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中介協議書
安排放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設 專案需要,委託甲方策劃引進人民幣專案貸款。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經協商,雙方就下列問題取得一致, 協議如下:
1.貸款用途:此款只能用於建設 專案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貸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
3.貸款期限:以操作銀行規定的檔案為準。
4.貸款年息:按國家銀行規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 給銀行作為貸款抵押。
6.乙方保證遵守關於銀行貼息和諮詢服務非的承諾。
7.乙方保證如實提供企業有關檔案及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積極配合甲方對專案的調查,考察和核實工作。
8.乙方保證向甲方支付信譽保證金50萬元/項。此款將在貸款成功後,從甲方所得的諮詢服務費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聯誼諮詢中心代管)
9.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乙方保證90天內不得通過其它渠道進行本專案;不得退出與甲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的信譽保證金,並保留進一步向乙方追討損失的權利。
10.如90天內,甲方無法安排放款方進行實質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繼續運作),甲方應將信譽保證金全數退還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員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間的膳宿費用。
12.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貳份,乙方三份。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代客理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