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失業保險是現代工業革命的產物,是現代化大生產特別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難以避免的產物。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失業保險基金徵管中遇到的問題及措施

  失業保險基金是國家為保障職工在暫時失去工作或轉換職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和進行轉業培訓而設定的專項基金.是失業保險制度的物質基礎,是社會保障基金的一個組成部分。筆者通過近年來對失業保險基金徵管使用的審計及審計調查過程中發現,雖然基金的安全、完整得到了保障,但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試就其成因與對策談一點看法。

  一、當前失業保險基金徵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成因

  ***一***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在減少,導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減少。

  審計調查顯示,在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構成中,原有的城鎮國有、集體所有制企業佔有較大比例。現在,由於受國家各項改革政策的推行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大部分中小企業改制、解體、破產、關閉,從而導致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不斷在減少,失業保險基金的收入相應也在減少。

  ***二***有些單位未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和人數,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沒有足額徵收到位。

  審計調查發現,有些單位和個人把失業保險的繳納作為一項額外負擔看待,但在法律規定又不得不繳納的情況下,就採取少申報繳費工資基數和人員數的方法,達到變相少繳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目的。

  ***三***失業保險基金徵繳還存在“盲區”。

  審計調查發現導致“盲區”這種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應參保單位未參保。一方面是失業保險金徵管機構徵管系統不完善,擴面工作開展不及時,甚至徵管機構只是按年度的計劃完成,只要能夠完成計劃任務,在徵管中存在應參保單位未參保放任自流;另一方面是徵管機構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不能促使應參保而又不參保的單位參保。二是部分人員參保認識不到位。有些是單位領導、非公有經濟業主認識不到位,主觀上不願參加,不願花“冤枉錢”;也有些是就業的農民工缺乏共濟觀念以及風險觀念淡薄,心裡存在失業時失業保險金能否及時足額領到和政策的穩定性產生懷疑。三是部分職工的文化素質、家庭經濟狀況、家庭結構等各方面都對參保意願有一定影響。在經濟條件還不寬裕的地區,職工有相對穩定的就業環境時,就自感不錯了,對失業存在著僥倖心理,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支出相比,繳納失業保險金是次要的、隨機的,對潛在的失業風險缺乏足夠認識。四是一些地方宣傳不到位。有些職工對失業保險基金制度不瞭解,如何繳費、如何申領、如何獲得轉業培訓等職工心裡不明確,造成參保意願可保可不保。五是部分割槽域職工勞動糾紛解決渠道不夠通暢。有些單位不給職工參保,就業人員申訴無門,往往就近地缺乏投訴及仲裁機制,遠在縣城或市區的投訴部門,職工望不可及,勞動糾紛解決渠道不夠通暢,也影響了職工參保的積極性。

  ***四***欠交失業保險金的單位較多金額較大。

  筆者從參與的某縣28年失業保險基金審計顯示,至28年底該縣各單位應繳欠交的失業保險費就達7.46萬元,究其原因:

  一是部分事業單位缺乏繳納資金來源和渠道造成應繳未繳。目前事業單位失業保險金的收繳除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由財政代扣代繳外,仍有8%~9%的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部分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經濟相對較弱,往往經費困難,除保正常的工作外,應開支的專案也很多。為此,這些單位領導想的是保工資、保穩定、保工作的正常執行,在失業保險費的繳納問題上缺乏開支來源和渠道,造成單位無經濟能力支付失業保險費,致使這類事業單位有的未進行失業保險登記,有的雖然進行了失業保險登記,但仍以種種理由拒繳失業保險費。

  二是部分效益好的企業對勞動保險也存在畸重畸輕。勞動保險畸重畸輕的觀點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認為參加養老保險解決了老有所養的問題,對穩定職工隊伍有益處;參加醫療保險,職工病了有人管,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惟獨失業保險好處看不見,甚至有的企業法人認為,自己任職期間,沒有失業職工,繳失業保險金只是作貢獻。其二,單位效益好的職工也往往認為,收入高繳費標準也高,企業不倒閉自己未必失業,即使4%一5%的人失業,要全員陪著負擔不划算。因此勞動保險畸重畸輕的觀點造成少繳、欠繳、逃避不繳。

