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由怎麼寫?
案由應如何填寫?
1、按照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指南》第49頁和第50頁所述,立案審批表的案由項目應該填寫“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
2、方誌出版社出版的國家安監總局政法司編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實用手冊》第133頁:案由:(1)用於對案件性質進行初步定性。(2)便於處罰類執法案卷的統計,建議將案由分為兩大類:事故類(生產安全、職業安全)、一般違法行為類(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如事故類-------生產安全;也可以依據各地區統計的不同需要進一步細分,如事故類----生產安全----重傷。3、化學工業出供社出版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指南》第129頁,案由,用於對於行政處罰案件性質進行定性分類,便於行政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建議將案由分為兩大類:事故類、一般違法行為類,也可以根據各地行政執法統計工作的需要進一步細化,如一般違法行為類可以分為礦山類和危險化學品類。
行政處罰一案多個案案由,怎麼立卷?
1一人以上有兩種以上違法和赤,且由同一個辦案單位處理,並製作一份決定書的。
2,兩個以上行政案件之間存在內部關聯性,如賣淫和嫖娼,盜竊案和收購贓物等等。
3多人多起案件中有部分或者全部案件系共同作案,且同一個辦案單位辦理的。
上述幾個情況,都可以多案一卷。
行政執法中行政處罰案件案由如何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各地法院行政案件案由的確定和表述不盡一致,有些法院在這方面作了積極的探索,積累了一些經驗。為規範行政案件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和行政案件的特點,結合行政審判實踐經驗,現就有關行政案件案由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各級人民法院試行:
baike.baidu.com/...WwNYz_
請問行政訴訟案件的案由有哪些?
行政管理範圍
1.公安行政管理
(1)治安管理(治安)
(2)消防管理(消防)
(3)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4)其他(公安)
2.資源行政管理
(1)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2)林業行政管理(林業)
(3)草原行政管理(草原)
(4)地質礦產行政管理(地礦)
(5)能源行政管理(能源管理)
(6)其他(資源)
3.城鄉建設行政管理
(1)城市規劃管理(規劃)
(2)房屋拆遷管理(拆遷)
(3)房屋登記管理(房屋登記)
(4)其他(城建)
4.計劃生育行政管理(計劃生育)
5.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6.商標行政管理(商標)
7.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管理
(1)質量監督行政管理(質量監督)
(2)質量檢驗行政管理(質量檢驗)
(3)檢疫行政管理(檢疫)
(4)其他(質量監督)
8.衛生行政管理(衛生)
9.食品藥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藥品)
10.農業行政管理(農業)
(1)漁業行政管理(漁業)
(2)畜牧行政管理(畜牧)
(3)其他(農業)
11.物價行政管理(物價)
12.環境保護行政管理(環保)
13.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交通)
(1)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2)鐵路行政管理(鐵路)
(3)航空行政管理(航空)
(4)其他(交通)
14.信息電訊行政管理(信息、電訊)
15.郵政行政管理(郵政)
16.專利行政管理(專利)
17.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新聞、出版)
18.稅務行政管理(稅務)
19.金融行政管理(金融) 20.外匯行政管理(外匯)
21.海關行政管理(海關)
22.財政行政管理(財政)
23.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
24.審計行政管理(審計)
25.經貿行政管理(內貿、外貿)
26.水利行政管理(水利)
27.旅遊行政管理(旅遊)
28.菸草專賣行政管理(菸草專賣)
29.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
30.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31.教育行政管理(教育)
32.文化行政管理(文化)
33.廣播電視電影行政管理 <廣電)< p>廣電)<>
34.統計行政管理(統計)
35.電力行政管理(電力)
36.國有資產行政管理(國資)
37.外資行政管理(外資管理)
38.鹽業行政管理(鹽業)
39.體育行政管理(體育)
40.行政監察(監察)
41.鄉政府
42.其他行政管理
行政行為種類
1.行政處罰
2.行政強制
3.行政裁決
4.行政確認
5.行政登記
6.行政許可
7.行政批准
8.行政命令
9.行政複議
10.行政撤銷
11.行政檢查
12.行政合同
13.行政獎勵
14.行政補償
15.行政執行
16.行政受理
17.行政給付
18.行政徵用
19.行政徵購
20.行政徵收
21.行政劃拔
22.行政規劃
23.行政救助
24.行政協助
25.行政允諾
26.行政監督
27.其他行政行為...
行政案件並列案由 5分
行政處罰一案多個案案由,按一個案號立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規定: 案件案由的構成要素和確定方法確定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劃分案件的類別,以行政管理範圍為“類”,以具體行政行為種類為“別”進行構造。案由的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是否現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依然現行有效。同時,最高院今年發佈了一個《關於“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案由規定”的答覆》。
【關於“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案由規定”的答覆(全文)】
為規範行政案件案由,我院曾於2004年制定下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發[2004]2號),對指導司法實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新的行政訴訟法施行後,行政案件的類型和可訴行政行為有所增加,進一步明確和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確有必要。
規範案由除完善原有規定,更需要在立案、審判、執行環節中對案件進行科學歸類。我們將在認真研究新的行政訴訟法和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通過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使修改後的規定更趨科學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規範作用,以更好地促進行政審判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增強案件管理和司法政策指導監督的針對性、實效性,全面提高案件審判和司法統計工作質效。
我們將進一步重視人民群眾通過多種渠道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行政起訴狀寫二個案由是需要分開處理嗎?
時間不同啊
對公務員招考不服的行政案由
公務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可提出行政申訴,但不可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處分以及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屬於行政機關的內部行政行為。行政複議法的目的是解決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的過程中與管理相對人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是解決外部行政行為爭議的一項法律制度。外部行政行為引起的爭議與內部行政行為引起的爭議在性質、內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在處理機關、程序和後果等方面也不一樣,它們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因此,行政複議法將國家公務員對行政處分和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排除在複議範圍之外。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的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所受紀律處分不服的時候,應該在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向處理機關要求複議,並且有權直接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訴。
根據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複核,或者向同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申訴,其中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申訴。
因此,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需要通過行政複議的途徑解決。
行政訴訟案由規定是否有修改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2004年1月14日法發[2004]2號,目前仍然沒有修訂稿,所以沒有修改。
行政處罰案由與實際不符怎麼辦
可以提請行政複議機關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一般是作出行政決定的上級行政機關。
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