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公司怎麼做賬?
個人借款給公司怎麼做賬
借款時:借:銀行存款或現金50000
貸:其他應付款-xx 50000
還款時:借:其他應付款-xx5000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50000
小額貸款公司具體怎麼做賬
個人觀點:請看下面的分錄
1)2008年1月1日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8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 7514
貸款——利息調整 486
(2)2008年12月31日,計算利息:
攤餘成本=7514
實際利息=7514*12%=901.68(萬元)
借:應收利息 800
貸款——利息調整 101.68
貸:利息收入 901.68
收到利息: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800
貸:應收利息 800
(3)2009.12.31計算利息
攤餘成本=7514+901.68-800=7615.68萬元
實際利息=7615.68*12%=913.88
借:應收利息 800
貸款----利息調整 113.88
貸:利息收入 913.88
(4)發生減值:
可收回資金現值=300/(1+12%)+5000/(1+12%)^2=4253.83萬元
減值損失=攤餘成本+應收未收利息-可收回現值=7729.56+800-4253.83=4275.73
借:資產減值損失 4275.73
貸:貸款損失準備 4275.73
借:貸款----已減值 8529.56
----利息調整 270.44
貸:貸款----本金 8000
應收利息 800
(5)2010.12.31,計算利息,衝減壞賬:
攤餘成本=4253.83
實際利息=4253.83*12%=510.46
借:貸款損失準備 510.46
貸:利息收入 510.46
僅收到200萬元(原預計收回300萬元)
借:存放同業 200
貸:貸款----已減值 2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
貸:貸款損失準備 100
(6)2011.12.31,計算利息,衝減壞賬:
攤餘成本=4253.83+510.46-200=4564.29
實際利息=4564.29*12%=535.71
借:貸款損失準備 535.71
貸:利息收入 535.71
實際收回6000萬元,貸款終止.
借:存放同業 6000
貸款損失準備 3329.56
貸:貸款----已減值 8329.56
資產減值損失 1000
個人借款給公司如何做賬?
個人借款,還是要有借據之類的手續的,上面寫清楚一些借款的協議,如逾期是否要算利息,還要有相關領導簽字等,具體的各個公司有所差別的 借:其他應收款-XX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民間借貸公司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看註冊的營業執照上面的經營範圍,有的業務都可以做民間的借貸公司屬於財務投資公司,比照金融企業進行財務處理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記入主營業務收入。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營業稅記入應交稅金--營業稅
附加記入其他應交款--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河道費等
公司向私人借款怎麼做賬
通過銀行匯款,填寫收據,記賬聯和銀行回執作為附件,編制收款憑證。如果有約定借款合同,一樣作為附件。
如果通過現金收到借款,填寫收據、借款合同作為附件。
如滿意,請採納。
借貸擔保公司怎麼做帳務處理
是說你們貸款後,錢就給別的公司了麼?
如果是
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給別人的時候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給別人擔保,不用做帳務處理,但是要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
還利息的時候,支付利息這麼就繼續增加其他應收款,不該記入財務費用,並不是你們真實費用,付利息時: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就相反的,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因為利息那個公司也給你們。
滿意請採納。
公司借款和私人借款怎麼做帳?
(1)向老闆借款時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XX老闆(2)支付利息,要按利息收入的20%計算代扣個人所得稅借:財務費用(1)老闆的朋友個人到公司借款時借:其他應收款--XX人貸:現金(2)報銷過路費和罰費等費用時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其他應收款--XX人
貸款公司怎麼做賬?
他個人的貸款和公司無關,也不用做賬,但如果他把錢交到公司賬上去了,要是他註冊資金是實的話,那就當是他借入公司的,不過可以在借款合同上約定不付利息,但印花稅還得交。你想呀,地稅又不知道你老闆這筆錢是他個人向銀行借的,要是地稅以為老闆只是從家裡拿了點錢來借給公司用,那你約定不付利息也是合情合理的呀。不過國稅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很有可能會讓你按基準利率調增所得額。自己看著辦吧。
公司借別人的錢和別人借公司的錢,各怎麼記賬
1、公司借別人的錢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應付賬款-xx公司(或其他應付款)
2、別人借公司的錢
借:應收賬款-xx公司(或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借款怎麼記賬?
1)註冊下來之前,是用不著記什麼帳的,因為所有的帳,都應該從註冊成立後開始
2)註冊成功之後借股東的錢: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股東
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僅不受法律的保護(借款產生糾紛的時候),而且在所得稅清算的時候還不能在稅前扣除。
對問題補充的回答:
1)稅法與會計準則都沒有規定:【其他應付款可不可以超過兩年】所以,只要對方不來向你要,你就掛著好了
2)房租發票是3月底開的,公司是4月份註冊下來的,沒有關係的,作為籌備期是房租是可以的
3)原始憑證是借款收據,借款收據要蓋公章還是財務章?應該是要稅務局認定的收據,蓋財務章
4)借款收據的日期晚於房租稜票日期可以嗎?是可以的
你們怎麼連個男女都保密的啊,你也太不尊重回答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