  三是特困企業急著繳而無力繳。進入低谷的虧損企業,儘管此時的企業法人和職工對失業保險都有了足夠的認識,但在工資都難以保證的情況下,繳納失業保險顯然力不能及,補繳尚欠的失業保險金更是空話。四是個體私營及鄉鎮等非正規就業單位無意繳納失業保險。因企業性質等原因,勞動力流動性大,僱主不願意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認為如此一來會加大成本;僱工也不願意繳納失業保險,認為在臨時性工作本來就是失業狀態下的“打短工”,繳納失業保險還不如有錢買商業保險,為此往往產生少繳、欠繳、逃避不繳、甚至抗繳現象時有發生。

  二、完善失業保險基金徵管的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對失業保險基金的宣傳、發動,促使參保單位和個人儘可能地應保盡保。

  失業保險基金的徵收涉及到各行各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涉及面廣、人多。因此,在徵收失業保險基金的過程中,正確引導職工自願參保,對失業保險條例主要內容的進行宣傳報道,使之家喻戶曉,通過宣傳、發動,使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正確理解和掌握失業保險的有關規定,明確權利和義務,轉變單純受益的觀念,促使參保單位和個人主動繳納失業保險不追求眼前利益,而應以長遠利益和社會利益為重,正確理解和處理好單位和職工自願出資參保,使失業保險制度深入人心,不斷為職工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覺參保,對在徵收失業保險基金過程中自覺主動繳清失業保險費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那些繳納失業保險費態度不好,認識較差的單位,可以採取在電視、報紙、簡報等各種宣傳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的形式,促使其轉變認識和態度,自覺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的雙重作用。

  一方面是加強失業人員流動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都能及時足額領到失業保險金,加強失業保險業務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提高失業保險工作效率,有效實行失業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放寬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的條件限制,使較多的失業人員能在失業後,享受到失業保險金,促使單位和個人有繳費的積極性。另一方面要發揮失業保險的“造血功能”,將就業資訊、職業培訓、技術鑑定、職業介紹四位一體的培訓體系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大對失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根據失業人員的具體情況和培訓需求,選擇適應失業人員特點的專業,通過培訓,提高失業人員的就業競爭能力。

  ***三***建立穩定徵繳機制,加強失業保險費徵繳清欠工作。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lT作人員和各單位的失業保險專管員進行嚴格培訓,全面提高其政策和業務水平,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徵繳隊伍,並保持相對穩定,使整個徵繳作具有較強的連續性,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徵繳。針對部分參保單位重養老、醫療、輕失業保險的行為,督促繳納,徵管機關與有關部門聯手協作採用捆綁式徵收,實現同步足額徵收,加大失業保險費徵繳清欠工作,對不履行繳費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加快立法程序。

  將失業保險基金和社會養老統籌、醫保基金等社會保障範籌的各種基金統一起來,開徵社會保障稅,以增強社會保障基金徵收管理的剛性,充分發揮國家財政的社會財富再分配職能,改善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結構,使社會弱勢群體能在社會保障體系的庇護下,得到覓職有所介紹、轉業有所培訓、失業有所扶濟。同時,建立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賬戶,使個人繳費的那部分保險費,繳費人能有權利享受,形成失業保險基金徵管機構、參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三方制約機制,增加失業保險基金運作的透明度,規範失業保險基金的運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五***實行社會保障制度“一證***卡***通”和建立“勞動保障”電子結報系統。

  如今農民工多,流動性大,然而,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社會保障體制卻流通渠道不夠順暢,只能在戶籍地才能獲得失業救濟和轉業培訓。在計算機網路技術十分發達的“E時代”,在技術上操作並不難,將失業保險基金和社會養老統籌、醫保基金等社會保障範籌的各種基金統一起來,解決好其中的利益衝突問題,有關部門儘快儘早實現社會保障制度“一證***卡***通”全國聯網,只要就業人員手持“一證***卡***通”,到哪個地方就業都能管用,在哪個地方暫時失去工作或轉換職業期間都能獲得基本生活需要和轉業培訓,才能真正得到廣大群眾的真心擁護,真正實現社會保障體制便民、利民的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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