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法人一定是股東嗎

1、法人這兩個字有兩種可能:公司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這裡的法人你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話,那麼應該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他只是在需要簽字或有重大決定時代表公司而已

2、董事長和執行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身份應該是股東;而經理是由股東聘請的,所以不必然是股東,可以不是股東。所以,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講可以不是股東

企業的法人代表一定是股東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安排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願意當這個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闆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闆拒絕變更法定代表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服你接受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撤消對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管的公司檔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這個簽名如果不是你的親筆簽字,這個文件就是無效的,聘任你為法定代表人也是無效的。

股東為一個人,可以法人不是股東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原因如下: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籤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1、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由股東構成股東會,而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務。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股東會機構,但外商投資設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規定只設董事會,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的權力,國有獨資公司也不設股東會,重大問題由董事會請示國家授權的機構決定。股東會不是公司的常設機構,股東因故不能參加股東會時,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為行使權利。

股東會的職權有: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並決定他們的報酬標準;審查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查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審批公司的財務預算或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和表決須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2、法人:生活中人們說到法定代表人時總說成法人。但在法律上,兩者是完全不同的主體。

法人是指民法賦予權利能力的基於成員或者獨立財產所形成的團體,不是單個的自然人。民法學將基於成員的團體稱為社團,其成員相應稱為社員;基於捐助財產以財產為成立基礎的團體稱為財團。但我國《民法通則》將法人定義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並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後者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各類公司都是企業法人,但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是法人。

法人作為團體,要像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樣以自己名義參與生活、介入市場,必須設有法人機關。法人機關由意思機關、執行機關、代表機關和監察機關構成。《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規定: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個法定代表人實際上是法人機關中的代表機關的擔當人,是一個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對外活動的當然代表,其行為即為法人的行為,所以《民法通則》規定:法人對代表機關及其他經授權代表法人者實施的行為,負擔責任。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代理人也不同。除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進行對外活動,必須有法人合法授權,否則其行為不能視為法人的行為。

3、籤合約的是公司代表,而不是法定代表人。建議你控制好合同章,所有合約的簽署關鍵在你蓋的章,如果沒有合同章你可以視為個人行為。

不是股東,能當公司的法人代表嗎?

你說的法人代表確切的說應該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任職只能是法律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估計你們公司應該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多,這樣開個股東大會,修改一下公司章程,前提是其他股東要過半數同意才行,然後就可以讓非股東的人擔譁法人代表了。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是股東嗎,二者如何區分

股東與法人的區別:

首先,股東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他(它)只是公司的投資者,在公司成立後,享有分配利潤等股東權利,並負有承擔公司虧損、資不抵債等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法人、是一個經營實體,一切運行要嚴格遵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進行。

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義上代表公司履行相應公司運營職責的,不僅要履行企業管理的職責,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擔任、但也可以由股東任命股東之外的人來擔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比如:公司做了違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債,執法部門或債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內部出了問題,股東(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有職有權,對公司進行實際管理,公司有沒有問題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反之,如果只當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則肯定是陷阱,應小心。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安排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自己不願意當這個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你老闆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果老闆拒絕變更法定代表人,又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服你接受這一聘任,你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撤消對你的聘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管的公司檔案中肯定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這個簽名如果不是你的親筆簽字,這個文件就是無效的,聘任你為法定代表人也是無效的。

法人是否一定得股東來作?非公司股東是否可以作法人

你的理解完全錯誤。

我國的法人只有兩種: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更是不是股東來做沒任何關係。

我想你大概要問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應該由誰來做的問題:法人代表可以從公司礌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三人中選擇其中一個來擔任。並不一定要是股東

股東與法人的區別

一、法定代表人承擔經營中的責任,股東承擔的是出資頂責任。

二、有限責任是指公司一旦經營不利的話,股東只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限承擔的責任,超過的部分債務無須再承擔責任,這時通常就是破產。註冊資金100萬隻承擔100萬的責任。

三、有限責任股東不須承擔出資額以外的責任。

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公司老闆,也不是股東,如果公司有什麼事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法定代表人在簽署合同或履行承諾時,要區分其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的。

一般來說,公司法人人格大於自然人,即是在為公司做事的時候,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出問題的話首先是公司承擔責任的。像你所說的籤合同的行為便屬於職務行為。

如果公司出現問題,導致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對方要求賠償等正常的經營行為,則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有公司負責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出現欺詐,瀆職等刑事犯罪,我國法律採取的雙罰制原則,即對公司進行罰款,並且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追究法律責任。(此時公司董事,其他高層管理人員是否承擔責任,取決於具體案情)

我想這樣說比較清楚了吧?

不是公司的股東,有沒有資格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可以,擔任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佔公司股份,但不能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四)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有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後未逾三年。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未逾三年。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八)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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