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司機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加強公司客車司機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有序的執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為了完善對駕駛員的行車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規範工作行為,做到車輛使用及時、合理,確保文明駕駛,安全行車,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
1、年齡在60週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從業要求。
2、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集團公司內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3、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記錄。
4、經公司安全科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
5、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正式聘用,繼續工作。
二、駕駛員形象
1、駕駛員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整潔、衛生。
2、不留鬍鬚,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注重個人言行。不講粗話、髒話,不談閒話。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三、駕駛員工作規範及要求:
1、車輛出發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檢查各項證件是否攜帶齊全。
***2***按照《機動車輛操作規程》的規定和要求檢查車輛狀是否良好、有效、符合行車要求。
***3***確認路序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乘客上車時:
***1***要與乘客主動打招呼,扶老攜幼,開關車門。
***2***協助乘客裝好行包,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違禁物品者,禮貌地勸告其不準攜帶。
***3***對於公司外客人,更應熱情服務,以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3、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乘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鳴號起步。
4、車輛執行中:
***1***嚴格按照《機動車輛操作規程》的規定和要求駕駛車輛。
***2***如遇車輛發生故障、或路阻時,應對乘客做好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
***3***如遇乘客急病,應採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應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幹。
5、車輛到達目的地後:
***1***乘客下車辦事時,駕駛員一般不得離車。
***2***乘客離開時,要協助拿取行包,檢查車內有無遺落物品。
***3***駕駛員因上廁所、打電話或吃飯,需離開時,必須鎖死車門。
***4***駕駛員原則上應單獨用餐,工作中嚴禁飲酒。
***5***車中放有物品或檔案資料,駕駛員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於後行李箱後加鎖,但事先須徵得乘客同意。
6、完成任務後:
***1***嚴格按照《機動車輛操作規程》的規定和要求,做好收車後的工作。
***2***向車隊彙報車輛執行情況,填寫車輛執行日誌,接收次日工作任務。
四、駕駛員責任制:
1、在車隊隊長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集團公司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乘用車服務。
2、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3、按照駕駛員職業道德的要求和標準,規範自己的行為,愛崗敬業。
4、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5、積極主動參加汽車運輸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保證時間,保證質量,保證效果。
6、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7、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派車單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8、每週六上午為我公司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9、嚴格按照《車輛維修、保養制度》的要求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完成每日車檢工作,記好汽車駕駛員驗車日記。
五、行駛安全規定:
1、駕駛員、乘車者上車後必須按規定繫好安全帶。
2、嚴禁超速、超載、超員、強超硬會、搶道行駛。
3、嚴禁酒後駕車、醉酒後駕車。
4、行車中不得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5、嚴禁疲勞駕駛,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確保安全行車。
6、嚴禁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六、交通違章及事故處理:
***一***交通違章:交通違章***不予報銷。
***二***事故處理:
1、出現事故時,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車輛管理者和主管領導報告。
2、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性質分別處以扣減工資和***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4***機械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的20%處罰。
二
第一章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制度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客運駕駛員隊伍素質,改善旅客運輸服務質量,保障旅客運輸安全,參照國家頒佈的交通法規、規範和標準,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新駕駛員的考核、選拔管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駕駛員必須通過駕駛員職業適應性選擇:
1、身體選擇。年齡20~50歲,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條件和健康狀況能勝任駕駛工作。
2、文化選擇。應是有職業高中文化水平。
3、職業道德選擇。精神風貌、社會公德、職業責任健全。
4、心理品質選擇。感知特性,反應特性及個性特徵適宜駕駛工作。
5、駕駛技能選擇。選擇駕駛技能好,安全經驗足的駕駛員。
第四條駕駛員聘用要求:
1、駕駛員必須經交通警察部門稽核合格並持有相應的A1A2大客車駕駛證件;
2、駕駛員必須經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稽核合格,並持有大客從業資格證件;
3、駕駛客運車輛必須有相應的《準駕證》;並至少具有2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里程或兩年安全駕駛經歷。
4、駕駛員必須經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後,報送集團公司稽核同意後,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後方準駕車,報專業技術學校培訓考核合格後回單位跟車實習不少於10天才准許駕車。
5、駕駛員三年內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員死亡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後駕車的,超載超過20%的或超速超過50%的或12個月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的,
不得聘用其為駕駛員。
第五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新駕駛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的擇優錄取。
1、理論科目:職業道德、道路運輸法規、車輛維修及技術管理知識、道路運輸業務知識等。
2、實際操作:機動車常見故障排除,行車安全檢查。
第二章駕駛員持證上崗和崗位責任制度
第六條為了使旅客運輸服務工作標準化、規範化,使駕駛員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更好地做好客運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客車駕駛員。
第八條公司所有駕駛員必須先培訓,考核定級,持證上崗。
