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如何起訴對方?
借錢不還如何起訴
首先,這個問題在生活中的經常性問題,我們應該採取商議的方式自己解決,相信無賴還是比較少的,人都是有自尊的,不還你可能是因為你朋友手頭也拮据。
其次,當生活方法不能解決的時候,就可以績諸法律手段。借條是你起訴的證據,一定要妥善保管,上面沒約定還款日不要緊,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你可以隨時要求還款,只要給對方合理的期限,譬如叫他一個月後還款。另外,你不要拖得太久,如果2年內你沒主張過還款的權利,並且對方兩年過去沒換你錢,你再起訴的話,對方可能援引訴訟時效已過不還,法院也不會支持你了。
你是2007年8月借的錢,只要你期間要求他還款過且上一次要求還款距今不超過2年就還可以起訴到法院獲得勝訴。
兄弟,不要太煩惱,儘量用生活方式解決了,不行你就起訴到法院把!
起訴別人借錢不還的費用怎麼算?是欠錢不還的人出還是起訴的人出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借錢不還起訴後,判對方還錢,但對方沒有償還能力,怎麼辦?
民事經濟經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後,一方不予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人民法院調查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借錢不還,怎樣起訴?
1、是否構成詐騙罪是公安機關認定的事實,你如果認為是詐騙可攜相關材料到公安機關報案(個人觀點:不構成犯罪);
2、如果你有相關借款憑據你可書寫起訴狀,以民間借貸為由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有財產的情況下,為執行能順利,可申請財產保全)
借錢不還如何起訴
第一,只有借條沒有借款合同,這不影響你們要求對方返還借款的權利。
第二,借條上沒有約定還款期,因此,本案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從你要求對方還款的寬限期屆滿後你們的訴訟時效才開始計算。建議你可以按照對方身份證上的地址給對方發一份要求還款的催告函,用EMS的,並在封面處註明要求對方在半個月內返還5元借款的催告函。務必要求郵政特快將回執返還給你們。半個月後,你拿著回執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了。
第三,本案的關鍵問題在於你們如果找不到對方,法院會要求做公告(三個月)。而且如果對方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你們即便贏了官司,也沒有意義。對方有無房屋等財產可供執行?如果有,你們願不願意撕破臉來要求執行對方的房產?如果有房屋等財產可執行,從法院的判決生效到你們真正拿到錢,還要經過申請執行、查詢、評估、清出、拍賣等等環節。
朋友借錢到期不還,怎麼起訴對方(有借條)
你好,
你有充分證據的,我覺得沒必要聘請律師。
這種案子是最簡單的,自然人借貸的,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償借貸,你可以要求返還本金。
現在已經過了還款期限,你有權起訴的。
要準備的材料是雙方身份證複印件,證據是你的借條、匯款記錄等,越充分越好。
訴狀一式兩份,可以複印,但是手印要複印好再按上去。
具體怎麼寫,網上有模版。
給你講一下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處被告歸還本人本金20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你要去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因為有個原告就被告原則,如果她在某地連續生活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去該地法院起訴,這是經常居住地。
最好當面跟她協商一下,因為你沒有完全證明她不歸還你錢,直接起訴太傷感情。費時費力,最好先自己解決,然後可以在有第三人在場的時候錄音,這也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
借款不還,最有效的起訴方法是什麼?
建鼎你到法院起訴。
如果無法找到對方,可以向你朋友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受理案件後,法院應要求你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並公告傳喚你朋友應訴,公告期限屆滿,你朋友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借錢不還,如果起訴的話需要哪些條件?
匯款的小票還有雙方的短信當然算證據了,你好好保存啊。
你說你有幾個同學知道,我想問的是,你打給他錢的時候,你的同學在場?如果不在場的話,怎麼算人證?
關於你到法院起訴具體流程,有人已經幫你回答了,不多說。
鑑於有人說“要是你那同學抵賴說已經還了,。。你怎麼說的清??畢竟沒有借條。 ”你不必太擔心,民訴遵循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他說還的話,也必須拿出證據來。
總的來說,個人感覺你的勝算大一點,你可以先去找借你錢的那個同學好好談談,就說,如果他再不還錢就去法院告他。
借錢不還 有借條怎麼起訴
只有通過訴訟收回了,你要注意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的訴訟時效
起訴對方借款不還,勝訴後對方沒錢怎麼辦
經人民法院調查債務人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中止執行,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如有惡意轉移,可向人民法院,債務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0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裁定中止執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2)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