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怎麼取暱稱?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外國人的暱稱是怎麼取的

同樓下熱心網友舉的例子 我的英文名和吸血鬼日記裡Katherine是一樣的 但是暱稱不是Kather是Kate.

Friends中的Rachel的暱稱是Rach,Monica的暱稱是Mon,所以大部分是開頭最短那個音節的了。

不過比如Ross這樣簡短的名字就直接叫這個名字了。

Chirstina的暱稱就是Chirs.

:)幫到你了嗎?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的?

外國人是名在前,姓在後。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羅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但也有時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別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國家的人,姓名很長,分三節或四節。英、美人士姓名,第一節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後一節為姓,中間一節是母親的姓或家庭關係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約翰·斯圖爾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為姓史密斯,名約翰。俄羅斯人的姓名其第二節為父名,伊萬·伊萬諾維奇·伊萬諾夫。即姓伊萬諾夫,名伊萬,而伊萬諾維奇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節為父名,第三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國王費薩爾·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為姓沙特,名費薩爾,而阿卜杜拉·阿齊茲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為祖父名。從以上可以看出,對於這些國家的人來說,最主要的是記住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最後一節的姓,平時稱呼,中間的其餘部分可以從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數第二節,而最後一節為母姓。在簡稱時,多用第一節本人的名字和倒數第二節的父姓。

外國人的姓名同中國人姓名的第二個不點是有關婦女的。中國婦女結婚後,其姓名不變,過去有的婦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現在這種習慣已經沒有了。在西方,婦結婚後,則把父姓改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個叫瑪麗·瓊斯的姑娘,嫁給了約翰·史密斯先生,那麼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稱做瑪麗·史密斯太太。對於同她沒有深交的人來說,也可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太太。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國,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保持演員的知名度,不願她們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對她們的婚事祕而不宣。另外,女作家常使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外國人姓名與中國人姓名的第三個不同點是,中國人力求晚輩的名字與長輩的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孫的名字有時完全相同。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其父親名倫道夫,他的一個兒子也叫倫道夫,祖孫同名。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他的兒子也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人們為區別清楚,只好在稱呼他們的兒子時,冠一個“小”字(Junior,放在英文姓名之後),即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還有的人喜歡沿用歷史上卓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國,不少人給孩子取名華盛頓、林肯、富蘭克林、羅斯福等。

關於外國人的姓氏,還有一點應當提到。中國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視為血緣關係、傳統接代的最重要的標誌。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廟。可是,古代英國人卻只有名而沒有姓。從10世紀開始,即相當於中國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貴族以封地為姓。以後別的貴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們,為自己選擇姓氏。自11世紀到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這樣,前後用了大約5000年時間,英國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國,最普遍的是以職業為姓。例如,古代的鐵匠為居民製作、修理傢俱、釘換馬掌,是一種不可或缺的行業。於是,史密斯(Smith鐵匠)就成了這樣人家的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縫),庫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髮師),貝克(Baker麵包師),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辦事員或書記員),庫克(Cook廚師)等,也都是這樣形成的。

還有一些姓,原是父親的名字,加一個“遜”字(son),意為某人的“兒子”,就成這一家後代的姓。例如,托馬斯(Thomas)的後代姓托馬森(Thomason),或湯姆森......

