年內支付給賣方;賣方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進行結算貨款。
七、貨物發運:
運輸方式:汽運。賣方承擔運費。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於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為補償。
十、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買方 賣方
指定賬戶
年 月 日
砂石料購銷合同範文二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本砂場實際情況,為提高本砂場的效益,保證股東合法權益和盈利,保證正常交易程式,經本砂場股東研究決定,同意將本砂場所有砂石料承包給乙方銷售,為此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太陽升鎮坪段砂場所有砂石料全部由乙方銷售,甲方不得參與任何銷售行為、干涉乙方銷售,乙方保證中粗砂以22元/立方,細砂27元/立方,1-2石12元/立方,2-4石20元/立方。
二、承包期限:以本砂場經營期限為準。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期內,乙方以每天的銷售量結算給甲方,當場支付現金結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協商一致。
2、因人力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如與國家政策、法規相違,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應付對方違約金10萬元,同時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六、解除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簽定: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砂石料購銷合同範文三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平湖國際箱包城一期B標段工程專案基礎及主體、裝飾工程,需要砂石料,現由乙方負責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機砂、碎石、塘渣材料的數量、供貨時間段
機砂 數量合計大約為15000噸、碎石數量合計大約為 11000噸;塘渣數量合計大約為4500噸;數量以每月供貨計劃為準,最終結算以實際收貨量為準;供貨時間段為2012年1月15日至2014年12月30日。
第二條 機砂、碎石材料質量要求
1、本工程的建築用機砂、碎石,以GB14684-2001《建築用砂》、GB14685-2001《建築用卵、碎石》標準以及根據用砂種類相關的原材料要求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產品標準要求生產供應,保證滿足本工程各種型別建築用砂碎石的顆粒級配、細度模數、針片狀顆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塊含量、表現密度和空隙率符合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
3、乙方應按國家標準及其建築工程管理規定,隨貨提供《質量檢驗報告》,以及相關規定要求的各種檢測實驗報告。
4、其他要求:所有驗收、簽證、確認檔案,應當由雙方代表人或指定人書面簽證確認為準。
第三條 驗收標準與方法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相關檢測報告。
2、驗收標準按照《建築用砂》GB14684-2001、《建築用卵、碎石》GB14685-2001國家標準,以及地方和建築用砂石各型別有關的建築施工、建築材料標準或規定進行驗收。
3、甲方根據乙方隨貨提供的質量相關報告和證明材料,針對乙方提供的貨物進行觀感質量及數量預驗收簽證,經驗收人簽證確認後方可作為貨款結算依據。如發現實物質量與檢驗報告或證明材料的內容相差較大,或實物質量存在明顯缺陷,即可當場要求乙方立即退貨,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及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4、建築用機砂、碎石,由於量大、技術要求引數需要專業檢測機構實現,因此即使現場驗收人員已經簽證的各種類用砂石,如果在施工過程或由於用砂石原因引起工程質量問題時,一旦經過質量管理部門或建築工程檢測機構測驗確認,其用砂石的確存在質量問題時,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及其他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的機砂、碎石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後,必須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及駐地監理認可後,方能進入甲方工地料場,對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材料供應進度
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總用量情況進行組織生產備料,要確保甲方的施工進度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產量、儲存量,並自備好儲料場地,充分保證材料的供應,否則因乙方供給不足而影響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材料的驗收
1、機砂、碎石出廠時乙方應填寫發貨單,並隨運輸車輛至甲方卸貨地點交給甲方。
2、機砂、碎石運至交貨地點後,甲方的專門負責接收機砂、碎石的材料員協同車輛駕駛員對機砂、碎石進行實際稱量。
3、實際稱量的數量若少於送貨單標明數量0.0噸至0.5噸,甲方按照送貨單數量簽收;實際稱量的數量若少於送貨單標明數量0.5噸以上,甲方按照實際稱量數量簽收。
第六條 材料價格
本材料價格按平湖市建築材料資訊價綜合單價:機砂按平湖市送貨當月材料資訊價下浮12﹪結算;碎石按平湖市送貨當月材料資訊價下浮9﹪結算該結算單價不含稅;
以上材料綜合單價為乙方材料各項費用,包括材料費、運費、管理費;
第七條 結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幣結算,採取月結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進行對賬,次月15日前支付該批貨款。乙方結算時,憑雙方籤認的送貨單據到甲方財務結算,甲方用銀行轉帳方式或採用承兌匯票二種付款方式進行支付。
第八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合同總價款的5%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材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不能包換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換砂石產地,如中途發現乙方更換產地或品質,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索賠。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的3﹪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退貨因質量原因除外,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司法機構進行解決;
若要對本合同規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變更,必須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的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若以其他方式進行的變更均被視為無效。
第十二條 安全事項
乙方在機砂、碎石供應的過程中,要遵守國家安全法規,若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料完帳清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合同條款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砂石料購銷合同的人還:
1.沙石料購銷合同
2.砂石料供貨合同
3.沙石購銷合同書範本
4.沙石供貨合同
5.沙石採購合同
砂石購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