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降級處理的決定
決定適用於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一種重要文體。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寧 夏 大 學 教 務 處
關於對陳斌等同學降級的決定
寧大教發[2012]23號
陳斌***學號12010240167***,化學化工學院2010級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生。根據《寧夏大學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之規定,陳斌同學在2011—2012學年中,實修學分未達到應修學分的二分之一,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教務處稽核,決定對陳斌同學作降級試讀處理,跟隨低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李曉飛***學號12009243679***,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專業學生。因基礎較差,難以跟班繼續學習,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決定對李曉飛同學做自動降級處理,跟隨低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寧夏大學教務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範文二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教務處檔案
教字〔2013〕10號
關於對周思芃等145名學生降級處理的決定
上學期課程補考工作結束後,教務處及各學院對2011級、2012級在讀學生2013年7月以前課程登記情況及截止2013年9月取得的學分情況進行了核實和統計。依據《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對高分材料121班周思芃等145人作降級處理***具體名單見附表1***。降級學生的管理由所降到的行政班級負責,課程管理按照學分制的各項規定執行。降級學生編入下一年級行政班***詳見附表1***。各學院要做好降級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他們做好學習規劃,加強自我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降級學生的管理:請各相關學生在2013年10月15日前到降級後的行政班級報到。相關部門及各相關專業學院、黨總支、輔導員、指導教師應做好以上學生的檔案、班級變更和課程修讀指導等工作。
2、降級學生課程修讀管理:降級學生的指導教師應加強對降級學生的選課和學習指導。被降級的學生,本期已登記課程和重修課程原則上按本期安排執行,若重修課程需要插入降級班級學習,請10月18日以前到教務科D304辦理。此前未取得學分課程和本期已選課程的修讀,可以根據自己的學業完成進度和應降入年級的開課情況,在10月18日前向學院和教務處提出“選課修讀”的書面申請和撤銷本期已登記課程的書面申請。
3、被降級學生在下學期選課和重修報名完成後,可以根據實際學分修讀情況向所在專業學院提出恢復到原班級學習的申請。經學生所在專業學院審查,教務處稽核同意後,可恢復到原班級學習。
4、其他事項:
①、若學生對本處理有異議,請在自發文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申述委員會提出申述。
②、按學分制管理規定,降級學生在規定的5年內完成所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或教學環節的學習,並取得相應學分,均可以畢業。降級學生若提前完成所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或教學環節的學習,並取得相應學分,可以在3月初和11月初提交提前畢業申請。
③、降級學生學費完全按照課程學分收費的要求執行,即學生登記一門課程,學校就收取該課程的學分學費,重修課程按正價的50%收取,學校不額外收取費用。若學生延長在校學習時間,住宿等其它費用按學期收取。
5、學年制學生降級處理依據《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學年制學籍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附表1.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3-2014學年降級學生名單
範文三
寧 夏 大 學 教 務 處
關於對馬欣等八名學生降級試讀處理的決定
寧大教發[2011]17號
根據《寧夏大學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之規定,馬欣等八名學生在2010—2011學年中,實修學分未達到應修學分的二分之一,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教務處稽核,決定對馬欣等八名學生作降級試讀處理,跟隨低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馬欣***學號12009244677***,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電子資訊工程專業學生。
張文***學號12009243739***,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電子資訊工程專業學生。
劉銳***學號12009243865***,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網路工程專業學生。
王靜寧***學號12009243883***,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網路工程專業學生。
楊願寧***學號12009243930***,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09級物理***師範***專業學生。
李傑***學號12010245222***,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10級電子資訊工程專業學生。
嚴嘉灝***學號12010244421***,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2010級城市規劃專業學生。
王詠七***學號12010244634***,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 2010級土木工程大類學生。
寧夏大學教務處
二○一一年十一日十日
免去職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