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人怎麼辦?
神經病人打人怎麼解決?
精神病人不追究責任是指不追究“刑事責任”,但由於精神病人有幾種情況,因而這種說法不是絕對。
精神病人承擔刑事責任能力有三種情況:
1、無刑事責任能力,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
2、完全負刑事責任能力,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無論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一定要承擔的。
《民法通則》第133 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9條規定:“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有明確的監護人時,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不明確的,由順序在前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所以,如果這個精神病人給人帶來傷害,可以找其監護人理論、賠償。
根據你說的這個情況,這個精神病人給周圍鄰居的人身帶來的潛在的威脅,你們可以採取以下幾個方式尋求解決:
(1)與精神病人的家人協商,規勸其送精神病人去精神病院
(2)如果協商不成,與住所地的居委會聯繫,請其協商解決
(3)如果嚴重威脅生命安全,必要時報警
(4)以上幾點,建議和周圍的鄰居協商,推選幾個知法、表達能力強的人替大夥出頭
(5)如果精神病人沒有家人,發現精神病人危及生命安全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那麼可直接通知120急救中心,涉及治療的具體問題由醫院與救助站銜接。
以上只是從理論上的分析。其實,縱觀中國許多城市,“武瘋子”動輒傷人性命的事件不時訴諸丹端,但大多數無人理睬,甚至瀆職地方政府根本不怕媒體,這與整個社會制度不健全有關。而人人都怕惹事,你想要動員鄰居和你一起想辦法,難度也不小。
如果要我給點實際的建議,最現實的是,買兩個防身器具(如迷你電棍),你一個,媽媽一個,這才是最切實的措施。
祝一切順利,好人平安!
答案補充:通過你的問題補充,可以看出,其父母是監護人。不管有沒有經濟能力,都不能推卸責任,可以起訴他們,或許賠不到的錢,但是目的在於讓她父母更盡責任一些
直接徹底的解決從理論上有,即與本地救助站或者公安部門聯繫,看他們是否願意處理。但是,實際上,這些部門往往不願理會。所以,現實的方法就是,自己加強警惕,做好防範工作
神經病打人怎麼辦?
送他到丁神病院去吧!如果他砍傷人的話,他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他的監護人就要承擔受害人的經濟賠償。
精神病打人怎麼處理
先打110報警,讓公安確定一下是否真的是精神病。
如果真有精神病:精神病人正在犯病時打人,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由其監護人嚴加管束或由公安強制送精神病院;被打人的所有損失應由精神病人的監護人賠償。
精神病打人法律怎樣懲罰
如果是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必要時可以強制醫療。
如果是在精神正常的狀態毆打他人,要自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輕傷以上後果的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精神病人打人怎麼辦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效果理想,需要對患者進行必要的心理治療。心理治療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療中地位很重要,一定要注意對患者的心理疏導。傳統觀念認為,精神病是不可治癒的,一旦患上精神病,只能長期服用藥物來維持正常的精神狀態。隨著社會的發展,通過心理療法可以徹底治療部分精神病,部分對精神病有深入研究的心理諮詢機構已經可以通過心理治療幫助病人徹底治癒精神病。要逐漸減少對其的依賴性。因為長期服藥會對身體產生負面影響,不宜長時間的服用。同時為了能夠切實的治癒精神分裂症,應該從根源上下手,藥物只能算是輔助治療。
毆打精神病人能告嗎?
可以告,精神病患者享有與正常人同樣的權利
告之前記得要先去做一下司法鑑定,就是傷殘程度鑑定~~看下A所受的傷害情況,一定要及時去,不然時間長了鑑定就沒什麼效果了
起訴對方故意傷害,勝訴了可以賠償醫療費用跟相關損失。具體數額視受傷程度而定。
如果家裡有精神病人打人你會怎麼處理
沒理智的人能怎麼辦,家人多操點心唄。有錢沒錢都要送到醫院去治療才好。
精神病和正常人打架雙方都受傷怎麼辦?
(1)患有精神病的應該有診斷證明,應該有智力殘疾證。
(2)正常人和正在發作的精神殘疾人打架,都有傷,都可以去做傷情鑑定。
(3)由智力殘疾人的監護人支付正常人醫藥費,交通費等,智力殘疾人打人不用負法律責任,公安部會責令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對精神病嚴加看管,必要時,責令監護人把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治療。
(4)正常人把人打傷,應該支付給對方醫藥費,護理費等。把人打成輕微傷,要被拘留。
打成輕傷或輕傷以上,要被判處刑法。
精神病人打人致人輕微傷警察應該怎樣處置此事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