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丟了如何補辦?
兒子的 出生醫學證明 遺失了 該怎麼補辦啊?
補辦《出生醫學證明》需要的材料與流程:
1、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
2、憑遺失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醫務處,開具補辦證明;
3、拿著這兩個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產科,可以補辦《出生情況說明》。
《出生醫學證明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它作為“人生第一證”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號碼的法定醫學證明。在辦理許多證件手續中,出生證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丟失,在今後的生活中將帶來不少麻煩。所以,家長們應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丟失怎麼補辦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需要補發時,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向原助產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補發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原助產單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更改申請表,並附父母雙方的戶籍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複印件;公安機關或村(居)委會出具的遺失證明。
如新生兒未入戶則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公安機關的未入戶證明。
2、原助產單位審核申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審核原件,保留複印件,並核對原分娩記錄、出生醫學記錄及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無誤後逐級報請婦產科主任、醫務科(股)長、單位法人簽字批准。
根據浙江省衛生廳文件規定,《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家長可到縣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掛失並申請補發。杭州的家長可帶以下資料去補辦:
1.接生單位證明;
2.已申報戶口者攜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未申報戶口者攜帶父、母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尚未申報出生登記的證明;
3.父、母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補證由父母一方來院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辦;
5.補證地址:學士路3號,紅樓二樓信息科。
出生證明弄丟了可以補辦嗎
補辦出生證—— 首先,需要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開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 第二步,憑遺失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醫務處,開具第二個證明; 第三步,拿著這兩個證明,到孩子出生醫院的產科,可以補辦一個“出生情況說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它作為“人生第一證”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號碼的法定醫學證明。在辦理許多證件手續中,出生證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丟失,在今後的生活中將帶來不少麻煩。所以,家長們應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丟失怎麼補辦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需要補發時,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向原助產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補發程序如下: 1、申請人向原助產單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醫學證明補發更改申請表,並附父母雙方的戶籍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複印件;公安機關或村(居)委會出具的遺失證明。 如新生兒未入戶則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公安機關的未入戶證明。 2、原助產單位審核申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審核原件,保留複印件,並核對原分娩記錄、出生醫學記錄及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無誤後逐級報請婦產科主任、醫務科(股)長、單位法人簽字批准。 根據浙江省衛生廳文件規定,《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家長可到縣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掛失並申請補發。杭州的家長可帶以下資料去補辦: 1.接生單位證明; 2.已申報戶口者攜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未申報戶口者攜帶父、母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尚未申報出生登記的證明; 3.父、母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補證由父母一方來院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辦; 5.補證地址:學士路3號,紅樓二樓信息科。
小孩的出生證明弄丟了,什麼地方可以補辦?
在原出生醫院,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醫院在出生時,都有病歷和醫院的相關證明! 提出申報,並證明原件丟失,在3個工作日內可領取新的出生證明. 但是,在新的出生證明中,不得對孩子的原始信息進行改動! 一般醫院都有相關的部門,因是否專屬醫院而名稱不同
出生證明丟失,怎麼補辦?都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根據國家衛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文件規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 以後出生的嬰兒,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補發,如因出國等事項需要《出生醫學證明的》,以公證部門出具的“出生公證書”作為合法有效的證件。謝謝閱讀!
戶口已經上好了可是出生證明丟了要怎麼補辦?
小孩醫學出生證明主要是上戶口,雖然已上了戶口,但在小孩一生中,還是有用到的時候,最好去當地計生部門,說明情況,要求補辦。
我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丟了,怎麼辦?如果補辦的話都需要哪些證件?
出生醫學證明丟失需要補辦,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公安部的國衛婦幼發[2013]52號文件規定,需要如下證件和證明:
1.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領取並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簽發機構提供的簽發記錄複印件或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原簽發醫院蓋章)4.新生兒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5.領證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6.新生兒父母戶口登記簿原件和複印件;
7.新生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8.未上戶的需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未上戶證明(已上戶的無需要提供此項)
9.親子關係聲明(加蓋戶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如何補辦丟失的《出生醫學證明》?
導讀:大家都知道《出生醫學證明》的重要性,如果因某種原因丟失了怎麼補辦呢?希望下面的問章能幫您解決難題。遺失、被盜或其它原因導致《出生醫學證明》缺失需重新領取的,由新生兒父母向原簽發機構提出補發申請,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原簽發機構確認情況屬實後,出具新生兒分娩信息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的存根複印件,由新生兒父母向簽發機構所在地縣級《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提出補發申請,由各縣(市)區證件管理機構予以補發。申請補發時範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二)原簽發機構新生兒分娩信息及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三)父母居民身份證;(四)當地報紙刊登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聲明;(五)落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該新生兒未落戶證明。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審核後補發出生證明正文、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審核後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