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嫂可以離婚嗎?
軍嫂離婚該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對現役軍人的離婚,亦有特殊保護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而軍人不同意離婚時,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教育原告珍惜與軍人的夫妻關係,儘量調解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對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過調解和好工作無效,夫妻關係確實不能繼續維持的,也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耿上政治機關,作好軍人的思想工作,准予離婚。
離婚只能分割夫妻財產,不包括父母的財產.
軍嫂不能離婚嗎
你好:我國婚姻法第第三十三條 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
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首先要徵得軍人的同意。但是軍人提起的除外。只有符合這樣的條件後,才可以考慮下一步了。
祝你順利。
軍嫂是不是都很慘,不能隨便離婚
怎麼可能,離婚,讓他降職
軍嫂想離婚 需要準備什麼手續?
你慘了,軍嫂是不能跟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你去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是不會被受理的,因為國家政策對軍人的一種保護,很麻煩的,
除非他轉業或者退役,或者他提出離婚,雖然這樣可以,但是仍然會有很多阻力的,祝你好運吧,嫁了個軍人,有點同情你,
我是軍嫂,如何走離婚程序
與現役軍人協議離婚的程序: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的手續: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
2001年11月總政治部頒發的《軍隊貫徹實施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
與現役軍人訴訟離婚的程序:
軍人離婚有一票否決權。非軍人要求離婚的,一般情況下,軍人一方有一“票”否決的權利。法院應根據軍人的這一意願,儘量調解和好或者判決不準離婚。但軍人的離婚否決權只具有相對意義,否決離婚這一“票”能不能產生不準離婚的法律後果,不僅取決於軍人一方的願望,也同時取決於軍人一方有無重大過錯。
非軍人一方單方要求離婚,須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程序方面對軍人的離婚,婚姻法沒有做出特殊的要求,所以跟普通人離婚的程序一樣。
軍嫂想離婚,軍人不同意.可以離婚嗎
離婚要雙方同意的,如果兩年內沒有夫妻之事的話也可以判離婚
關於軍嫂1.軍嫂是不是不可以主動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軍嫂離婚應符合什麼條件?
案情: 魏某是某邊防部隊的一名普通士官,2002年,其與家鄉女子廖某結婚。由於魏某工作非常認真負責,常年在外執行任務,結婚數年兩人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也沒有來得及要小孩。廖某多次勸魏某轉業回家,開始兩人的小家庭生活,但魏某一直沒有照做,兩人時有爭吵。2005年,魏某參加某項工作任務,連續兩年未能返鄉。2008年,廖某向法院提出訴訟,以分居滿兩年為由,要求和魏某離婚,在訴訟中,魏某不同意離婚。 審理結果: 法院判決駁回廖某的離婚申請。 律師分析: 本案涉及到的是軍人的離婚問題。軍隊是國家穩定的基石,但為了保衛國家,軍人又常常付出巨大的個人犧牲,尤其是在婚姻與家庭等方面。為了保護軍人的婚姻,《婚姻法》第三十三條作出了特別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需經過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三條規定,所謂“軍方一方有重大過錯”,主要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本案中,魏某是現役軍人,廖某作為軍嫂要求離婚,必須經過魏某的同意,除非能證明魏某有重大過錯。廖某所稱的“分居已滿兩年”,是普通公民離婚的要求,不是與現役軍人的離婚條件。因此,法院判決駁回其離婚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是不是軍婚,女方不可以提出離婚
可以提,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對軍婚的保護主要體現在離婚上,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要經過軍人的同意。但不能機械地理解為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該婚姻就可以永久維持下去。法律規定,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軍婚也是可以離的。所謂“軍人一方的重大過錯”通常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其他重大過錯。
軍嫂出軌有什麼後果?
和軍嫂發生性關係算違反婚姻法,尤其是明知是軍嫂還這樣~~~
勾引軍嫂可能導致破壞軍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破壞軍婚罪的概念及其構成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破壞軍婚罪的主觀要件
破壞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破壞軍人婚姻關係的故意。就是說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結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確實不知道,由於現役軍人的配偶
隱瞞事實真相以致受騙而與之結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壞軍婚罪構成的主觀要件,不能按破壞軍婚罪處理。但是對他們的非法同居關係或婚姻關係,應依法予以解除。
二、破壞軍婚罪的處罰犯破壞軍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