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賠償的意思?
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啊?
連帶責任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係,通常是基於合夥、擔保、承包等法律關係而產生的。比如:甲向乙借款,丙為其提供擔保。由於甲無法償還到期的債務,丙基於為其提供擔保而負連帶責任,因此丙有清償甲欠乙債務的義務,在丙清償了欠乙的全部或部分債務後,丙有權向甲進行追償。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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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
一、《民法通則》規定,連帶責任中,每一個連帶債務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換句話說:債權人可同時或先後要求連帶債務人全體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被請求之債務人不得以超出自己應付份額為由,提出抗辯。只要債務沒有全部清償完畢,每個連帶債務人不論他是否應債權人請求清償過債務,對沒有清償的債務部分,都有清償的義務。
二、在內部關係上,即各債務人之間的關係上則一般依按份責任處理。也即連帶債務的債務人各自應承擔的債務份額,法律規定的,依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既無法律規定,又無約定的,應平均承擔。
舉個例子,有4個連帶責任人,在內部每人分擔2萬元,債務總額是8萬元。對於每個具體債務人來說,即使債權人要求你一個人償還8萬元時,你也必須先償還了!然後,再向其他的三個人追償。這就意味著每個連帶責任人的責任的加重,它使債務人間的內部關係中形成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的力量,並促使債務人共同防止和消除違法行為,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以順利實現。
連帶賠償責任和補充賠償責任的區別
通俗的說,連帶賠償責任是,不管第一責任人是否賠償,是否有能力賠償,都可以讓你賠。補充賠償責任是,第一責任人賠不了的部分你再賠。如果對方沒有要求第一責任人賠,就無權要求你賠
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
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分為完全連帶責任和補充連帶責任,完全連帶責任就是每個責任人都單獨的承擔全部責任,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個責任人主張全部責任。補充連帶責任就是特殊情況,比如小孩在學校被第三人侵害,學校有過失,則負補充連帶責任,在第三人不能賠償完全時,由學校負責。
連帶賠償責任是什麼意思?
對勝訴方是一樣的。
參考資料:更多請查看法律快車法律諮詢 www.lawtime.cn/ask/question_45608.html
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
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並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係的一種民事責任,其目的在於補償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連帶責任主要是基於合夥、擔保、聯營、承包等合同關係或代理行為、上下級間的關係而產生,因而被分散規定在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司法解釋之中。
連帶賠償責任和補充賠償責任是什麼意思?兩者有什麼區別?
有區別。簡單點說就是:
連帶責任,兩個人(或更多)承擔同樣的、同一個責任,每個人都有全部賠償受害人損失的責任。
補充責任,兩個人(或更多)中一個人承擔賠償對方的責任,如果這個人不能賠償(如沒錢等),則由另一個人去賠償。
連帶賠償責任與補充賠償責任都是啥意思啊?
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後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如交通事故中駕駛員和車主,在駕駛員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受害人所承擔的責任。
補充責任是指在責任人的財產不足以承擔其應負的民事責任時,由有關人對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補充的責任。如保證人對債務人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就要承擔補充責任。
什麼叫連帶責任?
百度百科當中有它的概念,簡單講因侵權或違約造成損失後,可以要求責任人中的任何一位負責場償,就是每個責任人都有義務負責賠償到底。責任人之間就形成了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什麼意思
連帶責任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係,通常是基於合夥、擔保、承包等法律關係而產生的。比如:甲向乙借款,丙為其提供擔保。由於甲無法償還到期的債務,丙基於為其提供擔保而負連帶責任,因此丙有清償甲欠乙債務的義務,在丙清償了欠乙的全部或部分債務後,丙有權向甲進行追償。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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