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遺失怎麼辦?
給對方開得增值稅發票,對方弄丟了怎麼辦?
丟了恭購貨方可憑開票方稅局出具的《已抄稅證明》進行抵扣。
辦理程序:先登遺失聲明(約400元)--填寫《發票被盜/丟失登記表》並將報樣剪下貼於表上、《丟失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以及《發要遺失抄稅申請書》去稅局遞交資料,並繳納罰金(約200元/份),完結後將《證明單》寄往購票方。
以上程序均由開票方完成,若責任明確,產生的費用可協商由購貨方承擔。
過了一個月沒關係,在180天內都可如上辦理。
稅票遺失怎麼辦?
先去詢問快遞公司,看到哪了.退一步說,飢果實在找不到的話,只有讓對方作廢此票,你方呢,開個證明過去,證明發票確實丟失,然後由對方去他們所屬稅局說明原由,讓他們再給你開一張發票即可.祝你好運.
地稅局開的稅票丟失了,該怎麼辦啊?
有兩個途徑辦理:
1、找到付款方複印其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
2、如果是地稅代開的發票,到開具發票的地稅辦稅服務大廳,找到此發票號碼(到徵管軟件--發票開票系統,輸入納稅人名稱,應該能查詢到)找到發票號,再找到此發票存根聯,複印後,再蓋上“×××地稅局票證專用章”。你可以做帳了!
3、關於處罰的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你公司可能存在法律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三十六條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但,你按我告訴你的第2點要求辦,稅務局一般不會處罰的,稅務局只相信對方稅務局的證明。只是經驗之談,但願對你解決問題有幫助!
普通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要看你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都要交17%的銷項稅,因你開普通發票丟飢,對方既然能夠接受普票,說明他不需要抵扣進項稅,所以你可以和對方商量,能否拿發票記賬聯複印加蓋你公司發票專用章並附遺失證明加蓋你單位公章,證明發票已開出的真實性,如果對方能夠接受該複印件入賬,你的問題就解決了.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只好登報作廢,稅務局批准後後重新開具發票。
增值稅票丟失怎麼辦?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福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參考資料:hi.baidu.com/...5.html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辦
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是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營過程中經常發生的。在丟失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首先應分清丟失發票的責任,如是銷售方的責任,應接受稅務機關作出的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處罰;而如是購買方的責任,需要求對方出具丟失發票的說明或主管稅務機關對其未按規定保管發票行為的處罰證明,然後分下列情況處理: 1、銷售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丟失空白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先按規定程序向銷售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接受稅務機關處罰;其次,由主管稅務機關代收取“掛失登報費”,並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等稅務報刊雜誌上刊登“遺失聲明”。 (2)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待申報、報稅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並把該證明和丟失發票的記賬聯複印件交購買方抵扣。 (3)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其中一聯(兩聯沒有全部丟失)的:可讓購買方使用未丟的聯次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記賬,複印件留存備查。 2、購貨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發票丟失怎麼辦
這個情況有幾張 具體我找了下
一、發票開出未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稅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無需開票單位作任何處理,稅局在認證時以發票聯作為抵扣認證依據。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二、發票開出已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開票方和收票方應完善發票管理和保管傳遞制度,保證發票在各個範圍內不遺失;選擇適當的發票傳遞方式,如專門送達或其他安全的郵遞方式進行傳送,並及時跟蹤,保證發票在傳遞過程中的安全。
三、遺失已開具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取得發票的一方丟失已填開的發票聯,可向開具發票方申請出具曾於X年X月X日開具XX發票,說明取得發票單位名稱、購貨或服務的單位數量、單價、規格、大小寫金額、發票字軌、發票編碼、發丹號碼等的書面證明,或要求開具發票方提供所丟失發票的存根聯或記帳聯複印件,在複印件上註明:“此件由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加蓋開票方的財務章(公章),可以作為合法憑證入帳
未開發票弄丟了怎麼辦 100分
丟失的發票必須登報做聲明,然後去稅務局繳納罰款,對不上的話在開票系統中將錯位的幾張作廢,比如系統20,發票21.,直接作廢20
客戶將發票弄丟了 怎麼辦?
如果對方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即你給他的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你將記帳聯的複印件給他就可以記賬了。
如果你給他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要銷貨方到稅務機關給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丟失證明單》,辦理比較簡單,寫個丟失過程和要求申請,同時,提供發票複印件。膽 他們弄丟了發票抵扣聯就不能抵扣稅款,損失大。有必要幫助,合作做生意,客戶就是財源,大家都興旺發達。
發票弄丟了怎麼辦?
一、發票開出未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稅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無需開票單位作任何處理,稅局在認證時以發票聯作為抵扣認證依據。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二、發票開出已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說,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稅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稅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開票方和收票方應完善發票管理和保管傳遞制度,保證發票在各個範圍內不遺失;選擇適當的發票傳遞方式,如專門送達或其他安全的郵遞方式進行傳送,並及時跟蹤,保證發票在傳遞過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