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稅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17

房地產的契稅是什麼啊

契稅是指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者一次性徵收的一種行為稅。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徵收的一種專門稅種。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該《條例》中所稱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閥、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出租房屋不繳契稅。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

房子契稅怎麼算的 5分

房子契稅的計算:

第一、建築面積90平米以下,同區域首次購房,農村戶口全免契稅;

第二、建築面積90-140平米之間,首次購房,不管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則契稅1.5%;

第三、建築面積90平米以下,首次購房,城鎮戶口,契稅1% 第四:以下條件契稅均為3%。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國稅發(2006)144號]

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贈與房產的契稅是全額徵收的,即由受領人按照3%的比例繳納。

什麼是房屋契稅

契稅是指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國家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權屬者一次性徵收的一種行為稅。它是對房地產產權變動徵收的一種專門稅種。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該《條例》中所稱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出租房屋不繳契稅。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

契稅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交契稅? 10分

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於房屋買賣。 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契稅的特點:   1、契稅屬於財產轉移稅。   2、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什麼叫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的計稅依據,歸結起來有4種: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契稅是什麼意思?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恭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證是什麼?和房產證有啥不一樣? 10分

都是契稅,只是依據不同罷了。房產證契稅是以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依據,土地證契稅是以土地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請問什麼是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契稅的計稅依據(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因此,贈與房產的領受人是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

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 [國稅發(2006)144號] 中第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贈與房產的契稅是全額徵收的,即由受領人按照3%的比例繳納。

目前房屋買賣產生的契稅稅率如下:

1

首次購買普通住房

對首次購買90平方內的普通住房,憑無房證明,按1%繳納;

對首次購買90平方~144平方的普通住房,憑無房證明,按1.5%繳納;

2

非首次購買普通住房

按3%繳納;

3

購買非普通住房

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繳納;

4

購買非住宅房屋

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繳納。

買房的契稅票有什麼用

中介關於契稅可以打折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買方繳納的契稅本來就只有1%(90平米以上的1.5%),這是地稅局收取並提供發票或契稅證的,沒有契稅發票就是逃稅的違法行為。

不是沒有契稅票有什麼影響的問題,而是逃稅將會有什麼嚴重後果的問題!

千萬不要上當!

房產稅與契稅有什麼區別?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稅的特點: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對象只是房屋;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臺商投資企業,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徵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於房屋買賣。

契稅是一種範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

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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