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例行檢查檢查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1-29

警察例行檢查需要出示證件嗎

不合法

即使是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是不能搜身的

建議你找到實際上的證據,最好學校附近有監控錄像,調出來

這個警察態度也有問題,很囂張,他就算把你帶勁局子,理論上不能怎麼樣

24小時後必須把你放出來

找到證據,三個選擇,第一 找到媒體,上電視曝光

第二 直接去派出所舉報(九成沒人管你,甚至會威脅你)

第三 向上級部門,分局 舉報

但是必須有證據 最好是監控 否則對方會不認的

公安局酒店例行檢查都查什麼

1.查看酒店實名制登記情況,是否存在無證入住、一證多住等違規行為

2.抽查入住人員是否與登記相符,有沒有留宿其他人員

3.檢查入住人員是否存在聚眾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4.查看酒店安全防範體系運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哪些事項是做為一名公安例行檢查時要做到的? 5分

第一,要求出示警察證。第二,如果是進入居民家中或小賣部之類的進行檢查,應當要求其出示檢查證或搜查證。在法律上這兩個證件是必要的。

如果他們沒有出示這兩個證件就把你帶回派出所,事後你可以通場法律途徑到政府部門或到該派出所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如果行政複議的結果沒有改變,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

公安機關例行檢查需要出具證明嗎

應該有公函

公安查房是例行檢查還是舉報後查的?

都有,一般是例行檢查

警察法規定在例行檢查的時候可以隨便搜身嗎?

可以的。

盤問的。《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警察是可以當場盤問、檢查被盤問人的證件、人身和隨身攜帶的物品的。被盤問人應當配合,無正當理由不配合的,警察可以強制盤問。

檢查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發現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是可以對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

《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公安例行檢查中被警告了一次 能消除嗎

警告,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應當記錄在案,如果決定沒有錯誤的,不得無故撤銷。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 警告;

(二) 罰款;

(三) 行政拘留;

(四) 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二、《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公安局每年什麼時候例行檢查出租房屋的都會查什麼

—般在三,九,十二月會查,主要查身份證及是否工作,不過近兩年很少查

公安檢查的時候他要出示工作證嗎?

派出所例行檢查賓館查安全管理體系要查哪些

主要檢查是否旅店是否進行了人員入住登記,入住人員是否有從事違法行為、是否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等。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管理的職責是,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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