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教育措施是什麼?
強制性教育措施指的是什麼?
這是第七十六條的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在目前來說,就是按照國家的膽關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目前全國人大正在準備制定一部統一的專門規定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法律《違法行為矯治法》,將把所有的強制性教育措施如勞動教養、收容教養等一併考慮,統一規範適用的行為和對象,作出矯治決定的主管部門以及程序等問題,所以本次立法與將來即將制定的《違法行為矯治法》作了銜接,對實施引誘、介紹、容留賣淫,製售淫穢物品和賭博行為,屢教不改的人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強制性教育措施是什麼
強制性教育措施包括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勞動教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經處罰仍不悔改,或者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所實施的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收容教育指公安機關依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的行政強制教育措施。
民訴法中強制性教育措施有哪些?
民訴法管轄的規定中所說的“強制性教育措施”是指吸毒人員的強制隔離戒毒。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高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什麼是被採取強制教育措施
強制性教育措施一詞的出現始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六條中的規定: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實踐中,強制性教育措施就意味著非自願、非自由的勞動教養、各種學習班學習等強制性教育措施。
勞動教養和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區別
區別坐落在刑法,義務教育和改革措施,對於那些未滿16歲的規定,由於不考慮未成年人的刑事處罰,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批准由當地行政辦公室設飼養以上公安機關,由勞教所執行的水平。收容教養期限一般為1--3年。安置教養的未成年人不犯人,通常被稱為未成年犯管教人員。勞動庇護教育和再教育的區別是:1。不同的適用法律。庇護的法律基礎教育的刑法,勞動教育是基於對法律法規的管理; 2.不同的養育對象。庇護受過教育的人16歲,16年通過了人的勞動教養對象的比較的對象; 3.不同的風格。庇護懲教人員,注重教育,挽救的懲教人員強制勞動勞改。
所謂強制性教育措施,主要是指目前實行的勞動教養。
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國務院1957年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以及1979年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都是將勞動教養作為一種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目前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違法行為矯治法,也是將其定位為對有違法習性的人強制性教育矯治措施的。
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 )予以保
正確答案是 D
民事訴訟法中,第22條,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指的是什麼?強制性教育措施是什麼
強制性教育措施包括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勞動教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經處罰仍不悔改,或者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所實施的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收容教育指公安機關依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的行政強制教育措施。
戒毒屬於強制性教育措施嗎
民訴法管轄的規定中所說的“強制性教育措施”是指吸毒人員的強制隔離戒毒。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高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辦法為何有強制性和約束力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提出了“效力性強制性規定”這一概念,但是並未對這一概念的定義或是如何理解作一闡述,我們經過研究,結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往的司法解釋、公報案例以及學理觀點對本問題進行論述。
公共政策的強制性經常與什麼措施相聯繫
公共政//策的強制性經常與(B )措施相聯繫, 若缺乏這種措施就將失去 權威性。
A.獎勵性 B.懲罰性 C.溫和性 D.權威性
----------------------------------------------------------
您好,答題不易
如有幫助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