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金額需要招標?
招投標法需要招標的最小金額是多少
按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常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只要符合規定就必須招標,更詳細的看各部門的規定
多少金額以上需招投標
施工類預估合同金額200萬以上需要招投標;
貨物採購類預估合同金額100萬以上需要招投標;
服務類預估合同金額50萬以上需要招投標。
多大金額需要公開招標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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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金額以上需招投標
法定的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一般正常情況下都應該進行招投標,但凡是依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辦法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特殊情形的,由項目審批部門批准後,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的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條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允許進行邀請招標的項目:
1、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對您有用。
工程造價超過多少萬元需要到交易中心進行招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規定,(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①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規定,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 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② 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③ 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④ 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⑤ 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汙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⑥ 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⑦ 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2)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② 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③ 體育、旅遊等項目;
④ 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⑤ 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⑥ 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 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4) 國家融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 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④ 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⑤ 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5)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範圍包括:
① 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謝謝
採購數量(資金數額)達到多少需要招標
(一)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招投標中金額超過多少錢時必須開始招標
”從邏輯上對該條的理解是: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採用招標投標方法,即適用本法(當然,《招標投標法》第67條規定的例外應不包括在內)。 法律諮詢:? 中顧法律網律師解答: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總價在100萬以上 三勘察設計,簡歷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的 四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相關法律知識: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招標主要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是招標人在指定的報刊、電子網絡或其他媒體上發佈招標公告,吸引眾多的企業單位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由招標人根據供應商、承包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一般不能少於3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這方式的區別主要在於: (1)發佈信息的方式不同。公開招標採用公告的形式發佈,邀請招標採用投標邀請書的形式發佈。 (2)選擇的範圍不同。公開招標因使用招標公告的形式,針對的是一切潛在的對招標項目感興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標人事先不知道投標人的數量;邀請招標針對已經瞭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而且事先已經知道投標人的數量。 (3)競爭的範圍不同。由於公開招標使所有符合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都有機會參加投標,競爭的範圍較廣,競爭性體現得也比較充分,招標人擁有絕對的選擇餘地,容易獲得最佳招標效果;邀請招標中投標人的數目有限,競爭的範圍有限,招標人擁有的選擇餘地相對較小,有可能提高中標的合同價,也有可能將較小,有可能提高中標的合同價,也有可能將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更有競爭力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遺漏。 (4)公開的程度不同。公開招標中,所有的活動都必須嚴格按照預先指定併為大家所的民程序標準公開進行,大大減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請招標的公開程度遜色一些,產生不法行為的機會也就多一些。 (5)時間和費用不同。由於邀請招標不發公告,招標文件只送幾家,使整個招投標的時間大大縮短,招標費用也相應減少。公開招標的程序比較,從發佈公告,投標人作出反應,評標,到簽訂合同,有許多時間上的要求,要準備許多文件,因而耗時較長,費用也比較高。 由此可見,兩種招標方式各有千秋,從不同的角度比較,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在實際中,各國或國際組織的做法也不盡一致。有的未給出傾向性的意見,而是把自由裁量權交給了招標人,由招標人根據項目的特點,自主採用公開或邀請方式,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最大限度地實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即可。例如,“歐盟採購指令”規定,如果採購金額達到法定招標限額,採購單位有權在公開和邀請招標中自由選擇。 實際上,邀請招標在歐盟各國運用得非常廣。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議”也對這兩種方式孰優孰劣取了未置可否的態度。但是,“世行採購指南”卻把國際競爭性招標(公開招標)作為最能充分實現資金的經濟和效率要求的方式,要求借款以此作為最基本的採購方式。只有在國際競爭性招標不是最經濟和有效的情況下,才可採用其他方式。
招投標中金額超過多少錢時必須開始招標
工程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200萬;
貨物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100萬;
服務類預估合同金額超過50萬。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3號發佈施行 2000年5月1日)》: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工程造價,採購數量(資金數額)達到多少需要招標
招標的定性範圍---《招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必須招標的相關法條:
《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也稱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部分省市也會出臺相應的政策性文件,也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