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真實的傷感情感文章
都市傷感的愛情文章,能夠讓我們學會對現實的珍惜,對身邊情況的思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篇1:別亂想了,不找你就是不喜歡你
作者:有故事的蔣同學
你有沒有抱著手機整夜整夜不睡只為了等一個人的訊息。
你安慰自己他或許沒收到我的微信,或許沒注意到我發的朋友圈,最壞的可能性,或許他家wifi壞了手機也碰巧沒網...
但其實,他收得到你的微信,也看得到你朋友圈裡的心情,可他就是不找你不問你不管你,
因為人家並不喜歡你。
01。
cc最近喜歡上一個男生。
他們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回去後也一直保持著聯絡。兩個人開始從早到晚天南海北的聊天,在cc眼裡他們之間總有說不完的話,會跟對方分享生活裡的喜怒哀樂,每天臨睡前的晚安也戀戀不捨。
cc並不懂愛情裡的套路,只是覺得自己喜歡便一股腦兒飛撲上去,結果當她表白的時候,男生沒有拒絕,也沒有接受,依然會回覆她發來的訊息,接起她打來的電話。但他從沒說過想見她,每次也都是cc主動聯絡他。
兩個人的關係就這樣不清不楚,讓cc有些摸不著頭腦。有時候cc也會覺得這樣的相處模式有些奇怪,想找他問個明白,但女生最擅長的就是自我安慰,她總會對自己說,他之所以不找我,是因為最近太忙吧,他這個人性格就是這樣...
直到cc在微博上發現男生給另一個女生的每條微博都點贊評論,但男生從不關注cc的微博和朋友圈。
cc哭著問我:"他是不是不喜歡我了?"我反問她:"你覺得他喜歡過你嗎?"她不再作聲,心裡大概已經承認了男生並不愛自己的事實。
02。
其實你大可不必猜測一個男人為什麼好像喜歡你卻又不找你,也不必為對方找任何原因,相信我,不管是情竇初開的小男孩還是久戰情場的大叔,男人都是很直接的生物,一旦喜歡一個人,一定會表現出來,一定會找你。
如果一個人總是讓你感到患得患失,總是給了你希望也不找你,說白了,就是因為他不喜歡你。
這世上沒有一個人是佔有慾不強的,對於喜歡的人,我們都恨不得推倒就上,但唯獨對於不喜歡的人,才會並不明確的表達出自己喜歡和想要佔有的心。那些從不主動找你,但你找他他都回復的人只能說明--他很閒,但即便如此,對方哪怕閒瘋了也不會主動找你,多可悲。
男人的世界裡壓根不存在出於羞澀和不好意思而不願意主動找你這回事,他的遲鈍,他的慢半拍,只是因為你不是他心裡喜歡的人。
真正喜歡你的男生會費盡心思的主動聯絡你,會製造你們一切可以互相瞭解對方的機會,因為他想佔有你,也想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
而那些不喜歡你的人啊,真的是連多和你說一句話都嫌浪費他打王者榮耀的時間。
03。
念大學的時候,我有一個舍友,她男朋友是標準的理工男,一日三餐都在實驗室裡解決,性格悶,很少說話,怎麼看都不會是那種會撩妹的人,但他還是成功俘獲了我舍友的芳心。
起初只是通過朋友認識了我舍友,便四處打聽她的***,後來就幫她買早飯,晚上約她去操場跑步,週末的時候會喊舍友出去看電影,也會投其所好給舍友買很多毛絨玩具...總之,就是平時我們看著呆頭呆腦特別木訥的一個男生,卻把追女生的那些把戲,都用了個遍。
我發現,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對女孩動了心,他的行動力會超過別人的想象,時時刻刻都會跑在自己喜歡的人前面,只為了有一個表現自己的機會。因為愛是藏不住的啊,他喜歡你,所以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會讓你感受的到。
舍友跟他在一起後,兩個人的感情也一直很好,男生會時刻報備自己的行程,讓她安心,也會像膏藥一樣纏著她,珍惜跟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偶爾自己忙論文忙實驗,也會在事務完成以後第一時間聯絡舍友出去約會。
他們的愛情就是王小波曾經對李銀河說過一句話:"見不到你的時候,我難過的就像旗杆上吊死的貓"。
04。
在感情上,我們每個人都一樣,喜歡就願意付出,牽掛便主動聯絡。如果他讓你感受到的不是喜歡和愛,而是會失去的惶恐和不安,那就不要再找理由為他開脫了,承認吧,他根本就不喜歡你。
如果一個人真的喜歡你,哪能跟你持續曖昧,讓你猜來猜去,玩一些他來了又離開的遊戲?你說他不善於表達他事務繁雜,所以原諒他一次又一次,你可以一等再等,而且樂此不疲地期待他改變。
但我今天還是想勸你,不要再作踐自己了,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喜歡你,他一定會創造和你在一起的機會,他一定會想你會在乎你,一定會忍不住思念來找你。
所以,姑娘啊,別再握著手機等那個人的訊息了,也別再期盼著他會約你吃飯逛街看電影,也不要再幻想只要你堅持,你們之間總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有些事你必須要清楚,他或許是你的唯一,但你對他而言只是幾分之一。你給他找的這些藉口只是在騙自己,你把心思放在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身上,不論你耗費多少時間和心力,他都不會喜歡你。
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這輩子暗戀你
