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交接需要注意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17

出納交接注意事項

會帶你一下的,少則三天,多則一個禮拜。

出納工作交接注意事項:

1、現金的餘額:將所有的現金收付單據全部入賬,並且結出現金賬的餘額,與交接的對準確。

2、銀行存款的餘額:將所有的銀行收付單據入賬,並且結出銀行存款賬的餘額,最好打個證明到銀行去打印一張臨時對賬單,並且編制一張餘額調節表。

3、要把接收的銀行支付憑證(包括:支票、貸記憑證、電匯單、匯票委託書等)全部登記在交接表(特別是有編號的單據)。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萬一發生以前支付沒有入賬的話,就與你沒有關係了,表明是前面的出納所為)

4、別外接收到銀行印鑑章時最好在收到後在印鑑章上做一個小小的記號(一般情況不能分辨),萬一有事能判斷是在你之前還是之後了。

開出的轉賬支票與現金支票的印鑑章的蓋法是一樣的,左邊是財務專用章,右邊是法人章。區別在:轉賬支票(左上角劃二斜線),收款人是收款的單位的名稱(由收款人背書),儘量要寫上(發生遺失沒有風險,只要對方不背書就沒有用);現金支票(不劃線),收款人是本單位(要在背面蓋上銀行印鑑)、或者是個人(現金支票不能開給對方單位)。

出納工作交接:

1.首先,交接支票和銀行日記賬,支票數量與賬上的記載要相符,才能簽字蓋章,並接手。

2.交接現金和現金日記賬,要款賬相符,才能簽字蓋章,並接手。

3.以上兩項若出現實際數目與賬面不符,立即請示主管領導,處理方法:一般是把實際情況記錄在案,當著領導的面,三人(新、老出納加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由新出納保管,才可以接手。

4.清點、交接保險櫃。

5.清點、交接印鑑。

6.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記賬沒有什麼技巧可言,要做到日清日結。要做到帳款相符。

7.如果發現賬款不相符,首先要檢查賬有沒有記錯,再檢查款有沒有數錯。要仔細回憶,仔細查找。實在查不出來錯處,就如實記錄賬目。絕對不可以用自己的錢多退少補(否則,你將來說不清楚)。

8.去問一下單位的一把手,花錢買東西要誰簽字同意才行,以後,每一筆支出,都必須有這個負責人的簽字,否則,你不能給錢。這是責任問題。如果單位比較大,也可以分為1000元以下由誰簽字,1000元以上由誰簽字。

9.跑銀行,是出納的事兒,要注意安全,尤其存取現金的時候。數額較大的時候,請領導派車、派人,以保證安全。

10.除了這兩種賬,出納就不管別的賬了,別的賬應該由會計管。會計和出納應該互相幫助,但這種幫助應該是幫助查,幫助找,幫助回憶。出納絕對不可以幫助會計做賬,會計也不可以幫助出納管錢,管支票。

11.每一筆支出(無論是支票還是現金)都要要求收款方出具發票(單位)或收據(個人)。無論它是什麼人,哪怕本單位的是一把手,也必須這樣做。

12.所有憑證都要保管好,每月按時統一交給會計。

會計交接需要注意些什麼?

以前的帳當然要查了,會計資料是連貫性的,以前的不對以後肯定不好做了.

根據個人經驗,說說交接注意的問題.

1.各種資料要核對清楚,比如以前各期的報表,憑證,發票,帳本等是否都在以及電子文檔的存放路徑.列個清單雙方簽字明川責任。

2.如果時間充足,要核對其會計資料的準確性,比如賬賬是否相符,報表的數據是否異常(簡單的說看一下各資產佔總資產的比重情:應收款項多少,貨幣資金多少,存貨多少,固定資產多少,資產負債率多少.一般來講如果資料可信的話,負債太高,存貨積壓過多或應收款項帳齡過長,說明公司管理有一定問題,在以後工作中會很鬱悶的)

3.如果對財務管理有一定了解的話,可以分析一下公司的運營,盈利等指標,這裡就不多說,可以參考一下相關教材.還是那句話如果比率異常的話,以後的工作難做,看你自己了,呵呵大家都知道現在工作難找。

