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車能開多少年?
一輛私家車能用多少年?
現在車輛報廢一不按照年限;二也不按照KM;目前是根據車況(包括尾氣檢測等);汽車的報廢時間不能簡單地以千米(公里)和年限來決定;原來國家規定機動車10年報廢,最長可以使用到15年;但是由於私家車的大量進入家庭,15年的車有的只跑了10幾萬千米(公里),如果報廢,就是一種資源的最大浪費;於是現在改為不受年限的限制;而是根據車況來決定報廢年限;相對來講就人性化了許多。
車子到底能使用(開到)多少千米(公里)報廢,只能講這是一個事在人為的問題:我記得在前幾年媒體上報道過一輛奇瑞出租車創造了50萬千米(公里)無大修的記錄。在這裡例舉別的品牌車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是用奇瑞車來做例證應該是最有說服力的;車是死的,人是活的;完全就在於怎麼樣來使用。正確的操控、維修、保養不僅保證了行車安全、延長了汽車使用壽命、維保的使用週期,還節省了開支、降低了成本。
一部車能開多久
現在車輛報廢一不按照年限;二也不按照KM;目前是根據車況(包括尾氣檢測等); 汽車的報廢時間不能簡單地以千米(公里)和年限來決定;原來國家規定機動車10年報廢,最長可以使用到15年;但是由於私家車的大量進入家庭,15年的車有的只跑了10幾萬千米(公里),如果報廢,就是一種資源的最大浪費;於是現在改為不受年限的限制;而是根據車況來決定報廢年限;相對來講就人性化了許多。車子到底能使用(開到)多少千米(公里)報廢,只能講這是一個事在人為的問題:我記得在前幾年媒體上報道過一輛奇瑞出租車創造了50萬千米(公里)無大修的記錄。在這裡例舉別的品牌車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是用奇瑞車來做例證應該是最有說服力的;車是死的,人是活的;完全就在於怎麼樣來使用。正確的操控、維修、保養不僅保證了行車安全、延長了汽車使用壽命、維保的使用週期,還節省了開支、降低了成本。
一輛車法律規定可以開多久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車輛報廢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準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週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後,不得辦理註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一臺車能開多少年
車的分類有很多的,除私家車外其他車都有使用年限的,短的是八年最長的也就20年,這就要看你說的是什麼車型了。
一部汽車能開多少年
那要看司機的水平如何了,汽車的壽命大多取決於司機水平
一般國產車開5-6年後就不想開了
小問題和故障爆發了就想換車~~
當然要開的話10年應該沒問題的~~~
現在的法律上只要年檢合格,就可以一直上路的,不過實際使用中,一輛汽車保養的好,開上十幾年問題不大。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望採納!!!
一輛新的汽車一般可以開多少年?
15年左右吧`
一個車正常能開多少年
10年,現在家用車基本可以開到你不想開他
一部車到底能開多久
萬那就要看你怎麼開了 一般30萬公里 好的可以開到50--60萬 你天天超載超速 暴力駕駛 十萬你也開不了 有些國家不強制報廢 一些保養好的車能開到100萬
一輛車大概能開多少年 求大神指點
記住一句話開不壞的豐田修不好的大眾,不過國家有排放標準,比如現在的黃標車不準上路問題,所以只能說過一年算一年
法律法規一部小車能開多少年法律法規
2012年以前的私用小車使用10年或60萬公里強制報廢;
2012年以後的私用小車無年限限制、60萬公里強制報廢。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