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人民調解工作心得體會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在這次的社群人民調解工作中,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我們通過調解工作的開展,給職工群眾創造了穩定團結的生活環境,得到了職工群眾的理解和支援。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1

  20**年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朝陽社群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社群上半年組織各類居民法律知識學習班3期,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40xxxx人。每逢過節時,社群工作人員一起挨戶向居民宣傳“五防”知識。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居民的法律知識,確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瞭解社群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聯防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資訊員,利用他們入戶走訪巡邏的時間,調解率10xxxx,成功率達9xxxx。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範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群一切不安定隱患,規範了調解程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範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對於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區在改造,糾紛比較多,我們運用所學到的調解知識為他們調解糾紛,進行親情教育,以情感人。進行倫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進行法律法規教育,以法服人,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為進上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朝陽社群調委會把“兩勞”迴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社群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並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並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1xxxx重點人員,社群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xxx,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和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陽社群調解工作抓得緊,資訊通暢,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補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社群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係和諧的新型文明社群而努力奮鬥!

  20**年,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餘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複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群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資訊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路。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群調處中心、村社群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資訊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通過資訊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群、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群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群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彙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範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範,又重視程式上的合法規範。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檔案,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誌;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群兩級協調中心規範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藉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後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製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後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並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後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製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幹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瞭解相關情況後,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幣,雙方終於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路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採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建立“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20**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群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4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40%。現將我社群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群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几天裡我社群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係,最後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工作總結。由於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群,為我社群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並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 交流,互相借鑑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複雜的糾紛後,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詢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

  社群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群成立了以社群主要領導為骨幹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於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 ,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群和諧建設,維護了社群安定團結。

  篇2

  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工作要點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以深化法制教育為基礎,以實行人民調解為重點,以建章立製為保障,以促進居民環境穩定為目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把人民調解工作做到明處,在矛盾尚未發生就杜絕萌芽。

  今後,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連隊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矛盾不出連隊”,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制定了基層人民調解會工作考核方案。該方案對調解會的建設、調解的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安置幫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具體表現如下: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婚姻登記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並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並結合社群人民調解工作的例項,以及借鑑兄弟社群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各種法律諮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宗,其中3宗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說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

  為了在轄區推廣學習普法知識,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觀念和守法意識,教育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糾紛,逐步把處理人民內部利益矛盾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真正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的作用。我們所做具體工作如下:

  1、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居民參與管理的法制意識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工作總結。我們利用社群黨員、幹部培訓、社群幹部會議等,舉辦多場法制講座,我們還派發普法宣傳資料發到居民手中,組織居民學習不同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識。

  2、我們注意利用轄區單位資源和各類設施,組織居民學習各種法律知識,為居民上普法課,普法講座,充分發揮社群調解委員會的作用

  3、在社群舉辦法律諮詢,並結合 “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等普法活動,解答社群居民關心的法律問題。

  三、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我們根據我社群實際情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我們始終堅持把“教育、感化、挽救”這一工作方針作為安置幫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幫教小組,責任到人,做到出來一個教育一個,減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措施如下:

  1、為了使幫教工作切實有效,我們對刑事釋放人員進行登記註冊,辦理有關幫教手續以便於我們進行幫教和跟蹤服務。

  2、經常主動與刑釋人員談心,具體由安置員和刑釋解放人員進行面對面對話,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其生活困難的地方進行幫教,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設法幫助 “兩勞” 釋放人員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

  篇3

  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通過調解工作的開展,給職工群眾創造了穩定團結的生活環境,得到了職工群眾的理解和支援,現將一年的工作總結如:

  一、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組織人民調解員集進行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單位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17。

  三、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並結合先進單位人民調解工作的例項,以及借鑑兄弟單位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學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針對當前連隊矛盾糾紛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我們必須建立了一套

  科學的排查預警機制。1、基層單位各類矛盾糾紛隱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所以光靠調解員或者資訊員是不能及時有效地捕捉到種種問題的萌芽,我們就廣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各部門的積極作用,開展摸排預防工作。2、是早發現原則。任何矛盾糾紛都有一個發生、發展、爆發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及早發現,及時採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連隊職工群眾知法用法意識。採取各種宣傳方式,在連隊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注重普及職工生活,經濟發展,政策、法律與、生產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等知識,在工作中堅持政務公開,動員廣大職工積極參與連務治理,使幹部與群眾之間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援,減少幹群之間的矛盾。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的修養,做到遇事冷靜對待,互相謙讓,正確處理,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人民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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