作者:四毛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16歲的時候,他梳莫西幹頭,喜歡看古惑仔,並像大哥陳浩南一樣,在學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幾分威望。一個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課在校外遊蕩,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罵了一句髒話,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見血了。
可是沒有。就在混混們逐步逼近的時候,她騎著摩托車停在他的身邊,讓他上車。
他回頭,看見穿白色棉衣的年輕女子對他笑說:“大白天的,穿著校服,怎麼不好好待在學校上課?”
他覺得很奇怪,因為自己壓根不認識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車。
再次見到她,是在一週後,彼時她站在講臺上,笑意盈盈地作為新班主任介紹自己——他所在的這個班,是學校裡有名的老鼠窩,女生只知道化妝打扮,男生個個是橫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隻領頭羊。就在不久前,他領頭氣走了最後一個班主任,自此學校裡再沒老師願意來接這個燙手山芋。
她剛進學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領導推進了火坑。
可是對她,他卻做不出任何惡作劇了。他告訴自己,因為她曾經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當大哥嘛,好歹要講江湖義氣。
沒想到,過了一陣,慫恿他做惡作劇的同學,便全體倒戈,偃旗息鼓了。因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師中,只有她永遠掛著溫和的笑容;當全校都對他們班橫眉冷對不屑一顧時,她仍帶著全班氣勢雄壯地走過升旗臺,似乎把他們當成最大的驕傲;找她說話的學生哪怕成績再差,她都會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對方;她在課堂上講文學,那些古詩詞從她嘴裡出來,如涓涓細流,一群從不學習的孩子,個個如痴如醉地盯著她。
女生們下課和她聊服裝和星座,男生們圍著她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說會道,總是故意說些吊兒郎當的笑話,引得眾人哈哈大笑,當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樂時,就會難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裡有個“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著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場上打籃球,突然聽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頭,看見正從操場路過的她笑著對他說:“籃球打得不錯,很帥噢。”他瞬間覺得甜蜜漫過心尖。
他看金庸小說,看到楊過感嘆,“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又望一眼講臺上的她,終於明白,如果楊過沒有遇到小龍女,那他永遠不會成為一個鐵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俠。
他真的收斂了很多。曠課、遲到、打架,統統成為過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兩天,收到對方的挑戰書時,他還是帶著一幫兄弟去迎戰了。在那種熱血的年紀,這叫為光榮而戰。
沒想到對方這次是有備而來,他自己做掩護,讓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帶著滿身的傷和血,不知道該去哪兒。
他打了她的電話。她很快就來接他了,看到他的樣子,又震驚又擔憂。用摩托車載他去醫院的路上,她一句話也不說,倒視鏡中她的表情始終陰沉。
她帶他去醫院上藥,醫生說額頭得縫兩針,最好還是檢查一下有沒有腦震盪。她一聽,眼睛就紅了。
縫針的時候,醫生偷偷地對他笑說:“你看你姐姐多關心你,可別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淚讓他堅信,自己在她心裡有著凌駕於他人的地位。小龍女用了十六年,終於等到楊過來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結束,大學畢業,不會太久的,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找她。
學校舉辦籃球賽,她不僅鼓勵全班同學積極參加,而且自己帶著女生成立拉拉隊。每次打球的間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尋她的位置。他使出渾身解數,只是為了投一個漂亮的三分球,讓她看見。
比賽那天,他們班奪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場上扔東西,歡呼雀躍,大家都喊著“雅姐,雅姐”,激動地和她擁抱。輪到他時,他故作輕鬆地耍酷道:“雅姐,剛才在球場上,我帥吧?”
