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工資的定義?

General 更新 2024-11-18

勞動法中工資的定義都包括哪些?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二章 工資總額的組成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五條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第六條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二)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第七條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九條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第十條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第三章 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範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勞動法中基本工資是怎麼定義的? 5分

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也稱標準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勞動法中規定的“工資”都包括哪些?

1、單位的工資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場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2、離職涉及到給予補償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法中(月工資),所指的內容是什麼??

你去年的總收入/12= 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要有工資條、銀行存入工資的憑證、你所收到單位發放的補貼、獎金等等所有的單據。這些單據可以證明你的實際收入。

勞動法是如何定義加班工資基數的?

按照合同約定基數折算加班費,合同裡沒有規定的按照你的基本工資來計算的,但是基本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國家勞動法規定的稅後工資怎麼發放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實踐中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有基本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之分。基本工資通常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設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應發工資是指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獲得的全部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實發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扣伙食費、房租費等,勞動者實際到手的金額通常會比應發工資少。 3、如果是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也就是“稅前工資”)作為基數,而不是以基本工資、實發工資為基數。 以上是勞動法所說的“工資”。

稅後工資是指交納個人所得稅和五險一金後的實際發的工資,一般公司是轉賬形式發放,也有現金髮放的。

勞動法中基本工資是怎麼定義的?

“基本工資”在勞動法中並無該概念,一般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的。但根據1990年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對工資總額進行了明確規定,工資總額包括六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勞動法關於雙倍工資的定義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祝福!

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工資有什麼規定

你直接說你碰到什麼問題了,然後別人才能針對你的問題進行回答,提供相關的法律依據。

關於新勞動法中的工資賠償標準

1、經濟補償金按照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這裡的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的範圍規定執行czzfeng.blog.163.com/.../edit/),賠償標準007劉金玉已經給你回答了。

2、如果2008年1月後單位不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不是按照上述標準承2承未籤合同的月。

是的。

3、如果婦女休產假,超出規定日期,多休6個月,單位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按照曠工處理,與單位另有約定或單位未對此作出處理另說。

4、如果自2008年1月起至2008年底共12個月公司沒有與我個人簽訂勞動合同,那麼按照不籤勞動合同雙倍補償的原則,我是不是可以拿到相當於平均月工資24倍的補償。

給單位範個月的時間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應該是11倍的補償(12個月的工資是應支付的)。

參考資料:czzfeng.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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