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炒怎麼辦?
員工被炒掉不結算工資怎麼辦?
當初的合同怎麼約定的!問清楚財務部門的解釋!然後把他的解釋去諮詢律師,看是否有違反勞動法的地方,有就告他!沒有,就心裡罵他
工作兩天被公司炒了應該怎麼辦
換一家吧,工資的話,還是算了吧,就2天,你要工資的成本估計大於你的實際工資。
如果員工被"炒",公司如何賠償?做滿一年賠多少?滿九年或十年賠多少?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違法解除賠償金的標準則是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急急急。員工被炒是立即結工資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該在辦理完工作交接之後及時支付工資。如果公司拒不支付,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老闆直接“炒”員工 ,請問該怎麼辦?
按現在的《勞動法》來算,只要你能證明你在無籤合同的情況下,的確工作了一年時間,那麼你和老闆按法律層面來說,就是已經默認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簡單來說,就是法律認為你們就是默認簽了無限期的合同,如果你現在被炒了,建議你直接找當地的勞動保障包門,最好能找上記者一起去,或者直接申請法律援助,提交勞動仲裁,要你老闆賠補償金!
員工被老闆炒後是否有補貼拿
前HR員工關係專員的回答^^
“嚴重違反公司紀律的行為”,公司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關鍵是看企業是否有對你朋友“蓄意鬧事”行為的對應文字解釋和處理制度,如果與相關文件相符,且公司能證明你朋友【確認】過該制度的話,有權無償辭退。
獎金是夠嗆了,合同裡沒有對獎金髮放的硬性規定的話,也就是完全由企業自主。
補償金有希望,可以提出申訴,要求出示解僱決定的依據制度;企業有的話,“該制度我沒有讀過,你出制度不代表每個人看到了,公示程序不當”,要求企業出示證據證明你朋友確認過該制度(文件簽收記錄、制度培訓簽到等)。和談不成的話,就申請勞動仲裁(離職60天內)。
祝好運
工作滿一年被炒有什麼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加班被炒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不給補償金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你公司屬於違法操作 你可以主張兩倍的補償金,具體補償標準參照合同法第四憨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且你公司收押金沒有依據 應該退還
如果公司不給可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或者去法院起訴都可以
工作半年多被炒,按勞動法應該如何賠償?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
3、如果單位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可以一起申請;
4、蒐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等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家人安排啊工作,要被炒了怎麼辦
你屬於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種,沒必要,現在天天都面對被炒魷魚,很正常,不要那麼多顧慮,實話實說吧
員工被炒魷魚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勞動合同法以後,個體戶也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沒有說明試用期,視為正式使用,按理辭退也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第三,沒有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你過錯在先,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滿半年算半個月;總計需要支付(3000乘22天除30天=)2200+1500=3700元
第四,私下和結算了,打個招呼,給個合理的價把事情了結掉。對你來說比較划算。
第五,如果想把單位良好辦下去,記得要先簽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員工不籤的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