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傳黑板報
在法制社會中,我們要懂得法律,學會法律,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社會秩序才有條不紊,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 ,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法律伴我成長
一個良好、***的的國家,總是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 法律,是個神聖的稱呼,它是現代的包拯,那樣的大公無私;它是正義的化生,為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它肩負著維護和平的重任。正氣凜然的它,為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中發展。 作為一個學生,我們應該從小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曾經有一個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險些喪命: 有一天,在一輛公交車上,有一個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許是對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時不時把頭手伸出窗外,這時,對面突然來了一輛公交車,差點把小男孩的頭擠扁,辛虧駕駛員處理及時,才沒造成悲劇。
可見知法是多麼的重要,如果當時他知道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這一條或者駕駛員能及時提醒他,就不會有這驚險一幕了。 當然,我們不僅要知法,懂法,守法,還要會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沒有意義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才會使它的存在更有意義。讓我們再來聽一個小故事吧:
小建11歲時父母離異,他被法院判給了母親,但不久,母親因病去世。小建的父親此時已再婚並育有一女,不願意再承擔撫養小建的義務。由於無人監護,小建一直被寄養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紀大,身體又不好,根本無力照顧小建,無助的小建將父親告上了法庭。
以法制為主題的黑板報圖片
法庭民事審判庭的李法官認為,如果立案,就會出現父子對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靈受到傷害,也不利於父子日後生活,應儘可能在訴前調解,於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親到庭談話, 在第一次談話中,小建的父親態度強硬,強調當初小建的母親聲稱不需要他撫養兒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據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因父母離婚而取消,如果遺棄未成年人,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數天後,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親到法庭談話,李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次耐心為其解釋我國民法的監護規則,,勸其克服困難,承擔起撫養小建的義務。經過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終於父親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幫小建找回了愛,令他有了一個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見,法律對我們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法律職業者要鍛鍊周全、縝密、細緻的思維
:幽默:某法科考研學生給某同學的留言:最近背了幾天《刑法》分則,頗得意,見誰都想判他幾年。路上,一隻大黑狗撞了我之後揚長而去,我下意識就對自己說:交通肇事後逃逸,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絲毫不管它還有沒有7年的活頭。走了幾步又補充:估計不滿16週歲,不予追究。後來又仔細一想,當時判得太草率了,它喝酒了嗎?***了嗎?戶口是國內的?不是國內的,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嗎?有同夥嗎?有同夥的話,是否是起主要作用?是累犯嗎?在假釋期間嗎?是否是初犯?精神正常嗎?是軍犬嗎?此外還有一些沒有寫在書上的潛規則,比方說是高幹寵物嗎?動物保護協會是否有干涉司法的電話打來?是否有某領導的批示?最高檢和最高法有沒有新的司法解釋出臺?目前的刑事政策已經是寬嚴相濟了,是否還得給予重判?要是它把狂犬病毒蹭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要數罪併罰呢?有太多、太多的因素還沒有考慮到,所以說不要瞧不起搞法律的,說他們就是背了幾本書而已,其實不比造***輕鬆。
:法律視角的解讀與法律智慧的體現:
1、該法科生的留言儘管已經發散思維,思慮甚多,但仍有很多不足之處,如犯罪主體怎麼可能是狗呢,狗的壽命也就幾十年,怎麼能確定以16週歲為負刑事責任年齡呢等,姑且不論這些,僅從法律思維的角度給我們的啟示是:一個正確的判斷總是相對的,必須有充要的條件,離開這個條件,判斷的正確性便不確定。
2、在中國的法治環境下從事法律職業,職業者需要考慮的問題基本分為兩個大的方面,一方面是法律專業知識,法律上如何處理;一方面是可能影響法律處理的法外因素——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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