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請假工資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2-21

春節那月請假工資怎麼算?

公司的算法是錯的,應該是K-(K/21.75)*4。國家法定節日記入計薪日。

春節請假工資怎麼算?

春節請假工資計算

月工資/21.75=每日工資數,

春節請假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規定一週工作時間40小時,5天制就是每天8小時。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費了。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調休,就要付加班費了。請假扣款按照請假的性質扣款標準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實際工作天數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間的4天工資是22.94*4=91.76,該月份其他工作天數的工資計算:3500/20.92=167.3,19天為167.3*19=3178.78,那麼你在該月份的工資應該為3178.78+91.76=3270.54,當然這是含稅的。

國定假一週休兩天,那麼按一月31天來算,你應該上班23天.個人認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該扣的錢.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請假應扣工資的計算: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小時)×小時工資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天數)×日工資

基本工資/當月天數*(當月天數-請假天數)不合理;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藥店員工過年請假怎麼算工資

這個要看你工作單位的性質,還有一個就是國家法定的春節假期(是3天不是7天)是一定可以拿到工資的。當時請假的時候你是請的什麼假呢?如果必要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可能要離開原單位了)最好是找老闆談談。勞動合同也很重要,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就沒辦法了。

勞動法過年那月工資怎麼算

春節國家放假7天

那麼,如果單位放假7天,那麼發全額工資

如果是假期前3天上班,那麼除全額工資外,那3天要算3倍工資

如果假期全部上班,不放假,那麼除全額工資外,前3天要算3倍工資,後4天要算2倍工資

相關法條: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春節期間放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知道你是國企私企,不過,既然是統一放假,那就是帶薪休假。

這位朋友你問的這些問題,想必你應該是個剛參加工作不久的。

發工資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有的是每個月月底發,有的是月中發,也有特定一天發的,還有拖半個月發的,但是不管怎樣,法定節假日和這樣的假日都會有工資的。1月你幾號領的工資,2月你就幾號領工資,而且按理說過年的時候還應該有紅包拿才對。你月工資是1000,2月的工資就是1000.飯貼什麼的應該也會補,工資什麼的都正常發就是了。

春節放假工資怎麼算

1、按勞動法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法定的公休日為104天/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並按下述規定方法計算加班工資: a.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b.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 2、依據上述規定,如果春節7天都加班,法定節假日3天(年30、初一、初二),法定公休日4天(初三到初六),則除正常月工資外還必須額外支付的加班工資應為:法定節假日:月工資收入÷21.75×3×300%法定公休日:月工資收入÷21.75×4×200%

春節請假是否享受法定有薪假待遇!!

公司有權不給你這7天假的。

根據勞動法的工資核算方式,這7天法定節假日要納入計薪天數,既然你是連續請假33天,這7天的法定節假日包含在你請假的天數裡面了,公司不給你這7天假只能說是不近人情,而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如果你是寫的兩張請假條,請假時間分別是1月25日-2月12日,2月20日-3月3日這樣,那公司就必須給你這7天的有薪假。

春節放假期間,假期前後請假,法定節假日算工資麼

我們請假不算,不知道你們怎麼規定的

過年期間一整月都在請假,請問有三天的工資嗎

如果整月都請假,是沒有工資的。

2016年春節放假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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