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政政策的論文最新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財政政策是政府針對巨集觀經濟週期波動採取的反週期財政措施,它通過財政收入、支出、借債水平等因素變動來實現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公共財政政策實施若干意見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市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年公共財政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府發號,綜合考慮各方因素,積極統籌財力,年,包括省、市、縣共新增安排13.4億元,總量達到63.3億元,實施70項公共財政政策,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繼續堅持新增財力向困難群眾傾斜、向農村傾斜、向基層傾斜、向社會事業傾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以民生工程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投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推進公共財政體系建設,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動各項社會事業不斷進步。

  二、主要目標

  公共財政體系不斷完善,政府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提高,進一步發展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三農”、保障性住房、環境保護、文化科技等社會事業,繼續改善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構建和完善符合市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三、基本原則

  盡力而為,統籌平衡。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財力配置,挖掘財政潛力,將更多的財政資源投向公共服務領域。

  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平衡協調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重點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難點、熱點問題和社會薄弱環節,不斷提高公共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遠近結合,有序推進。既要著力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又要考慮長遠發展的需要,注重投入的後續能力,著力構建政策長效機制。

  政府引導,多方籌集。積極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資源投入公共服務領域,加快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多元籌資機制。

  強化管理,提升績效。強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升績效,不斷提高辦實事能力。

  四、政策措施

  社會保障

  1、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和財政補差水平。將全市城區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月由300元提高到350元四縣及桑海開發區提高到310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城區由205元提高到225元四縣及桑海開發區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18萬元,總量達4120萬元,縣區新增安排328萬元。

  2、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和財政補差水平。將全市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每人每月由120元提高到170元,財政月人均補差水平由80元提高到9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418萬元,總量達358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430萬元。

  3、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將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620元提高到1860元;集中供養標準城區由每人每年3660元提高到4140元,四縣及桑海開發區由3180元提高到366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縣區財政安排289萬元。

  4、提高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補助標準。將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月人均補助標準提高20元,城鎮和農村物件的月平均生活補助水平分別達到245元和20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5萬元,總量達2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7萬元。

  5、提高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將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0元,達到26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安排21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42萬元。

  6、提高國有農林水困難企事業單位未參保退休職工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將國有農場、林場、水利困難企事業單位中未參保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0元,達到38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6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83萬元。

  7、提高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將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提高20元,達到26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7萬元。

  8、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問題。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月人均養老生活補助標準達265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68萬元,縣區新增安排220萬元。

  9、完善國有關閉破產改制企業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48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261萬元。

  10、擴大失地農民基本保障面。按照先保後徵的原則建立健全失地農民基本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納入基本生活保障範圍。市財政新增安排14925萬元,縣區新增安排3349萬元。

  11、實行全民遺體火化免費制度。對具有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在市死亡後,免除殯葬基本費用,所需資金由縣區財政予以補助。

  12、救災救濟專項資金。市財政總量安排1200萬元,縣區總量安排1500萬元。

  13、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建設。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建築面積逐步達到300平方米以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000萬元。

  14、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按照全省統一部署擴大全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縣區財政新增安排333萬元。

  保障性住房

  15、城區農房普查登記。對全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農房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市財政新增安排977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3952萬元。

  16、增加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6483萬元,總量達21483萬元。

  17、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國民教育

  18、中小學校舍安全建設。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安排1500萬元。

  19、提高城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將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200元,小學和初中分別達到500元、7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20萬元,總量達54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410萬元。

  20、加大特殊教育支援力度。將特殊教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小學、初中分別提高2700元、3700元,達到普通學校的六倍,即:小學3000元、初中4200元。將特殊教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年均生活補助標準提高450元,小學生和初中生分別達到950元、12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57萬元,縣區新增安排49萬元。

  21、提高普通本科、高職院校生均經費。按在校生生均300元增加普通本科、高職院校生均經費。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402萬元,總量達1602萬元。

  22、提高城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將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年均補助標準提高250元,小學生和初中生分別達到750元、10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4萬元,縣區新增安排40萬元。

  23、農村學前教育專項補助。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主要用於農村學前教育設施建設。

  24、加大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25、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大班改小班”。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26、鄉村教師週轉房建設。通過以獎代補鼓勵加快鄉村教師週轉房建設,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27、提高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2000萬元。

  28、職業教育補助經費。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50萬元,總量達600萬元。

  29、提高普通高中助學金標準和擴大資助面。普通高中助學金由每年生均800元提高到1500元,資助面由10%擴大到20%。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98萬元,縣區新增安排112萬元。

  30、提高普通本科和高等職業院校助學金標準。將助學金標準從每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55萬元,總量達762萬元。

  31、提高中職技校生均經費。按在校生生均300元增加中職技校經費。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39萬元,縣區新增安排1萬元。

  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32、提高生態公益林林農補償標準。對納入政策範圍的生態公益林林農補償標準每畝提高5元,達到15元。此項政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33、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500萬元,總量達2000萬元,其中節能專項資金1000萬元;主要汙染物減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

  醫療衛生

  34、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將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補助標準增加10元,達到27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449萬元。

  35、提高村級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對一般衛生院所在鄉鎮的村級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每人每年增加補助600元,使所有村級醫生每人每年補助均達到1800元。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36、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全市所有鄉鎮和政府舉辦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同時探索非政府舉辦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2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30萬元。

