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傷怎麼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1-18

企業員工工傷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 申請工傷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具體等級才能確定賠償標準。

3. 有繳納工傷保險,申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餘工傷賠償。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拒不支付,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員工發生工傷後該如何處理?

拿他的發票直接找財務報銷。工貳的話,要先認定工傷,再要求單位報銷醫療費。工傷都是單位先出錢,到年底單位再向社保統一結賬的。

企業員工出現工傷該如何處理?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

單位如何處理工傷?

1、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間,工傷職工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停工留薪期內,你們單位應全額發放工傷職工工資。

需要指出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間的長短根據受傷部位確定。停工留薪期滿的,如果工傷職工仍不能上班,應發放生活費。

2、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民事賠償責任與因工傷產生的工傷保險賠付責任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處理時所依據的法律也是不同的。因交通事故而形成的工傷,工傷職工既可以向責任方請求賠償,也有權要求單位進行工傷認定。只有在交通事故肇事方賠償數額高於工傷賠償時,才能免除單位工傷賠償責任,否則單位均應按照工傷保險規定承擔責任。

3、在交通肇事侵權方面,受害方可以向對方主張誤工費、醫療費和營養費。

4、如果對方已經賠付誤工費,且該費用不低於已經發放的工資,理論上是可以向工傷職工提出返回請求的。

員工出現工傷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首先要勞動部門認定工傷;然後在勞動部門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最後按照鑑定等級對應的賠付標準額在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並報銷各種費用。

出現工傷公司不管怎麼辦

繳納五險之後,出現工傷事故,產生的一切治療費用補助費用由勞保局負擔,單位應該立即上報核准。單位沒有給該職工投繳五險,是嚴格違反勞動用工制度的行為,由單位全部負責。並辦理傷殘鑑定。

你的情況,先撥打110備上案,110來不來沒關係,工傷不是今天發生的。

立即投訴到勞保局主管科室,看勞保局的負責任程度,決定是否進行媒體曝光,或者上訪到勞保局長或市長接訪日投訴。

不可找律師,律師是騙你錢的。

私人企業工傷後如何處理?

你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才能夠要求賠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企業員工工傷處理流程?請教了!

工傷處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於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

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具體應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單位留存

三.人事單位應檢附相關數據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

四.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數據如下﹐需請單位主管和受傷員工配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社保局領取)

2.工傷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及複印作(可為疾病診斷證明書或門診病歷)

4.工傷員工的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可為勞動合同或入職檔案)和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受傷時間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記錄)

5.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複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

五.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醫療終結後,由單位陪同受傷員工備齊以下資料到長安社保局開具《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每週五(東莞谷湧醫院)在社保局一樓設點做勞動能力鑑定。

1.《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需到社保局領取);

2.《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工傷認定書如無特殊情況可以直接在申請時到社保局領取,無需特意為領取工傷認定書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診療病歷、出院小結原件及複印件;

4.相關檢查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5.4R傷情彩照(紅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傷部位)1張;

6.傷者有效身份證原戶及複印件。

備註:備齊以上資料到社保局後上二樓拿號開具一份紅單通知書,然後再到一樓做勞動能力鑑定。

六.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於七個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領取。領取鑑定結論手續:

1.單位經辦人領取鑑定結論的請攜帶《領取鑑定結論回執》、單位公章及工作證複印件(原件帶上備查)或單位證明。

2.被鑑定人領取鑑定結論的請攜帶《領取鑑定結論回執》、身份證複印件(原件帶上備查)

七.工傷申領待遇(工傷醫療待遇與工傷補償待遇需一同預約時間辦理)

(一)、工傷醫療待遇申領

1.工傷認定書複印件1份;

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張;

3.定點醫院醫療費用單據及對應的費用明細清單、門診處方(注:清單與單據金額要相符);

4.定點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出院證明、門診病歷、儀檢(CT、MRI、B

超、X光等)報告;

5.用人單位公章、用人單位開戶帳號的印鑑卡或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6.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無住院無伙食補助的不需要提供)

7.領取相關待遇須提交的其他資料。

(二)、工傷補償待遇申領(只有評到等級才需要準備如下資料)

1.工傷認定書複印件1份;

2.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張,4R寸的傷殘彩照1張;

4.工傷職工本人銀行帳號資料。

員工工傷認定單位該怎麼辦?

1、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一般來說工傷事故發生以後,按照下列程序申請工傷賠償:首先、要進行的就是積極治療而無論醫療費是由勞動者出或者是由企業出必競治病救人是首要的而且這也是向企業索賠享受工傷待遇的基礎 其次、要求企業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同時要自行收集所有相關證據包括勞動關係證明、工傷事故發生的證明、工資證明等。 第三,在企業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受傷職工或其家屬要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第四,工傷認定作出後,在六十日內向企業或勞動局申請工傷賠償。 第五,如果對勞動局作出的裁決不服,可以起訴到法院。 第六,裁決或判決生效後,如果企業沒有自動履行,就要在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後:一般情況下,發生工傷,企業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傷殘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醫療補助金、扶養費、死亡的還有死亡賠償金等。 首先你需要做工傷認定。2、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3、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4、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5、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6、以上回答,系劉雲成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採納為最佳答案修改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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