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地鎖怎麼安裝?
車位地鎖如何安裝和拆卸?
車位鎖安裝:電錘打孔弧然後用膨脹螺栓固定好即可;如果沒有電源,可以用充電工具或鉗子鑿個坑,然後灌水泥預埋即可。
拆卸車位鎖:扳手或套管即可拆卸。
詳情諮詢:華辰交通
怎麼安裝停車位地鎖呢?
車位鎖安裝的準備工作:電錘、膨脹螺栓和電源;如果沒有電源,可以用充電工具或發電機。
1、安裝在停車位中間入口的1/3處;
2、用捲尺量好擺放位置再擺正,接好電源,先用電鑽對準螺絲孔輕輕打個印記;
3、拿開鎖對準印記打孔,電鑽要拿正,深度應於螺絲長度差不多。
拆卸車位鎖:扳手或套管即可拆卸。
找一個什麼東西能佔汽車停車位方法(不能安裝地鎖),希望大家可以支招? 10分
在夏天這個火熱的季節,
我遇到了沉穩的你,
不愛言語的你卻給了我莫名的安全感,
不讓人家停車地上有安裝的東西嗎
地上停車場上的能鎖住的一個能夠在你不停車時也擋住別人不停在你的地方的裝置叫車位地鎖。
車位地鎖是一種安裝在地面上的機械裝置,防止別人搶佔車位,所以稱為地鎖,也叫車位鎖。
由於中國經的迅猛發展,國民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這種交通工具越來越普遍的被使用,近幾年,汽車的大量增加導致車位的急劇短缺,使得車位的價位上升的同時,在一些免費泊車的小區或者停車場就會出現搶車位的情況;有些車主就花錢住車位,保證屬於自己的車位不至於沒地方停車。
關於地鎖,車位鎖的事情,大家都是怎麼安裝的啊
湘草咖啡 來自美麗點論壇 |問題詳情>>2013-08-22 我們是個老舊小區,搬過來的時候車位鎖都已經安裝好了,我們家地上的那個車位鎖因為太久了,都生鏽了,老公就拿了塊石頭給頂上了,大家都是固定停車位也無所謂了,結果有很多不自覺的人,愣把方方正正的石頭給闖碎了,把好好的車位鎖給幢斷了,硬把車停那,都是外面的社會車裡,讓你頭巨大~現在想換個車位鎖,可是我們家停車那地方,四處沒有接電的地方,人家安裝車位鎖的人要用電錘,沒法通電就沒法安裝地鎖,不知道有沒有筒子跟我們家情況一樣的,你們的車位鎖都是怎麼安裝的,如果有不用接電,就能安裝車位鎖的公司更好,請大家幫忙出出主意,謝謝大家了~鞠躬~ 我來回答匿名
地下停車場沒有插座怎麼安裝地鎖
裝手動加鎖的,只是自己上鎖
車位上安裝地鎖,選什麼牌子的?
施沃德牌子的車位鎖就不錯哦,專門保護您的車位不受強佔,讓自己的愛車隨到隨停。 施沃德是一款全自動的遙控車位鎖,質量按照歐美標準研發、製造的,是目前最先進的遙控車位鎖: 1、施沃德遙控車位鎖擋板採用PA66特級尼龍加纖材質,不變形、韌力強、防強力撞、永不褪色。 2、施沃德主機外殼由鋅、鋁合金由18套模具壓鑄而成,具有超強抗壓能力,能承受5噸重量,為目前行內抗壓最好的遙控車位鎖。 3、施沃德整機防水防塵IP防護等級達到最高級別68級,能完全浸泡在水中正常使用,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防水防塵。 4、採用美國知名冠軍電池,充一次電最少能使用一年 5、高品質的電機和機油,保證了低溫零下50度正常使用,高溫60度都能正常使用 6、施沃德遙控車位鎖的遙控距離達到60米,遙控器且自帶學習功能,若有失靈後會自動復位 7、防盜設計,施沃德車位鎖與地面安裝用的地腳位置在主機殼裡面,而蓋子只能使用者用鑰匙才能打開,實現車位鎖防盜。
自己購買的地下停車位能裝地鎖嗎
可以,準確來說叫做車位鎖,可以用有遙控器的那種
停車位已安裝地鎖,業主怎麼辦?
買賣車位是不合法的。如果物業是多少年無固定車位還好點;但固定車位那就相可以相當於買賣車位;你看看物業的車位合同;是不是產權分離的。而且有沒有期限;有沒有固定位置;有的話你可以聯合你們物業相關業主告物業公司;或者找記者報光;要求物業給說法。
在自家車庫門口安車地鎖是否合法,依據那部法律
第一:主要看您自家車庫門口的位置是否屬於您個人所有,也就是您是否擁有所有權;
如果您擁有所有權,則您可以安裝地鎖;如果您沒有所有權,僅有使用權或共同管理權,則您不能安裝地鎖。
第二:主要法律依據
《物權法》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七十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第八十三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一條 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