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事故
今年有哪些重要的交通安全事故需要我們牢記在心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一***
上訴人東營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處***以下簡稱公路工程處***、東營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公路局***、文登市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文登公司***、濟南鐵路局工程總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濟南公司***、廣饒縣水利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廣饒公司***為與被上訴人張芳傑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2002***東民初字第1427號民事判決,向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2002年9月30日晚11時左右,張芳傑***又名張立新***駕駛魯E-82368號黑色本田雅閣轎車沿東營市南二路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離該路尚未完工的公鐵立交橋施工現場四、五百米處時,張芳傑駕車從南北橫設的路障北側缺口穿過,因公路北側設定了許多預製塊,其即駕車沿南側向西行駛,行駛至該公鐵立交南側引橋三分之二處時,車輛撞在公鐵立交橋引橋南橋臂上,造成車輛嚴重受損。張芳傑以施工現場除半截路障外無任何警示為由訴請被告對其賠償。
另查,東營市南二路公鐵立交橋工程專案的管理者市公路局於2002年6月份分別與公路工程處、文登公司、濟南公司、廣饒公司簽訂合同協議書,四公司具體施工路段為:二合同段A段、二合同B段、一合同段、二合同段C段。2002年7月29日,公路工程處與博昌公司簽訂了公路路基路面底基層及擋土牆施工承包協議,公路工程處將自己施工的二合同段A段的部分工程轉包給博昌公司。以上五份合同均未涉及有關警示標誌的設定及操作問題的具體條款。
一審過程中,張芳傑於2003年1月2日申請對其車損進行價值評估,經東營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該車損價值為159773元。
***二***
10月3日中午,在都昌縣街頭髮生驚險一幕,一名身穿校服的中學生在騎電瓶車經過十字路口時,與一輛計程車發生刮擦,電瓶車當場倒地,該學生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而且渾身不停地抽搐。
當日13時20分許,潯陽晚報記者經過都昌縣東風大道芙蓉路路口時看到,一輛電瓶車倒在地上,旁邊躺著一名女中學生。可能是摔倒時頭部著地,只見她渾身抽搐,嘴角還流出了口水,另一名女同學蹲在旁邊哭。事發現場,一輛計程車停在後面,司機正在用手機撥打報警電話,同時向120求救。據計程車司機介紹,電瓶車與計程車是相向同行,在通過路口的一剎那突然轉向,計程車來不及避讓,當場將電瓶車頂翻在地。
就在120急救車趕到之前,倒地女學生終於甦醒過來。她晃晃悠悠地從地上爬起來之後,竟拒絕上急救車。最後在眾人的勸說下,她總算上了急救車,隨後交警也趕到了事發地點,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儘管有學生騎電瓶車出了事,仍舊有不少身穿校服的孩子騎著電瓶車從旁邊呼嘯而過。
小學生安全問題一直受到各方面廣泛關注,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在內的安全問題已經得到了普遍重視。這就是我們為大家提供的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希望能夠引起家長、學校對學生安全的重視!
***三***
事故簡述
6月3日6時50分,北京冀東廣龍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朔州分公司一輛車牌號為晉F03210的重型大貨車,行駛到山西省右玉縣至朔城區省道36km+43m處違法越過公路中心黃虛線超車,與相向行駛的朔州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一車牌號為晉F08004的依維柯客車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
經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一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晉F03210重型大貨車駕駛員嚴重違法駕駛,晉F08004的依維柯客車核載17人,實載24人,嚴重超員。二是有關部門監管存在薄弱環節。貨車違法超車、客車嚴重超員等違法行為沒有得到及時查處和糾正。事故詳細情況及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防範措施
為切實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各有關部門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要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禁止駕駛員超載超速、違章超車等不安全行為,保證安全運營。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要求,加大對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道路等各個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於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後患。要結合當前開展的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加大路面管控、動態巡邏頻率和密度,依法嚴厲查處和糾正各種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三、嚴格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對事故負有領導、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
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中,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
道路安全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