第九條建立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及客運管理有關規定,按時參加安全學習,精心保養車輛,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後***和例保制度,確保行車安全和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開帶“病”車和超員車。
2、遵守運輸紀律,服從排程命令和現場指揮,認真執行執行作業計劃,正點執行,按時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上各項設施齊備有效,節約燃料潤料,做到質優高產低耗。
4、執行中協助乘務員維護好乘車秩序,車上未安排乘務員時要做好行包的監裝和監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車辦私事、不載無票乘客和行包,按規定線路營運。
5、服從站內指揮和管理,協助乘務員做好清潔工作,保證正點發車,執行中遇稽查人員查車時應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條制定駕駛員工作標準。
1、上崗前認真檢查車輛各系統,特別是制動、轉向系統技術狀況是否良好,整理車容,檢查各項設施是否齊備有效,油、水是否充足,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攜帶各種證件,領取行車路單,按規定時間進站,聽從站內排程,進入指示停靠站口,開啟行包倉。
3、檢查行包是否裝捆牢固,長寬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規定,協助乘務員組織旅客上車,維護好乘車秩序。
4、旅客全部上車後,進入駕駛座位,檢查車門是否關好,接到發車訊號後,鳴號起步發車。
5、①執行時集中精力,謹慎駕駛,按規定時速執行,禮貌行車,安全第一。②途經危橋,險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動停車以組織旅客下車。
③途中停、歇後,應協助乘務員核實人數後方可繼續執行。
④遇有非常情況或發生事故應儘快呼救,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必要時及時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員檢查時要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6、按規定站點進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員。臨近車站時要減速行駛、平穩停靠,要利用停歇時間抓緊檢查車輛,發現故障立即排除,不帶“病”執行。要協助乘務員監裝、監卸行包。
7、收車後把車輛開到指定停車位進行檢查、清潔車輛衛生,加足燃料潤料,做好下班準備。
8、向車隊排程彙報當班情況,接領下班任務。
第三章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及海南省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十一條駕駛員應遵章守紀,講究職業道德,具備過硬駕駛技術。
駕駛長途班車***1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內***的客車駕駛員,須有安全行車20萬公里以上或安全行車3年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短線班車***運距在100公里以內***的客車駕駛員,須有安全行車20萬公里或安全行車2年以上的駕駛經歷;日運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車,必須配備雙班駕駛員。
第十二條公司對公私營運車輛及駕駛員實行統一安全管理。
凡是駕駛我司營運車輛的駕駛員,必須辦理內部準駕證,並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1000~5000元,方准予駕駛我司營運車輛,否則不允許駕車。責任經營者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向車隊送交書面申請,經車隊通過駕駛員資格和駕駛技能審查合格,再辦理登記,並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辦理準駕證後方可開車。
第十三條車隊應按規定建立駕駛員安全檔案,分為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和行車事故檔案,對重大事故應建專門案卷,以利查閱。
第十四條對責任經營者私聘的駕駛員未持有《準駕證》而駕駛我司屬車輛發生事故的,其事故責任由肇事者負責,造成損失一律由責任經營者承擔,公司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五條凡發生有損企業信譽的事故,公司將按安全管理相關的規定給予處罰。原已交信譽保證金而受過處罰的,要補交。信譽保證金由財務部門專項儲存,對不續辦《準駕證》者,無損害企業安全信譽的退給所繳金額或餘額。
第十六條各級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有權對駕駛我司車輛人員進行管理和檢查。
點等。
8、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不準載客加油。
9、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做好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後的安全例保工作,對所駕車輛應妥善保管和使用,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10、駕駛員應自覺服從交通管理機關和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自覺地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服從排程和站務管理,不準私自開班。行駛途中遇道路塌方或過漫水路橋時,必須探明情況,在確保安全情況下,下客後方能謹慎駕駛通過。不準冒險通過危險路段。
12、擔負出車任務的駕駛員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要保證足夠的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駕駛工作。
13、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交警部門、車隊和單位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偽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按照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規定》接受處理。
第十八條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本規定沒有詳盡的違章處罰,均按本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0元***,扣車學習一週,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1、無證開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合的車輛。
3、人工直流供油。
4、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5、酒後駕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200元***。
1、客車載運危險品的。
2、實習駕駛員單獨駕車的。
3、使用失效駕駛證或行駛證的。
4、私自帶徒開車的。
5、發生特大交通事故苗頭的。
6、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7、發生客運糾紛,故意堵車,造成車輛不能進出站口的。
8、無我司《準駕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00元***。
1、擅自改變營運線路的。
2、指?a href='//' target='_blank'>骨科燃菔輝蔽シ礎兜撈酢泛捅景旆?莩檔摹?/p>
3、嚴重超速行駛的。
4、駕駛員開車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的。
5、駕車時吸菸、打電話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0元***。
1、駕駛轉向、制動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2、穿拖鞋開車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後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4、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5、無故不參加單位安全活動的。
第四章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的報告與現場處理制度
第十九條為正確及時處理交通事故,建立發生交通事故的報告與現場處理制度。第二十條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一條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劃執勤交通警察,聽候處理。
第二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在報告公安機關或執勤交通警察後,立即報告公司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使公司和保險公司能迅速瞭解交通事故的情況,便於配合公安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
