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什麼是經濟特區

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

國家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

什麼是經濟特區,經濟特區的定義是什麼?

中國經濟特區是在國內劃定一定範圍,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較國內其它地區更加開放和靈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區。

經濟特區是什麼意思

從特徵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吸引外部資金、特別是外國資金進行開發建設的特殊經濟區域;從功能上講,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窗口、排頭兵和試驗場。這既是對經濟特區特殊政策、特殊體制、特殊發展道路的概括和總結,也是對經濟特區承擔的歷史使命和實際作用的概括和總結。

國家的經濟特區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實際上現在各個省、各個市都還有自己的開發區之類的實行特殊經濟政策的區域,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經濟特區,只不過沒有正式的國家級名義而已。

中國五大經濟特區按時間成立的順序是什麼樣的??

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設立經濟特區。

1980年10月,國務院批准在湖裡2.5平方公里範圍內設立廈門經濟特區,湖裡成為廈門經濟特區的發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隨著破土動工的一聲炮響,廈門經濟特區在湖裡拉開了建設的序幕。1985年,國務院批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洲為沿海經濟開放區。中央1985年85號文件說,“廈門特區擴大到全島,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為了發展東南經濟,加強對臺工作,和平統一祖國大業作出的重要部署。”

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為經濟特區。

1990年,中央決定開放開發浦東。1992年,又進一步擴大到沿江岳陽等五個城市。

經濟特區和直轄市區別是什麼

答:直轄市就是由中央直接管轄,屬於省級市,直轄市為行政區域名。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基本的定義是,一個普通行政區(請參考特別行政區),可以小至一條村莊、一個小鎮、一個城市,甚至一個政府。但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講,一個直轄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選舉機制,選出直轄市的領導人。 中國在1949年中共政權建立以前,總有12個直轄市,分別為南京(首都)、上海、漢口、青島、大連、瀋陽、哈爾濱、西安、北平、天津、重慶和廣州。 詳細資料: f7d29dfae05b5d049b64b040b14d9a00.zh.infovx.com/zh/%E6%96%87%E5%8C%96 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範圍內設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別行政區是我國為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臺灣問題而設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別行政區的建立構成了我國單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在我國具體情況下的創造性運用。 特別行政區的特點: 特別行政區相對於我國的其他地方行政區域(自治區)來說具有以下特點: (1)在特別行政區實行不同於祖國內地的政治和經濟制度。我國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實行“一國兩制”,即在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大陸主體部分堅持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這一前提下,為解決香港、澳門、臺灣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根據憲法的規定建立特別行政區,在一個相當的時期內,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2)特別行政區行使的權力不同於普通地方機關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特別行政區是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但與其他一般行政區域不同,它實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規定享有文法權、行政管理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特別行政區通用自己的貨幣,財政獨立、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別行政區徵稅。 (3)特別行政區的事務由當地人進行管理。即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機關由當地人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幹部到特別行政區擔任公職。 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別行政區政府是什麼關係? 中央人民政府對特別行政區的統一領導。全國人大分別於1990年和1993年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兩個基本法的第一條規定: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規定: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是將我國憲法的規定具體化。可見,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是地方一級行政區域;特別行政區政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級地方政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是在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內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關係,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但它不享有國家主權;沒有外交和國防方面的權力,也不是—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其法律地位相當於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入,不僅......

經濟特區的特指什麼

經濟特區的“特”指“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管理方法”。

經濟特區,主要礌指國家政府為了吸引外資或國際跨國企業入駐而設立法律比本國更為寬鬆或具有優惠條件經濟發展的區域,除有省級經濟決策權外,還可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採取更為開放的政策。經濟特區是中國特有的稱謂,是在改革開放後為了集中和有效地利用外國資金及技術到本國進行生產,發展貿易,繁榮經濟而設置的交通條件比較優越的特別地區,在這個地區推行對外開放政策和優惠制度,是吸收外國投資、實現國際經濟合作的一種方式。

1980年8月26日,我國正式設立經濟特區,批准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省廈門建立經濟特區。 此後又新增了重慶的兩江新區、舟山新區和上海的浦東新區等,其實質含義都是經濟特區類型。

中國哪些城市是經濟特區

4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後來又加了海南,一共是5個,海南是最大的經濟特區。

14個沿海開放城市: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

特區是什麼意思?

一、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縣級行政區,即貴州省的六枝特區。

二、特區,即"經濟特區"的簡稱。中央政府賦予經濟特區引進項目審批權、人員因公出國出港審批權、外貿出口 權、外匯管理權及許多其它經濟管理權限,並且在包括稅收、外匯管理、銀行信貸、勞動用工以及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給予了很多的優惠政策。現在,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從局部試驗性的階段向普遍改革推進的時代。搞活市場經濟、對外開放、與國際市場接軌,已經成為全中國的要求。經濟特區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這個稱呼正在一次次"特與不特"、"特的新含意"的討論中逐漸淡化。

中國的四大經濟特區是哪四個??

改革開放"始於1978年.

我國最早建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有4個,分別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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