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屬於什麼機關?
人民政協的性質是什麼?是不是國家機關
政協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人民政協組織的這種性質,是由我國的國體、政體及自身的宗旨所決定的
政協是國家機關嗎
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行的政治體制,政治協商會議對外屬於社群團體貳對內是國家機構。可參閱新頒佈的《公務員法》。
地方政協是什麼單位
政協是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機關,編制人員為國家公務員,屬國家機關。
政協是不是國家機構
政協章程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所謂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常委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
所謂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盯主席會議向中共黨委、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中共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1993年3月修訂政協章程時新列入的一項主要職能,反映了人民政協工作在新時期的新發展。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和延伸。參政議政的內容和形式除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和形式外,還包括選擇人民群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政協有條件做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形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等。
回答者:bob1982 - 秀才 三級 11-1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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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目的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反映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為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發揮作用開闢暢通的渠道,集思廣益,促進本區重大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監督憲法、法律、地方法規以及各項方針政策在本區的貫徹執行,協助並推動本區國家機關改進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反對腐敗現象;推動本區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的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協調本區社會各方面的關係,促進各方面的相互溝通和理解,加強在共產黨領導下各黨派的團結合作;貫徹執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實現。
人大和政協的區別是什麼?
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和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政協)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詣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中發揮著積極的、巨大的作用,不斷推動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步伐。人大與政協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越來越受到黨和人民的高度重視和認同。雖然已經過四個五年普法教育,廣大幹部群眾學習憲法法律後對我國人大與政協有了認識和了解,但仍有一些人對人大與政協二者的聯繫和區別不甚理解。因此,有必要對人大與政協的聯繫和區別作進一步的探索研究。本文試探二者的異同就在於對人大與政協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的各自作用有新的認識和理解。
人大與政協的聯繫主要有:
一是政治基礎相同。人大和政協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互為補充。都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依據法律或章程開展各自的工作。共產黨與人大和政協的關係是:共產黨不凌駕於人大之上,三者都是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二是國體環境相同。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同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人大和政協均存在於相同的國體之中。
三是法律基礎相同。人大和政協均被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和載入。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同時還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載入了憲法。
四是指導思想相同。人大和政協都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指引下,在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促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
五是根本任務相同。人大和政協都要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宣傳和執行國家憲法法律和方針政策,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任務。人大和政協在本質上、在任期上、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上、在活動準則上也均相同。
雖然人大和政協有許多相同的聯繫,但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也有不少區別。
人大與政協的主要區別是:
1、性質不同。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大是實現和保證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以人大這一國家權力為基礎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屬於國家政權制度的範疇。而政協不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它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我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屬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範疇。
2、法律地位不同。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是全權的、至高無上的,在中國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之間的制衡關係,“一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是人大的執行機關,它們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而憲法和法律沒有賦予政協與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國家權力,政協不產生“一府兩院”,故不存在“一府兩院” 對政協負責,受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3、職能和作用不同。人大的職能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即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和重大事項決定權。而且人大制度還是堅持黨的領導的制度保證,因為根據憲法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是個什麼機構?與政協是個一概念麼?
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而中共中央政治局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與政協當然是兩碼事。政協可以理解為一個統一戰線組織。在政協中集中了中國的所有參政黨。
政協是不是政府機關
不是的,政協全名政治協商會議,是共產黨員和民主黨派認識組成的統一戰線。一般正部級滿65歲、副部級滿60歲退休後都進入政協、人大這樣的二線組織。
政協屬於什麼單位v
政協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成員。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地方各級政協委員。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反覆醞釀協商推舉產生,經全國或地方人民政協常務委員會同意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權利有:在本次會議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討論國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務,對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參加本會組織的視察、參觀和調查研究等。政協委員的義務有:遵守人民政協章程和通過的決議;如有違反人民政協章程和決議,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視情況給予處分或撤銷其政協委員的資格。
政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根據1982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組成。每屆任期5年。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祕書長。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1次。其職權為:修改政協章程,選舉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和常務委員,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本會的重大工作、方針、任務並作出決議,參與對國家大政方針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職權為:召集並主持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組織實現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根據祕書長提議任免副祕書長,決定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等。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什麼性質的組織?是國家機關嗎
是(統一戰線)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 1994年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 統一戰線性質是人民政協的根本特徵,貫穿於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成員結構、活動原則和議事方式等各個方面。人民政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繫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各界人士,同他們團結合作、協商議事的重要場所,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重要實現形式。
政協到底是個什麼機構
中國政協的簡要歷史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成立於1949年9月21日。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今之北京)召開。這次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於北京,國旗為五星紅旗、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採用公元作為中國紀年;選舉產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開國大典。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根據政協全國委員會的建議案,決定以10月1日為國慶節。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協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協助政府推動各項社會改革,促進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年12月,召開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綱領已經為憲法所代替,人民政協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任務已經完成。但是人民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將繼續存在和發揮作用。
從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裡,人民政協在團結各族人民和各界愛國力量,發揚人民民主,活躍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以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國家建設服務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政協也開始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中國的統一戰線進一步擴大,發展成為由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組成的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人民政協也發展成為包括以上各個方面的、由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新時期以來,人民政協圍繞推進改革開放、推進現代化建設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積極議政建言,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加強同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的聯繫,增進同各國和各國人民的相互瞭解和交流合作,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民政協半個多世紀不平凡的發展歷程,可以歸結為兩大主題:團結和民主。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實行團結和民主,是人民政協性質的集中體現,是人民政協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依據,是人民政協繼往開來的方向和使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一屆至第十屆主席(1949年至2004年)分別是:毛澤東(第一屆;第二至第四屆名譽主席)、周恩來(第二至第四屆)、鄧小平(第五屆)、鄧穎超(第六屆)、李先念(第七屆)、李瑞環(第八、第九屆)、賈慶林(第十屆)。
中國政協的性質和地位
中國政協的性質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國政協在國家政治體制中的地位
中國政治制度的基本結構是在中國共產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人大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力與人民政協在選舉、投票之前進行充分協商,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協與人大、政府三者的關係是,一個在決策前協商,一個在協商後表決作決策,一個在決策後執行,三者統一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