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傳日是哪一天?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中宣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決議的要求,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15年來,憲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得到比較廣泛的普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開,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
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都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又作出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聯合召開了第五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對“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四五”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這對於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
2003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主題是“依法治國,執政為民”。⑤
為進一步加強憲法的宣傳教育,“四五”普法規劃中將憲法實施日,即每年12月4日確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
第四屆法制宣傳日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第三屆法制宣傳日主題:
“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第二屆法制宣傳日主題:
“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第一屆法制宣傳日主題:
“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全國法制宣傳日和全國禁毒日分別是每年的哪一天
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即國際反毒品日。中國沒有設立單獨的全國禁毒日,應該是國際禁毒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和全國禁毒日分別是每年的哪一天呢?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12月4日。
全國禁毒日是每年的6月26日。
2017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 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意義
固定是每年的12月4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和全國禁毒日分別是每年的哪一天
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即國際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聯合國在維也納召開有138個國家的3000多名代表參加的麻醉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吸毒”的口號。與會代表一致同意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沒有全國禁毒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是每年的什麼時候 5分
全國法制宣傳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叮有重要的意義。
2014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是什麼
2014年“12·4”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主題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
全國安全宣傳日是哪一天
,有好幾個安全宣傳日
國家規定消防日為每年的11月9日.
12月2日,是全國第一個交通安全宣傳日
每年3月份最後一週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
全國食品安全宣傳週(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是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於2011年確定在每年六月舉辦的,2014年宣傳週將繼續採用“主場活動+部委主題日”的組織形式:6月10日上午舉行中央層面主場活動;6月11日至22日,12家部委將每天舉辦一個“部委主題日”
是這個嗎
2016年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
2016年12月4日
2016憲法日的主題是什麼
2016憲法日的主題是“學憲法、講憲法”
2016年國家憲法日宣傳資料
一、國家憲法日、全國法制宣傳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旨在進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國憲法宣傳活動日什麼時候規定
剛閉幕不久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隨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