總的來說交接就是從前一任把資料接過來,林林總總做個表簽字確認,上面列的就要查清楚,如果沒有責任也不在你。

出口退稅其實並不難,做幾次就會了,至於年檢驗資(公司成立多久了還要驗資?)一般相關單位會告訴你要怎麼做,不懂就問嘛,我剛參加工作時也是問過來的,就直接問相關單位好了。

09年的帳不在,這個問題比較嚴重,一個是你若要查以前的帳就無從查起了,另一個萬一稅務局查帳拿什麼來查,這個問題應該要前一任做好再走,實在有困難向領導說明情況,讓領導決定吧,領導同意放人走就他負責羅。

會計是一個系統的學科,不可能一下說的很透徹,只能在實踐中慢慢學習了,祝你好運。

出納移交工作中,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1)交接工作應有紙質的交接清單,把所有交接內容一一列上,以備查和分清責任。

2)清點現金和借條,清點銀行存款,分別用大寫和小寫列在交接清單上,並註明交接的日期和時間結點。

3)未執行賬務或正在處理的賬務也要交接。

4)交接出納負責登記和保管的所有的憑證、賬冊、收據、發票、臺賬、卡片、銀行對賬單等等。

5)交接互單後應附上具體的明細表和責任處理,有的還需要保密協議或同業禁止協議,並由交接人、接交人和監交人三方簽字。

出納移交應注意什麼?

出納工作的交接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單位都會遇到變更出納員的情況。《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二十五條規定:“會計人員工作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營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1.出納交接的具體內容

不同的單位由於企業規模大小、會計人員多少不同,出納員的分工和主管的業務會有所不同,因此出納工作交接的具體內容也會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出納工作交接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現金,包括現鈔、外幣、金銀珠寶、其他貴重物品;

(2)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債券、股票等;

(3)支票,包括空白支票和作廢支票;

(4)發票,包括空白髮票和已用發票(含作廢發票);

(5)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收據(含作廢收據);

(6)財務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

(7)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8)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包括銀行對賬單、應由出納員保管的證件、合同、協議;在實行會計電算化的企業,還包括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計算器、優盤等。

2.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為了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出納員在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對尚未登記完的現金、銀行日記賬,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2)將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相符;現金日記賬賬面餘額和庫存現金實有數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和銀行對賬單核對,如果不一致,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3)在出納賬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並加蓋名章。

(4)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盡事項要寫出書面資料。

(5)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現金、有價證券、支票及支票領用簿、發票及發票領用簿、文件、印章和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

“移交清冊”包括移交表和交接說明書(見表5-4)。其中,移交表主要有“庫存現金移交表”、“銀行存款移交表”(見表5-3)、“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移交表”、“核算資料移交表”、“物品移交表”等。

表5-3 銀行存款移交表

第 頁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元

開戶銀行幣種期限賬面數實有數備註

合 計

附:(1)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一份

(2)銀行預留卡片一張

單位領導: 移交人: 監交人: 接交人:

有的單位可能在幾家銀行開戶,銀行存款也有定期和活期存款之分,因此,“銀行存款移交表”應根據開戶銀行、幣種、期限、賬面數、實有數分別填列。

出納工作交接說明書

出納工作交接說明書

出納員王斌,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經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華林接管。現辦理如下交接:

1、交接日期:

2009年12月15日。

2、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12月15日賬面餘額1 768元,與實存數相符,庫存現金日記賬餘額與總賬餘額相符。

(2)庫存國庫券:780 000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餘額182萬元,經核對“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相符。

3、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賬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賬兩本。......

出納入職交接注意哪些問題

1、現金交接

實盤現金後與現金日記賬核對後做好交接記錄。需有財務主管和財務經理簽字。(已入賬單據需原出納處理完,做到庫存現金現金日記賬相符)。

2、單據、票據、憑證交接

未入賬單據做好交接記錄。包括轉賬支票,現金支票,收據(需備註上未用部分,以後領用也需做記錄)等公司安排的出納保管的相關單據、票據、憑證(有些公司銀行開戶資料也是出納保管,具體看公司原出納保管哪些)。