外國人名字中有英文字母是什麼意思 外國人怎麼起名字的

文名組成 現在大多數的英語國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組成: (1)教名 given name/Christian name(教名)/first name (2)中間名 middle name (3)姓氏 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 Full name=(1)+(2)+(3), 全名=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1)Christian name(教名)顧名思義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們才適用的稱呼。由於大多數英語國家人士系基督教徒Christian name 亦被視為given name 或 first name 的同等詞。 (2)middle name(中間名)通常是為紀念先輩或父母親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來命名的,一般說來中間名的紀念色彩較濃。 (3)family name (姓氏)和中國差不多,繼承父輩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後。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 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取英文名原則 第一,改名不改姓。 一般來說,為了與說英語國家人交流我們要去個英文名字,但是姓氏關係到家族榮譽,將來還會關係到遺傳基因。因此,無論自己的姓多麼難讀,都要堅持。常見有人起英文名時連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 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楊,Lee李 第二,名字的發音。 名字是經常要要來叫的,一個不鬧笑話的名字是最基本的要求。既不要讓本國人笑話,也不要讓外國人覺得拗口。如Linwood,讓我們中國人容易取笑為“您無德” 再比如Roger這個名字,居然被人唸作"弱智",儘管本意是"famous spearman(有名的使矛的人)",最後還是改名。外國人常用的名字基本是發音符合名字要求的,所以沒有把握不要自己去創造有些人因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個與姓諧音的英文名。但這樣的英文名單獨叫尚可,全稱時就不太自然了,如:肖 珊Shawn Xiao,鍾 奇 Jone Zhong,周 迅Joe Zhou,安 芯Anne An。 第三,名字的意思和來源。 選名字前最好能對它有些瞭解。很多英文名來自《聖經》或者希臘、羅馬神話,大家很常見的Mary和Samuel,都是出自前者,前一個是聖母,後一個是舊約裡最著名的先知;已故的英國王妃Di......

外國人都是怎麼起中文名字的

一個美國老師,就按照他的Christopher 改成柯。

另一個美國老師,M開頭的名字改成馬,住在海邊,就叫海濱。

另一個美國老師,直接音譯的叫美恩。

一個日本老師,姓太田,中文就叫田俊。俊是中國朋友幫他取的。

一個英國朋友,他的中國老師給了他的名字叫小明。

感覺大都是隨便取的。

而且中國人幫忙取的名字,都很有趣。

外國人怎麼起網名

些單詞做網名外,還有什麼其它起名選擇嗎?或者有什麼起名規則?一般見到的外國人的網名都是一個詞

外國人的名字都是怎麼取的?

當然可以了!香港人也有用食物來做英文名的。flower也是一個英文名,在英文名的時候這詞就不是花了。。。是弗勞爾,當然,你音譯成其他也是可以的,這個沒有很固定的限制。你說的這個也很好的,畢竟少有,不用管別人說取英文名的結構,沒有必要一切都循規導舉,反正是自己的名字,對別人的影響不大,如果說按照中文名的發音來取英文名,那不如按自己的想法取了。外國人的名字總是重複,這個就很少重複的可能性,別人也很容易記得你。我的英文名就用了Venus(維納斯)。呵呵。我不想用中文名的音譯。我有些中國的朋友英文名是Athena(阿典娜)。你相信這個名字是適合你,那就用這個吧。不過independent這個詞在網絡用法是有“有主見的”的意思,正式用法都是“獨立”的意思。

assertive這個是有主見,不過說法很武斷。independent譯成因德潘頓特更好,因為de和den的發音明顯不一樣。至於番和潘的發音也完全不一樣,注意不要寫錯別字。independence就可以音譯成因德潘德斯。

不知你是位男士還是女士,Joanthan這個名字男士用的話挺好的,女性的我都用過不少名字了,呵呵。我有一本比較好的英語翻譯書,比名字的解釋就很詳細了,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發給你參考。

歐式以外的英文名,如:印度和印尼的名字很好,或者是希臘,阿拉伯這樣的。

(原創)

外國人玩遊戲是怎麼取網名的

同樓下熱心網友舉的例子 我的英文名和吸血鬼日記裡Katherine是一樣的 但是暱稱不是Kather是Kate.

Friends中的Rachel的暱稱是Rach,Monica的暱稱是Mon,所以大部分是開頭最短那個音節的了。

不過比如Ross這樣簡短的名字就直接叫這個名字了。

Chirstina的暱稱就是Chirs.

:)幫到你了嗎?

老外一般有幾個名字?都是怎麼取的

一般一個,只是比較長,至少包括名字及父姓母姓

外國人怎麼命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孃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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