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範文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個企業,以一定的形式組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化分工,並在分工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把獨立的經營活動組合成整體的規模經營,從而實現規模效益,是一種經營模式。下面是小編帶給大家的。
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ABC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ABC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ABC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範本
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
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
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
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餐飲業 公司特許合同樣本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
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按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
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 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特許經營加盟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