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的優勢與介紹
外包是指企業動態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業的功能和服務,並利用企業外部的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相信大家都不太瞭解外包的概念,下面就讓小編來給你科普一下什麼是外包。
外包的簡介
外包是一個戰略管理模型,所謂外包***Outsourcing***,在講究專業分工的二十世紀末,企業為維持組織競爭核心能力,且因組織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將組織的非核心業務委託給外部的專業公司,以降低營運成本,提高品質,集中人力資源,提高顧客滿意度。外包業是新近興起的一個行業,它給企業帶來了新的活力。
外判***Outsourcing***或稱外包,於1980年代流行起來的商業用語,是商業活動決策之一,指將非核心業務下放給專門營運該項運作的外間第三者,原因是為了節省成本、集中精神於核心業者、善用資源、獲得獨立及專業人士服務等。 外包和離岸外包經常被混用,但是外包主要是與組織的重組相關,而離岸外包更強調的是國家。當然,在當今全球化的前提下,這兩個概念並不是互斥的。從根本和歷史上講,外包是一個有關在團體內和團體間對勞動力進行組織的術語。
外包的優勢
外包將您解放出來以更專注於核心業務。外包合作伙伴為您帶來知識,增加後備管理時間。在執行者專注於其特長業務時,為其改善產品的整體質量。外包協會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外包協議使企事業節省9%的成本,而能力與質量則上升了15%。 公司需要獲得其內部所不具備的國際水準的知識與技術。外包解放了公司的財務資本使之用於可取得最大利潤回報的活動。
外包使一些新的經營業務得以實現。一些小公司和剛起步的公司可因外包大量運營職能而獲得全球性的飛速增長。
一方面,有效的外包行為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企業在管理系統實施過程中,把那些非核心的部門或業務外包給相應的專業公司,這樣能大量節省成本,有利於高效管理。
舉例來說,一個生產企業,如果為了原材料及產品運輸而組織一個車隊,在兩個方面其成本會大大增加:
1、管理成本增加,因為它在運輸領域不具備管理經驗;
2、因管理不善,運輸環節嚴重影響生產和銷售環節的工作,從而導致生產和銷售環節的成本增加。如果把運輸業務外包給專業的運輸企業,則可以大幅度降低上述成本。
另一方面,企業也因市場競爭的激烈面臨巨大的挑戰
市場競爭的加劇,使專注自己的核心業務成為了企業最重要的生存法則之一。因此,外包以其有效減低成本、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等特性成了越來越多企業採取的一項重要的商業措施。美國著名的管理學者杜拉克曾預言:在10年至15年之內,任何企業中僅做後臺支援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都應該外包出去。
如:經濟不景氣時,企業會裁掉一些非核心業務的部門,這往往是不得已而為之,負面影響很大,團隊的穩定、額外支出等,但如果一開始這些非核心業務就是外包給專業的組織去做,那麼損失一定會減少到最小。
據IDC統計,1998年全球外包服務方面的開支為990億美元左右。IDC估計,到2003年全球資源外包服務開支將突破1510億美元,此時期全球外包服務市場的複合年增長率為12.2%,亞太地區則為15.1%。
儘管2001年全球市場低迷,但中國市IT服務市場卻是一枝獨秀,增長率高達46.3%,IDC預測,到2006年,中國IT服務市場規模可望超越103億美元,2001~2006年年複合增長率為53%。
IDC表示,中國IT服務市場以常規服務,包括系統整合、硬體支援、安裝及客戶應用軟體管理為主。較為高階的服務專案,如諮詢、外包等服務專案有發展潛力。
總之,外包能夠使企業避免組織過度膨脹,集中人力資源降低成本,提升利潤,降低成本,資金可做更高效益,投資致力企業競爭力,提升效益與客戶滿意度,不受限既有的專業知識技能,企業運作更靈活。接受外包這種新的經營理念是一種必然趨勢,外包服務勢在必行。
外包的方式
外包方式主要有合同業務管理方式***BMC***和委託方式。
合同業務管理方式純粹是一種外包方購買第三方服務模式,第三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或大部分投資和業務管理工作,並承擔投資風險;外包方只根據第三方完成業務的績效和合同約束則購買服務,不用負責第三方的投資風險;合同終止則合作終止。
委託方式是一種外包方將業務連帶完成業務所需要的設施委託給第三方經營的方式,主要有承包、租賃、特許管理和BOT***建設-營運-移交***特許管理4種合作模式。無論採用哪種模式,委託方都承擔投資風險,即使是BOT特許管理模式,表面上第三方進行投資,實際上這些投資將連本帶息以折舊費形式全部計入經營成本,由外包方在特許合同期內全部返還。
承包與租賃的共同點是第三方不做資本投資,只承擔作業和服務;不同點是,承包管理的企業只承擔營運與維護作業及相關服務,而租賃管理的企業除此之外,還承擔設施整修任務。
特許管理與BOT特許管理的共同點是第三方負責投資,這也是這兩種模式與承包模式和租賃模式的最大區別;特許管理和BOT特許管理的最大區別是特許管理的企業不參與設施建設而BOT特許管理的企業負責設施建設;合同期內,BOT模式中第三方擁有資產所有權***合同終止時所有權移交給委託方***,但在特許管理中卻不一定擁有。
政府外包方式還有一種公私合營模式***PPP***,是國內外廣泛關注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需要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式、渠道、範圍與程度,這是一個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外包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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