她不語,笑著向他走近,主動張開雙臂擁抱他。
這個象徵性的擁抱不超過三秒,可是此後他的心臟卻劇烈跳動了一整天。
轉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題奮鬥時,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時代勇猛無畏的騎士,高考是最後一道險阻,她是城堡裡被圍困的公主,只要跨過高考,他就能騎著汗血寶馬,前來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學習完後唯一的休閒,就是去她家附近四處遊蕩。有那麼幾次,他真的碰見了她,她看起來像是籠罩了一層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著白色棉衣,手臂挽著一個男人,時而把頭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嬌,一副小鳥依人的樣子。
你人生中,是什麼時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麼時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淚?對他而言,這兩個第一次,都發生在那一天。
再次開學後,高考倒計時的牌子已被高高掛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學校的單身公寓,陪著這幫孩子共同進退。他的成績突飛猛進,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態,關切地讓他勞逸結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訴她,這疲倦,並不是因為學習壓力呀。
南方的夏季溼熱漫長,她某次上課時無意間透露公寓靠近小樹林,學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盜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記住。當天他就逃課打車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選了十幾種不同的驅蚊產品,裝滿一整個箱子,趁午休時間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說,不知道是哪位同學這麼關心老師,送了這麼多蚊香,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緊張地握了握拳頭,看著講臺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遠不知道。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那麼,後來的後來呢?
再沒有後來了,他走進高考考場,他被名校錄取,他離開小城市去了遠方。他戀愛,畢業,工作,創業,結婚,有了小孩。他在這混濁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認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舉辦婚禮的前一個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靈堂,黑白照上的她仍舊素淨淡雅,那時她28歲。從此以後的每一天,無論他是18歲、28歲、38歲,還是48歲,她都將永遠28歲。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他28歲那年想起她的時候,心想,原來“十年生死兩茫茫”,說的是這個意思呀。
騎士趕來了,公主卻不見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終結。
篇3:遇見你是生命裡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經緯 來源:《意林》
我是怎麼跟陳瀟走到現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來,自己都會嚇一跳。
我跟陳瀟完全屬於兩個世界的人,她喜歡享受生活中每個不經意的瞬間,從來不替未來著想。大學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樣的美食吃了個遍,跟她出去吃飯,她會習慣性地掏出一大堆會員卡。
而我有著自己日復一日的夢想與追求,愛情和食物在我眼裡從來都不會顯得那麼重要。 但是,她在潛移默化地改變著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著她的體重夜以繼日地往上長,我也顧不上恰當的語氣,直截了當地告訴她:“陳瀟,你這個死胖子,別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陳瀟的語氣沒有半點生氣,她說:“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對,我將來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沒辦法,但一開始卻不是這樣子的。
認識陳瀟是因為部門活動,那天部門的人在一起吃飯的時候,突然間門口站著一個長相稚嫩的女生,後來她入座後做自我介紹,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陳瀟。我對她第一印象沒什麼好感,簡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夠,顏值也不夠,只能靠一臉嬰兒肥來湊。而且我是個特別討厭在時間觀念上不準時的人——第一次部門聚餐,她就遲到,這樣的人,我絲毫沒有興趣結識。
最關鍵的是,當時我有個很愛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麼特別中意的女孩,我也不會造次。所以在認識她一年以內,我們都沒有什麼交集,甚至都沒說過話。
當然這一年內也發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夠和平,搞得人盡皆知,每個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這其中也包括陳瀟。
那陣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門開會討論活動方案,討論了十幾分鍾無果的時候,陳瀟突然出現在會議室門口,臉上愧疚的表情一覽無餘,我沒給她好臉色,劈頭罵道:“下次你遲到就可以***了。”
