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小學音樂教學的德育功能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2日
  論文關鍵詞: 中小學 音樂教育 德育 
  論文摘 要: 德育教育是中小學音樂教育較為重要的功能,然而這一點卻經常被中小學音樂教師甚至學校所忽視。本文從音樂課程設定、音樂實踐活動和學校音樂氛圍營造三個方面,來論述中小學音樂教學中的德育功能及其實現的途徑。   
    
  在中小學教育中,音樂學科除了具有與其他學科所共有的認知及教育功能外,在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和審美情趣等許多方面,還應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提出:“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小學音樂課程要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興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鑑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  
  中小學音樂教師應該切實承擔起教書育人的責任,潛心研究教育理論,大膽進行教育實踐,深入挖掘音樂課程資源,充分發揮音樂課程的德育功能。我對此有以下三點體會。  
  一、中小學音樂課程安排應注重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精神  
  許多優秀的民族音樂彰顯著中華民族的偉大精神,滲透著民族文化的精髓,具有民族文化的獨特氣質,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意志、力量和追求,它們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藝術寶藏。那些歷史題材的作品,特別是那些表現中華民族的自強自尊、樂觀向上的信念的優秀音樂作品,對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感、增強學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及促進學生自立自強、奮發有為的精神是非常有利的。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讚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懷。如由光未然作詞、冼星海作曲的《黃河大合唱》,以黃河為背景,生動地描繪了中國人民英勇的抗日戰爭,反映了中華民族的堅韌不拔,展現了抗日必勝的光明前景。這部融交響性、寫實性於一體的氣勢磅礴的大合唱,既有中華民族的英勇氣魄和強烈的時代精神,又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群眾性的特點。中學課本所選的第七樂章《保衛黃河》是一段進行曲體裁的輪唱歌曲,其快速大跳的動機與逐級擴張的音型,生動地表現了中國游擊隊員們為保衛黃河、保衛中國而戰鬥的英雄形象。這樣的優秀作品,無論是演唱還是欣賞,都給人無窮的力量,收穫激情的體驗。  
  著名教育家魏書生曾說:人的心靈接受美和藝術的效率遠遠勝過接受一個不喜歡的單調的說教。音樂課上,教師要善於引導學生多聽優秀民族音樂作品,著眼於情感體驗,並指導學生學唱、背唱其中優秀的主題及段落。學生的感性材料積累多了,逐漸有了自己的鑑別能力,自然會被優秀的民族音樂所吸引,繼而自覺領會、挖掘其中的內涵,使之真正成為學生自己的東西,成為學生確立人生觀、世界觀的有力支撐。  
  二、積極開展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集體意識和協作精神  
  在音樂教學中,要通過多種集體活動如合唱、合奏、音樂遊戲等,營造出一種美好的情境,使學生在這種氛圍中體會到只有共同努力、團結協作,才能把活動開展好。這樣,將思想教育融於音樂訓練之中,不僅使學生受到了集體主義教育,而且提高了音樂能力。例如在合唱教學中,老師首先引導學生多聽優秀的合唱作品,培養學生對合唱的興趣,讓學生分小組練習不同聲部的旋律,熟練後再集體協作合唱,理解合唱的要領,要求每位學生在聲音狀態、力度變化、口型和呼吸、起聲、收韻等方面都儘量一致,各聲部聲音要均勻,團結協作,共同完成活動。在學校的拉歌比賽中,學生忘情地歌唱,在齊唱班歌的時候自信而驕傲,大大拉近了學生之間的距離,使學生的集體主義精神和協作意識得到了提高。
   除此之外,還必須要求每位學生在學習、生活中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而這種動力又來源於學生對美妙音樂的憧憬和嚮往,教師要充分利用學生的這種心理,強化學生的集體意識,引導學生為了完成共同的藝術作品而團結協作,從而使每位學生都受到集體主義教育。  
  三、充分利用音樂資源,建立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充滿藝術文化氛圍的教育環境,可以使人身心愉悅,成為廣大師生共有的精神財富和溝通情感的橋樑。恰當利用音樂資源,有利於建立一個和諧、美好的校園環境。例如,早晨,清新、純淨的樂曲(如《校園的早晨》、《朝景》等)陪伴師生走進校園,可以使新的一天充滿活力;午休時,抒情、徐緩的音樂(如《美麗的夢神》、《搖籃曲》等)可以為學生的夢境增添浪漫的氣息,提高睡眠質量;寫字課上,典雅、古樸的樂曲(如《梅花三弄》、《春江花月夜》等)隱隱響起,會使學生有一個恬淡的心境。“染之蒼則蒼,染之黃則黃”。學生在優美的校園環境中受到感染和薰陶,身心愉悅,定能由美生愛,激發熱愛學校、熱愛家鄉,進而熱愛祖國和熱愛生活的高尚情感。  
  當然,中小學音樂課程的德育功能還不僅僅體現在以上幾點,它在培養學生對生活的積極態度,使學生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前蘇聯著名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指出:“對藝術、特別是對音樂,道德內容是其靈魂,是其存在的意義。學校音樂課的一切形式都應當旨在發展學生的精神生活,幫助他們認識世界,形成他們的世界觀,提高他們的道德水平。”音樂教師要通過生動有趣、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使學生獲得豐富的音樂審美體驗,積極主動參與到音樂實踐中。尊重學生不同的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能為學生提高審美能力、發展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人文素養奠定良好的基礎。在教學中,我們應特別注意發揮音樂課的德育功能,陶冶學生的性情,提高學生的審美情趣,為學生今後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音樂課程標準[S].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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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曹理.音樂學科教育學[M].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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