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賣酒需要什麼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開飯店賣酒需要辦理什麼證件嗎

開飯店賣酒需要辦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證件。

《徵求意見稿》要求,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60日內,向登記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首次備案登記,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

開店賣酒需要辦理哪些手續(證件)

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所賣酒種類需要商務局備案,還需要去備案。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食品經營項目,提交轄區工商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注: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複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臺灣農民、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

一、辦事項目 : 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3、《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三、申請範圍: 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複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複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

開店鋪賣酒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賣酒須要辦酒類商品零售許可證。

二、許可條件:

有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經營場所須符合衛生、消防要求;

配備熟悉酒類專業知識和身體健康的經營人員;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相關業務:

(一)申辦新證

1、填寫《上海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和《申請報告》。

2、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營業範圍需有餐飲、酒的銷售)。

3、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業主)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5、提供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及租賃協議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6、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提交《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一)原證變更

1、填寫完整的《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變更、補辦、註銷登記表》。

2、已變更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3、填寫完整的《XX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

4、原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變更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僅限變更此事項]

6、變更後場地使用證明、產權證明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僅限變更此事項]

(二)遺失補辦

1、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全部遺失,提交材料等同新辦。

2、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副本遺失,提交《承諾書》、《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原本、法定代表人(業主)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三)歇業註銷

1、收回原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2、准予註銷登記證明覆印件(僅限企業法人被註銷)

酒水銷售公司應該辦理哪些證件?

要求辦理《食品衛生證》或是《食品流通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定以食品銷售為主的公司,註冊資金最低30萬元

經營酒水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麼

需要。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所以經營酒水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辦理方式:

一、申請類別:食品銷售經營者。根據規模可選擇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

二、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程序

第一步:大廳諮詢或網上申請後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及提交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材料接收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准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第三步: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特別提請注意: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可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由於軟件版本不同,下載打印的文書應當與PDF格式的文書一致。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3.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

4.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期間需要變更或到期延續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新辦、變更、延續、註銷、補辦,應按照相對應的申請表上的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複印件的,應當在複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註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打印(圖紙除外),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

(2)申請書單位名稱應與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的名稱完全一致,申請書的填寫符合要求,內容填寫完整、準確,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3)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應在有效期內,如果是分支機構,還需提供其上級證明性文件。

(4)申請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欄後填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其中屬法人的,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屬個體工商戶的,填寫業主姓名;屬法人分支機構或者其他組織的,填寫負責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請材料均應逐頁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騎縫章(沒公章可由申請人簽字)。

提示:關於申請人

食品經營者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該食品經營者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許可,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該食品經營者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賣散裝白酒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哪些 20分

賣散裝白酒需要酒類商品零售許才可以買賣的。

一、許可條件:

有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所;

經營場所須符合衛生、消防要求;

配備熟悉酒類專業知識和身體健康的經營人員;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相關業務:

(一)申辦新證

1、填寫《XX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和《申請報告》。

2、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營業範圍需有餐飲、酒的銷售)。

3、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業主)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5、提供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及租賃協議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6、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提交《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一)原證變更

1、填寫完整的《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變更、補辦、註銷登記表》。

2、已變更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3、填寫完整的《XX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

4、原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變更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僅限變更此事項]

6、變更後場地使用證明、產權證明原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僅限變更此事項]

(二)遺失補辦

1、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全部遺失,提交材料等同新辦。

2、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副本遺失,提交《承諾書》、《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原本、法定代表人(業主)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三)歇業註銷

1、收回原酒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2、准予註銷登記證明覆印件(僅限企業法人被註銷)

賣酒的屬於餐飲業嗎?

盲點,各地有不同的政策,我們這裡辦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可以不另外辦理酒水的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認同餐飲是包括賣酒水的,但如果你賣了別的小吃零售之類的副食品就是超範圍,你自己確認:你辦了餐飲服務許可證嗎,有賣其他副食品嗎?

當然如果從字面理解,餐飲只是菜的加工銷售,不包括酒水銷售,需要另外增加酒水經營範圍,但如果當地政策是這樣的,一般當時辦營業執照時註冊員有義務提醒你要另外辦酒水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的(一般常識餐飲行業都會賣酒水的),你想下當時有沒得到這種提醒,如果沒有可以不用罰款,補增加經營範圍就行了,如果當地工商局違規操作必要時可以投訴到相關部門。當然沒必要的話最好不要

酒水零售許可證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酒水零售許可證即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號標註。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製售、冷食類食品製售、生食類食品製售、糕點類食品製售、自制飲品製售、其他類食品製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製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註。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佈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繫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開店賣酒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所賣酒種類需要商務局備案,還需要去備案。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食品經營項目,提交轄區工商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注: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複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臺灣農民、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

一、辦事項目 : 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3、《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三、申請範圍: 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複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複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

經營許可上的餐飲,包括酒水嗎

你好 我是工商系統的 如果你經營酒類批發 必須有以下證照 1.營業執照 2.食品流通許可證 3.酒類經營許可證如果是批發 必須在當地的酒類管理辦公室(不同地區好像不同叫法) 和工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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