陳瀟沒有摔門離去,而是默默找了個空位坐下來。
會議結束後,大家都直接離開了,唯獨陳瀟沒有直接離開會議室,而是在我手旁邊放了一張紙條。我剛想問她寫著什麼的時候,她已經走出門外。
開啟紙條一看,上面寫著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帶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們之間很熟嗎?然後把紙條扔進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給她打電話,問她在哪兒,讓她帶我去領略美食聖地。
從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她是個生性活潑的女孩,她樂觀向上,好像在她身上從來沒有隱藏悲傷,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個角落找到久違的味道。
之後的一年裡,她帶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漸漸走出失戀的陰影。有時候我也跟她開玩笑:“陳瀟,你是不是對我有什麼企圖呀?做我女朋友門檻挺高的。”
她從來不會讓我佔上風:“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盤中餐了,還等到今天。”
其實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沒想過讓陳瀟做我女朋友。雖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輕鬆愉快的事,但是談戀愛和做朋友是兩碼事,我總覺得在她身上找不到衝動去愛的感覺。我不知道她對我到底有著怎樣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樣,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複合的時候,陳瀟好不容易幫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亂了。那陣子我開始躲著陳瀟,我怕陳瀟知道後說我沒骨氣,當然我也沒有給前女友回覆。陳瀟是在我不理她一週後在我常去的咖啡廳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麼似的,直接問我考慮得怎麼樣了,沒有給我回旋的餘地。
我說:“我不知道。”
陳瀟說:“既然沒有忘記,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說:“但是有些東西已經回不去了,我並不想傷害她。”
陳瀟說:“那你約她好好說清楚。”
我沒有約前女友吃飯,我給她回覆了簡訊: 對不起,我想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我了,我不能再像當年那樣喜歡你了。
前女友並沒有說我敬酒不吃吃罰酒,她給我回復的簡訊出乎意料般地透著善意:是那個經常跟你走在一塊的女生嗎,看她的樣子挺單純的,挺適合你的。
跟陳瀟在一起後,我們的生活與之前並沒有什麼兩樣。我們約會常去的地方還是各種各樣的小吃街或者新開的餐廳。她對我說:“我喜歡你,所以我要帶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願意跟你分享我喜歡的一切。”
有時候我也會問她:“除了吃,你還會做些什麼?” 她倒也不生氣,就像遞交挑戰書似的語氣跟我說:“喜歡你呀。”
說實話,陳瀟這種型別我之前從來沒有喜歡過。我覺得這種女生成不了什麼氣候,太小家子氣,目光短淺。跟這種女生在一起久了就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我就這樣開始嫌棄陳瀟了。
我打電話告訴她:“陳瀟,我不喜歡什麼都不會的女生,更不會喜歡一個什麼都不會的胖子,你好自為之吧。”
我說出這句話就有點後悔了,我想我應該委婉一點比較好。
陳瀟很敏感,那天晚上零點已過,我收到她的簡訊:我知道我自己從來都不是你喜歡的模樣,我知道自己好吃懶做、沒什麼目標,但是跟你在一起後,我真的已經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從來就沒有奢望你會一直陪著我,如果你要離開,我也會像一開始那樣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們分手吧。
看到簡訊的時候,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給她打過去電話,電話響了很久也沒人接。我給她發簡訊:我在你宿舍樓下等你,如果你願意原諒我的話。
跑到她宿舍樓下的時候,平常情侶的身影也早沒了蹤影。我掏出手機看時間,都快凌晨一點了。手機也忘記充電了,那個時候我咬牙切齒地自言自語:“你最好不要下來,下來絕對不給你好臉色看。”
我坐在草坪邊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還是我之前失戀的那會兒,陳瀟帶我出去吃完飯,我不想早早回學校,就讓她陪我在學校附近轉了轉。我帶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習慣的路徑。
陳瀟當時跟我提了一個非常無理的要求,她讓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說她要閉上眼睛走一段時間,問我她可不可以拉著我的衣角。
我沒有拒絕。
後來如願以償——我一個人走在那條路上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會不經意想到陳瀟拉著我衣角走路的那幾分鐘。我會無緣無故地笑出聲來。
快凌晨兩點的時候,我聽見她宿舍門口有人出來,路燈漸漸照亮她的臉龐的時候,我毫無計劃地跑過去擁抱了她。
“傻瓜,誰說要離開你了。”
那一瞬間,我覺得即便她什麼都不會,但只要她在我身邊就夠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這麼未遂了。
後來,陳瀟再也沒有跟我提出分手。 雖說她開始有意識地去學習在我看來有價值的東西,但是她對吃的熱愛絲毫不減。
她就這麼理所應當地胖了。
後來,有人問我,你喜歡陳瀟什麼呀? 我說,不知道,就是拿她沒辦法。
我想當你拿一個人沒辦法時,就是徹頭徹尾愛上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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