3、印章的交接

一般出納用財務專用章,法人私章,有的公司是分人保管,有的是一人保管。視公司情況做好印章交接。其它就是現金收訖,現金付訖章等。

4、其它辦公用品交接

一般涉及到的有電腦,保險櫃,POS機,計算器等。

5、熟悉公司制度,現金銀行報銷流程制度,以免自己陪錢。

出納工作很簡單,只要細心,有責任心,分清什麼該付,什麼不該付基本上就OK了。

出納交接注意事項

出納交接必須明確交接,分清責任,賬目、現金、銀行存款、支票、欠條、財務章、法人章、銀行對賬單調節表一定要在交接表上寫清,做到帳實相符,並且要有領導簽字鑑交。

交接要有監交人的,三個人都要簽字確認,而且以前未處理完的賬務要處理完畢才能交接 。

首先,需要清點財務清單,做好記錄由她(他)本人填寫簽名,然後,交由上級過目。

其次,當然,是自己需要了解財務記賬記錄和一些單據。

再次,需要修改一切賬號密碼和一些機要的信息。

這些,還是要看你的行業性質來判斷的,有些說交接的,都還是很複雜和漫長的。最好,還是要長多心眼。

條一條的慢慢查,必要時找中間人進行查證。

出納工作交接注意什麼

《會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出納交接要按照會計人員交接的要求進行。出納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時,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是出納員應盡的職責,也是分清移交人員與接管人員責任的重大措施。辦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納工作前後銜接,可以防止賬目不清、財務混亂。出納工作交接要做到兩點:一是移交人員與接管人員要辦清手續;二是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理,做賬賬核對;賬款核對,交接清理後要填寫移交表,將所有移交的票、款、物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按冊向接交人點清,然後由交、接、監三方簽字蓋章。移交表應存入會計檔案。出納交接一般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交接準備。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出納帳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名章。(2)出納帳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核對相符,現金帳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一致,銀行存款帳面餘額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無誤。(3)在出納帳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並加蓋名章。(4)整理應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說明。(5)編制“移交清冊”,填明移交的帳簿、憑證、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資料、印鑑和其它物品的具體名稱和數量。第二階段,交接階段。出納員的離職交接,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接交人員移交清楚。接交人員應認真按移交清冊當面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出納帳和備查帳簿餘額進行點收。接交人發現不一致時,移交人要負責查清。(2)出納帳和其它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負責。(3)接交人應核對出納帳與總帳、出納帳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帳單的餘額是否相符,如有不符,應由移交人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冊中註明,並負責處理。(4)接交人按移交清冊點收公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和領導人名章)和其它實物。(5)接交人辦理接收後,應在出納帳啟用表(見下表)上填寫接收時間,並簽名蓋章。第三階段,交接結束。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必須具備: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移交清冊一般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擴展閱讀篇】工作總結格式一般分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署名四部分。(1)標題。一般是根據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目的要求、總結方向來定。同一事物因工作總結的方向——側重點不同其標題也就不同。工作總結標題有單標題,也有雙標題。字跡要醒目。單標題就是隻有一個題目,如《我省幹部選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嘗試》。一般說,工作總結的標題由工作總結的單位名稱、工作總結的時間、工作總結的內容或種類三部分組成。如“××市化工廠1995年度生產工作總結”“××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總結”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總結”,省略了單位名稱。毛澤東的《關於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其標題不僅省略了總結的單位名稱,也省略了時限。雙標題就是分正副標題。正標題往往是揭示主題——即所需工作總結提煉的東西,副標題往往指明工作總結的內容、單位、時間等。例如:辛勤拼搏結碩果——××縣氮肥廠一九九五年工作總結——(2)前言。即寫在前面的話,工作總結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於用簡煉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總結的問題;或者說明所要總結的問題、時間、地點、背景、事情的大致經過;或者將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主要經驗、成績與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將工作的過程、基本情況、突出的成......

請問會計交接工作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辦理會計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餘額進行當麵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餘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餘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餘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亥。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③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出納工作移交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交接工作應有紙質的交接清單,把所有交接內容一一列上,以備查和分清責任。

2)清點現金和借條,清點銀行存款,分別用大寫和小寫列在交接清單上,並註明交接的日期和時間結點。

3)未執行賬務或正在處理的賬務也要交接。

4)交接出納負責登記和保管的所有的憑證、賬冊、收據、發票、臺賬、卡片、銀行對賬單等等。

5)交接清單後應附上具體的明細表和責任處理,有的還需要保密協議或同業禁止協議,並由交接人、接交人和監交人三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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