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準備什麼材料?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你好,離婚程序 :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離婚都需要帶什麼東西和材料
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三、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
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
3、提供婚後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後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
5、提供子女相關的材料,包括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6、如女方已懷孕,提供女方懷孕的材料,如說明懷孕日期,並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7、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
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8、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有無其他負擔、有無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
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9、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公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單位的名稱,私房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
10、以前曾起訴離婚的,應說明是撤訴或調解和好,還是判決不準離婚。
並應提供原判決書,調解書或裁定書原件或複印件。
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您好,離婚方式主要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主要準備: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身份證明等。起訴離婚主要準備:起訴書、結婚證、
身份證明、相關證據。
離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離婚證辦理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離婚證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梅墟街道或新明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單方提出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手續是怎樣..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亥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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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手續要準備什麼材料
要帶上結婚證和戶口簿,還要填寫好離婚協議書。
採納哦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協議離婚的話,應準備如下資料:
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各幾份
一、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離婚糾紛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
1、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婚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戶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5、婚後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6、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說明和有關證明;
7、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8、雙方經濟收入、銀行存款、股權、股票、單位集資證明等證明材料;
9、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
11、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家庭暴力和對方有過錯的也要提供相應證據,比如醫院病例、居委會或110出警記錄、鄰居證言、錄音錄像、短信等。
二、財產保全
1、財產保全申請書
2、提供要保全財產的信息
3、法院會要求提供擔保
備註:起訴離婚前需要注意什麼
1、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
2、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這都是在離婚訴訟中需要用到的證據,拿到這些,不至於使自己在離婚訴訟中處於被動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與離婚訴訟有關的證據。離婚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著手準備。
4、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準備好材料以後,就可以啟動離婚訴訟程序。
希望能幫到你!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