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分公司的手續
註冊一家分公司難不難呢?跟總公司有什麼聯絡?具體有什麼手續要辦?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首先是.
異地註冊分公司,不僅要去工商局辦理註冊,還有很多程式,以下是詳細的分公司註冊流程及所需檔案。
一、 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影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影印紙影印***;
3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
5 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託書***以及被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影印件;
6、主要經營範圍;
二、 工商登記註冊:
1 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 公司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4、 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檔案、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僱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影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1、 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
四、 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五、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國稅、地稅***、分公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六、 統計證。
七、 社保賬戶等。
再次是.
去工商所辦所需材料
1.母公司營業執照原件
2.母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影印件
3.母公司程式碼證正本影印件
4.母公司稅務登記證正本影印件
5.母公司章程影印件
6.母公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7.要辦的分支負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8.***
:總公司、分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聯絡與區別
一、總公司與分公司
1.概念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排程、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於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2.聯絡與區別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個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個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個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聯絡與區別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定權,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權力任命董事會董事。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係基於股份的佔有或控制協議而產生。
一般說來,擁有股份多的股東對公司事務具有更大的決定權。因此,一個公司如果擁有了另一個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夠對該公司實行實際控制。在實踐中,大多數公司的股份較為分散,因此,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也可以使某一個公司控制另一個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子公司雖然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在許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有的甚至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子公司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屬於子公司,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責任,互不連帶。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設立子公司必須嚴格按照設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營業。
三、子公司與分公司
1.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事、業務、財產受總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財務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債務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領取的營業執照不同
子公司領取的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有負責人字樣。
6.產品包裝標註不同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註自己的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註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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