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後股權轉讓與不分紅直接轉讓的區別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理所應當有公司的分紅權,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分紅後股權轉讓與不分紅直接轉讓有什麼區別的內容,歡迎閱讀。

  

  股權轉讓可以先分紅再轉讓,也可以不分紅直接轉讓。

  如果分紅後轉讓,一般按資本價格***實收資本***。這樣相對比較簡單,不用換算淨資產對應的股權價格。

  如果不分紅直接轉讓,要按淨資產,將除了實收資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一併計算股權價格,這樣比較公平。但這樣轉讓有些麻煩。淨資產好辦***可以評估***,關鍵是多數情況下,企業資產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不是一個時間,交割日在後,評估基準日在前,這就涉及到受讓方和出讓方要按轉讓交割日重新計算股權價格。

  總之,股權轉讓首先要各方達成一致,大家都合適才能交易成功。

  股權轉讓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原股東是否有權主張轉讓之前的利潤分紅

  股權轉讓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原股東即喪失股東資格,不得主張包括分紅權在內的任何股東權利。但在股權轉讓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公司股東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1、我國《公司法》第22條規定,如果有關股利分配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存在程式上的瑕疵,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或確認該等決議無效。例如公司股東會違反章程的規定超額提取公積金,而不分配股利或者很少分配股利時,公司小股東可申請法院對該決議予以撤銷。

  2、股東可以行使退股權。《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該公司5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也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果股東會通過了股利分配方案,但公司董事會拒不執行的,股東可以直接以公司為被告提起給付訴訟。因為一旦分配方案得以通過,便在股東和公司之間直接產生了具體的債權債務關係,股東對此當然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你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上述的法律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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