第二十三條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分情況進行。
1、看現場散落物情況,確定現場範圍,進行封閉保護,用白灰、粉筆、砂石、材幹、樹枝或草繩等物將現場圈起來,不準車輛和行人進入。
2、遇下雨、下雪、颳風等自然現象,對現場可能造成破壞時,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將現場上的屍體、血痕、制動印痕和其他散落物遮蓋起來。
3、若搶救傷者,必須移動車輛或其他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誌,以證明現場的變動情況。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因違章造成事故使人受傷,當事人儘可能使受傷者得到及時的搶救、治療,以免傷情惡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應根據事故型別盡法定義務,不得有故意改變現場的行為或駕車逃逸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班車司機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有序的執行,根據《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機動車輛管理辦法》並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職工班車由經考核聘用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和維護,實行定人定崗。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中心的相關規章制度,確保班車的安全正常執行。
第二章班車司機職責
第三條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文明服務,確保行車安全。
第四條保持健康的精神狀況和身體狀況,確保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發現故障要及時彙報並排除。
第五條未經領導批准,班車司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站點。
第六條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要服從安排。
第七條司機必須按規定時間行車,因故遲到誤時,造成班車誤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班車司機負責支付。
第八條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後果自負。
第九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十條司機應每天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一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量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十二條公司車輛的加油、維修應到公司指定地點施行,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車輛在長途途中發生的加油或維修,需持相關票據經綜合部經理審批通過後方給予報銷。
第十三條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四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十五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六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話。
第十七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辦公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到其他地方,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綜合部經理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回公司後,應立即到綜合部經理處報到。
第十八條司機對綜合部經理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綜合部經理,並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對公司領導或綜合部經理的電話,應立即迴應,情況特殊確實不能迴應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二十條下班後,司機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私自用車一經發現,由綜合部經理進行教育處理,多次教育無效者將予以解聘;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三章車輛維護責任
第二十一條司機應謹慎駕駛,愛護車輛。注意及時發現車輛的安全隱患,對車輛出現的故障及時排除,不得帶病行駛。
第二十二條要科學行車,節約燃油。如實填寫每週車輛行駛記錄表。***行駛里程、燃油消耗量等***
第二十三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部經理,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二十四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臵,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二十五條保持車內外整潔衛生,不準在車內吸菸,單位職工在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制止。
第四章事故責任及處罰
第二十六條按照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責任事故的認定,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保險賠付後,下同***的10%;負同等責任的,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5%;負次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2%;發生較大交通責任事故時予以辭退。
第二十七條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責任人負全責,同時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並辭退。
第二十八條未經綜合部批准或領導同意,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同時給予責任人必要的經濟處罰並辭退。
第二十九條違反規定造成車輛丟失的,由責任人負全責,同時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個人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剩餘部分的10%並視情節處2萬元以下***,並予以辭退。
第三十條司機將車輛交給非專職人員駕駛本單位車輛的,一經發現處罰1000—5000元,發生事件事故,責任自負,同時予以辭退。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停放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其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由責任司機承擔。
第三十二條班車司機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扣分,年度總扣分達6分的,予以警告並扣工資300元;年度總扣分達12分的,扣工資500元並辭退。
第三十三條班車司機在試用期內違反本管理規定同樣處罰。
第三十四條班車司機在年內發生二次全責任事故的***含二次***予以書面警告處分,超過三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班車司機必須按照《班車路線站點統計表》行車,不得擅自改變班車路線及站點,發現一次予以警告,兩次以上扣除工資500元。
第三十六條班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保護現場報警,通知車管領導,車管領導應立即前往進行處理,並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班車司機不得私自處理。
第三十七條班車司機應服從車管領導,不服車管領導的依次給予警告、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車管領導將不定期對車輛進行抽查,對車輛停放不規範,車輛衛生差的車輛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對不改正的車輛負責人予以***,對屢教不改的開除處理。
第三十九條綜合部每年年底根據駕駛員的綜合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對工作怠慢、違反規定、發生事故、不服從管理的車輛負責人,將不再留用。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其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辦公會另行決定。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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