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的工齡如何計算?
大學應屆畢業生計算怎麼工齡
1 根據我畢業3年的經驗來看,檔案的用處不大,除非你在事業單位或者政府部門,所以看你自己情況,如果是不同單位,而且轉移檔案太麻煩,建議不要轉了。
3 工齡是根據社保繳納的時間開始算的。現在任何單位都要繳納社保了,所以說你上班了肯定有社保,那算你上班時間也不算錯。但是你換工作了就沒法算了。
4 不是的 你糾結半天就是工齡問題,我不知道你從事的是什麼行業,但是一般的技術行業一般都是從你剛入行的時間算職業時間,依據就是繳納社保的時間。工齡這東西是個虛擬的概念,真正討論起工齡的話誰也確定不了,只是能從你從事專業工作的時間判斷你的技術經驗而已。假如說你從事電氣運行工作2年,但你的經驗與工作能力很強,一個工作10年的卻沒有你經驗多,用人單位絕對會招聘你。
應屆畢業生畢業以後,工齡怎麼計算啊?
你的問題我來回答
1、工齡分成2種情況,其一是檔案工齡,其二是工作單位工齡
2、檔案工齡從你報到之日起算
3、工作單位工齡從入職之日算,也就是7月9日
4、工齡對於在企業工作的人來說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尤其是檔案工齡,只適用於公務員、事業編制
大學生畢業後如何計算工齡和職稱?
畢業時要找一個單位簽署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會在你畢業後 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大學生持報到證到單位上崗後,必須要經過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後,本人必須記得要籤“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鑑定表”,緊接著要記得填寫“國家統一分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也就是初級職稱評定表。如果檔案是人事代理的,找人才部門辦理。具體可評定的職稱可以到人事部網站上查詢,在你初級職稱評完四年後,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你可以申請評定中級職稱。再五年後,也就是工作第十年,評定高級職稱。
大學本科期間算工齡嗎
普通的大專院校,本科教育的時間,是不算工齡的。工齡是工作的年度累積。但是對於軍事院校來說龔大學期間的時間,是算工齡的(軍齡)。
大學生畢業後工齡是如何計算的? 5分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浮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併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工齡怎麼計算的,大學本科是否算工齡
本科部算工齡,普通的說,你什麼時候開始交養老保險,什麼時候開始算工齡
大學生的學齡到底算不算工齡
根據國家的規定,學校的學齡不計算工齡,只有過去單位職工帶薪入學的,才可以計算工齡,現在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繳費年限,沒有工齡的規定了,學齡更算不上工齡了,
大學生畢業工齡怎麼算
從參加工作算起,
大學畢業以後怎麼計算工齡
應屆畢業生工齡以實際參加工作並繳納社保的起始時間開始計算工齡,即累計工作時間相加則為工齡,期間的間隔期不計入其中。這裡分為檔案工齡和工作工齡。
1)檔案工齡一般適用於國家企事業單位、機關單位,其以辦理人事代理的時間開始計算,一直到退出代理或退休為止,可以累計。
2)工作工齡一般適用於普通企業、私營單位,其以辦理社保的時間進行計算,中途停止繳納保險(停止工作)則會相應停止,待再次工作後工齡裁繼續累加。
補充: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大學是否算工齡?
在計劃經濟時代,工齡對一個人的作用非常明顯;如今已是市場經濟了,跳槽成了常見的事,工齡似乎沒有什麼大用處了。其實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其作用在勞動管理的進程中仍不可低估。
一、工齡的計算
據1953年頒佈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有關定義:“一般工齡”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而我們平時所在地說的“總的工齡”也可稱為累計工作年限。而且本企業工作年限,則指工人或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
計算“本企業連續工齡”只須掌握如下要點即可:
1、企業經轉讓、改組成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的,其在轉達讓、改組合並前後的本企業界工齡 ;
2、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應全部作為本企業工齡計算;
3、職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作為本企業連續工齡計算;
4、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作為工齡外,其前後本企業工齡仍應合併計算;
5、職工留職停薪期間、留用察看期間,應計入本企業工齡。
二、工齡同各種福利關係
(一)職工年休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滬府辦發(92)15號文件規定:“企業職工連續工齡5年者,從第六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其中工齡5-15年,休假7天;工齡15-25年,休假10天;工齡滿25年以上,休假14天。”上述工齡均指在本企業的連續工齡。
(二)醫療期 1.在2002年5月1日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依然適用《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中第十三條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用人單位應根據下例規格化定給予醫療期:
(1)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
(2)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的,醫療期為9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3)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的,醫療期為18個月;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的,醫療期為24個月;在本單位工位年限滿15年的,不限定醫療期。
2.在2002年5月1日前與外商投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者,依然適用《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即“外商投資企業中國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在企業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三個月至一年的醫療期,本企業工齡和一般工齡長的以及在行產經營中表現卓著的,醫療期可適當延長。”
3.在2002年5月1日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閥的勞動者,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的《關於本市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的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應當延長醫療期。延長的醫療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體約定,但約定延長的醫療期與前條規定的醫療期合計不得低於24個月。
(三)病假工資
根據滬勞保發(95)83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