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法律知識手抄報內容
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2、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3、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4、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6、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7、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圖一
圖二
圖三
2:法律在我心中
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有了它,社會才會安定;有了它,人們才能過上安穩的日子;有了它,我們的家園才會和諧;有了它,壞人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總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規範。知法、學法、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並且每個人都應該學會運用法律來扞衛自己合法的權益,使自己成為一個知法、守法、學法、用法的公民。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會用到法律。例如:在馬路上靠右行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在十字路口聽從交警的指揮……這些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卻都與法律有關係,這就證明法律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只是我們沒有深入地思考這些問題而已。作為小學生,我們雖然對法律的理解不夠深刻,但是起碼我們知道,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做一名遵紀守法,熱愛學習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樂於助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這些都是優秀品質,我們每個學生都知道,但是能把這幾點做好卻很不容易。一些同學平時不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慢慢地養成了不良習慣,長大後就很容易違法亂紀,使自己誤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別忽視了小事,一些不經意的小事也許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導火索,會讓你走向不軌的道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是古人留給我們的教訓。
同學們,讓我們知法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永駐我們心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那樣我們的前途將會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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