  37、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將財政補助標準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716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3818萬元。

  38、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將財政補助標準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1680萬元。

  39、社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實施國有化、固定化建設。市財政新增安排833萬元,總量達1833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833萬元。

  40、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週轉房建設。通過以獎代補鼓勵加快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週轉房建設。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41、全民保健體檢。對具有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免費實行保健體檢。市財政新增安排165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650萬元。

  42、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縣區財政統籌安排所需資金,解決我市離休幹部醫藥費拖欠問題。

  43、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經費。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98萬元,總量達160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205萬元。

  44、取消藥品加成補助。對納入試點的醫院開展取消藥品加成補助,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34萬元,總量達371萬元。

  農業農村

  45、農業政策性保費補貼。對全市公益林由火災險改為綜合險統保,費率由1‰提高到2‰;對全市商品林實行綜合險統保;繼續對水稻、棉花、油料作物、柑橘以及育肥豬、能繁母豬和奶牛開展保險試點。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10萬元。

  46、增加新農村建設公益事業投入。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3500萬元。

  47、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按全省統一部署,年我市四個縣全部納入全國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範圍。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48、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對農民購買家電、汽車、摩托車等下鄉產品,由財政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49、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400萬元,總量達1200萬元。

  50、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916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080萬元,對小1、2型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

  51、農業綜合開發、扶貧和以工代賑配套資金。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00萬元,總量達1700萬元。

  52、農機購置補貼。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100萬元,主要用於農機推廣和獎補。

  53、解決農村公路建設欠款。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對農村公路建設各項補助資金補助到位。市財政新增安排520萬元,總量達342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3407萬元。

  基層保障

  54、縣區財政增收獎勵。市財政新增安排2000萬元,對財政收入發展快的縣區進行獎勵。

  55、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年對每個行政村的補助平均達到6.6萬元,最低達到6萬元。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1302萬元。

  56、增加“三院”工作人員補貼經費。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57、社群環境綜合整治。市財政新增安排528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0567萬元,對全市88個社群進行綜合整治。

  文化

  58、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市財政新增安排1700萬元,總量達3000萬元。

  59、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免費開放。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1200萬元,總量達1225萬元。

  60、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對我市列入國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進行保護,市財政新增安排340萬元,總量達400萬元,其中瓷板畫創作經費300萬元。

  公共安全

  61、增加基層公安系統警力。所需資金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

  62、“天網”工程。市財政新增安排696萬元,總量達2488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974萬元,實施“天網”工程。使我市的治安防控、城市管理網路實現三個覆蓋,即:覆蓋所有鄉鎮、街道;覆蓋所有交通要道、治安卡口、重要目標、公共聚集場所、賓館、學校、醫院以及治安複雜場所;覆蓋所有企事業單位。中心城區和重點部位監控點無縫對接,實現無盲區、無死角,從而大幅提升全市治安防控體系、城市管理體系和道路交通管理體系建設水平。

  63、社群矯正工作。按人均每年2800元標準落實經費,全面試行社群矯正工作,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質量和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280萬元。

  64、安置幫教工作。保障刑釋解教人員接送和適當生活補助經費,使刑釋解教人員順利迴歸社會、降低重新違法犯罪率。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54萬元。

  65、食品藥品農產品醫療器械等抽驗檢測經費。為加強食品藥品農產品醫療器械等安全檢測工作,根據市本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抽檢任務,安排抽檢經費,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檢測給予補助。市財政新增安排300萬元,總量達到1300萬元。

  其他

  66、支援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總量安排1000萬元,通過以獎代補、貼息等方式支援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67、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在省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新增安排400萬元,總量達1200萬元。

  68、公共交通設施等建設。市財政新增安排10000萬元,支援我市公共交通設施等建設,保障道路交通順暢和市民出行。

  69、人工煤氣置換天然氣及價格補貼。市財政新增安排1500萬元,對人工煤氣置換天然氣及天然氣調價進行補貼。

  70、集貿市場提升改造。年計劃改造18家集貿市場,市財政新增安排135萬元,總量達到810萬元,縣區財政新增安排135萬元。

  五、工作要求

  第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年公共財政政策,關係到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意義重大。各縣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領導責任制,集中精幹人員加強研究,明確政策,把握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到實處。

  第二,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落實、上下聯動推進的工作機制。各項政策的具體實施方案,由市直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擬訂,市財政局等部門密切配合,抓緊報市政府審批,做到早謀劃、早安排、早實施。各縣區要按照總體要求,及時制定相應的工作目標和配套措施,做實做細實施方案,層層分解目標任務,精心組織,精細操作,確保各項政策順利實施。

  第三,完善機制,確保長效。各縣區、各部門在公共財政政策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抓好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財政政策資金管理、專案管理以及績效評價機制,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同時,要根據社會事業發展規律和公共服務的特點,積極探索有效的財政保障方式,完善公共財政科學決策機制和穩健增長機制,確保取得長效。

  第四,嚴明紀律,加強監管。在各項政策的落實過程中,各縣區、各部門要強化政治意識、宗旨意識、紀律意識,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實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打折,不走樣。審計、監察、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執行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對弄虛作假、冒領挪用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扣減相應的補助資金,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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