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到哪裡辦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11-16

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在哪部門辦理?

辦理離婚登記屬於民政機關婚姻登記處管轄。需要的基本材料是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本人單人免冠照片、離婚協議書。

一、【《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管轄機關及對應管轄地】

第十條:男女雙方共同到其中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婚姻登記條例》及相關程序規定需要攜帶的基本材料】

◆雙方的身份證、戶口薄

◆結婚證

◆當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個人免冠照各兩張

◆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離婚在哪裡辦理都可以嗎

不是的。

1、民政局。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們當初領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法院訴訟。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你只有這條路了,可寫好訴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的複印件,帶上1000元訴訟費(用不了帶回來),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收費300元,超過20萬元按比例收取。

離婚在哪裡辦手續 戶口所在地麼

協議離婚要戶口本,訴訟離婚不要戶口本的。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去哪兒辦理手續?都需要帶什麼?

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願離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以上是自願離婚的程序,如果只有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參考功料:思科律所

離婚一定要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你好:

雙方同意,協議離婚。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複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謝謝!!!

我們現在要協議離婚,應該去哪裡辦手續 30分

雙方協商無異議,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如果雙方沒有在戶口所在地,可以在常駐超過一年以上的城市,按照居住證地址在所互區法院辦理。

辦離婚手續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所在地辦理嗎?

那必須的

因為戶口在這裡

你去外地辦理

有沒戶口,沒法核實戶口真假

離婚手續應當去哪裡辦理?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兩種離婚途徑對離婚的辦理地點規定不同。第一、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第二、訴訟離婚,是男女雙方通過訴訟方法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途徑。雙方在異地辦理離婚,如果滿足在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條件,採用訴訟離婚方式不須回到原籍登記機關辦理。法律依據如下①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②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我想離婚應該去哪裡辦手續

民政局

辦理離婚證必須要在戶口所在地嗎

不一定,有例外:

夫妻雙方打算離婚的,如果雙方不在結婚登記地居住,那麼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協議離婚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訴訟離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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